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莞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要以新型集体经济为“突破口”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持续盘活集体资源。东莞是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具备特殊的“市直管镇”行政架构。全市150多万市场主体有70%在镇村,工商企业占66.7%;全市有70%人口生活在镇村,劳动力就业规模总量超550万人。2022年,东莞全市村组两级总资产2508.9亿元,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实现经营总收入297.5亿元,比上年增长5.2%;纯收入232.2亿元,增长8.1%。2023年,全市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实现经营总收入310.1亿元,增长4.3%;纯收入244.3亿元,增长5.2%。为进一步探索我市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新路径,特提出上述建议。

    建议1、充分发挥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将市镇两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转变成统筹、规划、引导、服务、参与的职能,加快掌握全市集体土地储备、物业经营情况、片区改造情况的有关信息。同步鼓励村组积极引入股份合作、土地合作、租赁合作、项目合作等形式。
    补充说明:东莞农村集体经济过度依赖土地、厂房出租,缺少投资性收入。全市村组集体拥有的厂房物业超9000万平方米,大多以出租方式获取租金收入。2023年全市村组物业出租及相关收入217.7亿元,占总收入70.2%。近年来,我市新建商业写字楼、现代化产业园等经营性物业供应量增长较快,且提供完备的物业服务、产业孵化和运营指导等,对集体物业出租造成一定压力,通过土地新建厂房扩大集体物业出租的经济模式已不适应现行市场需求。
    建议2、继续推动“三旧”改造腾出土地,推动集体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是对招拍挂出让和集体流转的产业用地,项目投产后,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一定比例给予村奖励。二是鼓励资金充裕的村利用自有土地、自有资金参与“三旧改造”项目或其他产业项目开发。三是结合“三旧”改造项目,在片区发展方面统筹开发“农文旅”资源。建议由市文广旅体局牵头,统筹开发全市优质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有东莞特色的文旅产业,构建一条串联我市各镇特色的衣食住行购休闲旅游路线,同步鼓励村组开发精品民宿等旅游产业。
    补充说明: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基本以土地、物业等实体资产出租为主,面临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形势,村组对集体物业改造存在较多顾虑,担心物业拆除后不能按约定重建、新建的集体物业重新稳定运营需要一定的培养周期、股东收益受损等。面临村组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状况,“三旧”改造是腾出土地的有效方式。虽然“三旧”改造难度日益增大,但依然是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及物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可靠路径之一。
    建议3、强化基层队伍,引进专业人才。一是强化村干部、“两委”班子等村组集体经济的内部力量。建议我市从市镇层面统筹,研究实施村组干部分级分档管理制度,将村组干部的工作表现与级别档次、薪酬待遇挂钩,实现奖优罚劣、优进劣退,打造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二是探索成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人才储备库,建议人社部门做好宣传与引导,鼓励大学生留莞就业发展,成立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由村组聘请拥有专业知识、技术的股东担任顾问,定期开展金融、投资风险等专题培训,增强和树立村干部、股东代表投资理念。
    补充说明:村组基层干部管理普遍趋向行政化,缺少投资运营、金融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经济行为短期化,投资管理能力不足。2023年底,全市村组货币资金1091亿元,占总资产的41.2%。由于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经验不足,投资思维保守,为了避免因投资失败而面临的群众压力,大部分村组将这部分货币资金存在银行或购买稳健的理财产品。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250137号《关于推动东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关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针对“建议二”,目前我市强化城市更新和空间综合治理,聚焦打造产城人深度融合的新型社区,将城中村改造和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近期重点推进10个城中村和35个现代化产业园区。在城中村改造和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中,除了用好上级资金、财政资金外,还发挥多方面资金支持作用:一是鼓励农村资金投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依法民主决策,将一定比例的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因实施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所得的农村集体货币补偿,投入到本辖区整治提升类和拆除新建类改造项目,以促进产业升级、村居综合环境明显改善,实现村集体资产良性循环和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多方面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大力推动央企国企、社会资本等专业开发建设主体参与现代化产业园建设,破解资金难题;充分发挥央企国企的投资运营经验,鼓励央企国企通过股权合作、资源互换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探索共建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专此函达。(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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