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快。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东莞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达25.8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14.12%,大大超过了12%的老龄化社会国际标准。预计到2015年,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将增加到28万余人。因此,解决好人口老龄化问题,不仅仅关系到老年人自身,而是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是关系到社会发展的大问题。社区作为东莞城市中的基层组织,也是老人晚年生活的聚集地,搞好社区老年人文化建设,不但可以满足老年人的文化需求,同时,对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也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多年以来,我市一直十分重视文化建设工作,面向社区老年人的文化活动也得到迅速发展,针对老年人的书法、音乐、舞蹈、打拳练剑等文体活动大量开展。但面对老龄化的趋势,以现有的社区能力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差距还很大,主要表现在:
1.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未引起社会重视。随着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并且有越来越旺盛的需求趋势。由于社会对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其需求得不到社会重视,使得社区老年人文化活动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长期处于无序和单调的状况,其发展受到了限制。
2.缺乏规范的社区文化建设组织管理机构。社区老年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文化、民政、体育和社区村(居)委会等部门的支持,需要老年人和其他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更需要相对规范的社区文化建设组织管理机构。目前,我市现有的社区老年人文化活动主要依靠文化部门、民政部门、体育部门和社区村(居)委会来组织开展,但彼此职责不清、管理交叉,致使各部门不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利于社区老年人文化活动的开展。
3.老年人文化设施建设总体不足。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市一级的老年人活动中心,大型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与国内同类城市存在差距。部分社区老年文化设施简陋,特别是一些社区缺乏适合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的场地,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的设施、场地不足制约了社区老年人文化的发展。
4.面向社区老年人的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能力不强。社区作为基层组织,人力、财力等各方面都相对薄弱,因此社区开展文化活动,进行文化活动建设的能力较弱。社区有限的人力、财力资源都被投入到社区的日常管理中,因而,社区为其居民提供文化产品与服务的能力相对较弱,而面向社区老年人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更是匮乏。
加强社区老年文化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需要全社会协同行动。
办 法:
一、加强重视,建立规范的制度以保障社区老年人文化建设。政府应充分认识到社区老年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将社区老年人文化建设纳入我市城市(镇)总体规划。明确社区老年人文化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可考虑在社区内建立以村(居)委会为主体的社区文化工作协会,指导社区内的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
二、加大财力投入,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共建老年活动场所。财力不足制约了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水平,目前老年活动场所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社区,但往往得不到保障。由于缺乏经费,以至造成场所设施简陋并长期无法添置新设施,更谈不上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市镇(街)两级财政应加大对社区老年人文化设施的投入,有计划的兴建一批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可采用社会捐助、社区居民资助、政府拨款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也可在新建和改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时将老年人文化活动场所和配套设施考虑进设计规划,实现资源共享。
三、加强社区老年人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在加大社区老年人文化建设投入时,应注意向社区服务人员待遇上倾斜,以提高其经济收益,从而间接提高其社会地位。同时,组建社区文化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民间智慧与力量,将文化志愿者引入社区老年人文化工作领域,可以有效地促进社区老年人文化工作的开展。
四、扶植具有品牌效应的老年人文化活动。品牌效应对社区老年人文化活动的推广与普及有着极大的提升作用,因此,要加大力度扶植东莞社区老年人文化活动品牌。一方面在现有的社区老年人文化活动中发掘有潜力的活动,配以专业的指导团队,提升其水平;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建设社区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开办能体现东莞特色的老年人文化活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载体,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跃社区文化生活为目的,开展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各项社区文化活动,激发老年人的参与热情,创造出更多的社区老年人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