据2024年10月份在东莞市交警支队的调研,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35.1万辆,全省排名第一。近几年来东莞市发生的一般交通事故数为2021年3844宗,2022年2961宗,2023年2919宗,但2024年1-9月份已达3199宗。近几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2021年419人,2022年349人,2023年354人,2024年1-9月份236人。从以上统计数据看,我市在2021、2022、2023年平均每天发生8.9宗交通事故,今年以来更是平均每天发生11.8宗交通事故,近几年平均每天有1人因严重交通事故死亡。目前我市交通伤救治存在以下问题: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伤在增加
由于我市机动车辆数量增长较快,发生交通事故频次由前3年平均每天发生8.9宗上升至今年以来平均每天发生11.8宗,相应的造成的交通伤也在增加,对交通安全和交通伤救治是严重问题。
(二)交通伤救治效率须进一步提升
交通伤以受伤人数多、伤情重、且多为高能量伤、多发伤、死亡率高为显著特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当今社会的主要威胁之一,如何更快更有效地救治交通事故伤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三)第一目击者参与交通伤救治很少
严重交通伤的救治存在很强的时效性,要求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如心脏骤停须在4分钟内、出血须在十分钟内、休克须在半小时内施救。交通伤发生在医院外,等待专业医务人员到达现场或将伤员送往医院往往会延迟救治。而非专业人员作为现场第一目击者,由于没有受过大众急救技能培训或其他原因,不能或不愿第一时间出手相救。
(四)道路交通阻塞影响救护车通行
救护车院前反应时间、转送伤员回院时间的长短直接关系到伤者救治效果。我市机动车辆保有量大,道路交通繁忙,以及道路基础建设等影响,经常导致救护车执行任务时通行受阻。
(五)致伤机制不明影响交通伤救治
不同的损伤机制造成患者不同的创伤病情,交通伤发生在院外,有时无事故现场目击者,医务人员难于准确了解事故发生情形和患者损伤机制,影响接诊医务人员对病情做出准确评估和针对性诊治。
建议1、培训交警处理创伤能力,进行创伤早期处置
补充说明:发生交通事故时,到达现场的交警或铁骑队员往往是第一目击者。建议市卫健局组织对全市一线交警和铁骑队员进行大众急救技能培训、考核,并配备止血带、骨折固定板、绷带、AED(自动除颤仪)、复苏球囊等急救设备,使其掌握创伤现场早期处理能力,能在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对伤员做出初步评估,帮助伤员立即脱离险境,并进行临时性的急救如止血、包扎、固定骨折部位、心肺复苏、AED除颤等。尤其是对大出血和心脏骤停的伤病员,在医务人员到达前进行及时有效的急救可极大地提高救治效果。
建议2、建立医警信息平台,畅通救护车绿色通道
补充说明:救护车执行任务常常受城市交通阻塞或路况变化影响,建议市120指挥中心建立全市交警相关业务部门和救护车司机信息平台,救护车司机在需要时(特别是跨镇区、长距离转运危急重症伤员和交通出行高峰时)通过信息平台请求交警部门进行临时交通信号灯管制和警车或铁骑引导,确保救护车畅行从而缩短去往现场和后送伤员时间。
建议3、信息资源共享,协助明确损伤机制
补充说明:医护人员如不了解交通事故发生情形,不能明确伤者损伤机制,将影响诊治。通过执勤交警将“天眼”监控系统查询到的车祸发生场景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接诊医护人员,便于医护人员尽早明确损伤机制,利于针对性高效救治伤者。 基于我市交通伤救治现状,构建院前医警联动一体化交通伤救治机制,突出“ 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明确损伤机制”,将有助于提高交通伤救治效率,减少交通伤的致残、致死率。
案由: (20250138)关于建立医警联动一体化机制,提高我市交通伤救治效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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