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背景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庄严宣布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习近平出席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时强调,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加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新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交通装备,鼓励引导绿色出行,让交通更加环保、出行更加低碳。
  在2023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同年11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要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
  二、面临形势
  近年来,东莞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在公共领域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实现了公交车全面电动化,大力引导使用新能源私家车,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21万辆,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东莞市汽车发展仍然呈现总量大、增长快、燃油车占比高等特点,目前保有量已超过415万辆,位居全省第一,新能源汽车发展水平相比全省仍然偏低。到2023年底,东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汽车总量的5.2%,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9.6%);2023年新增注册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约20%,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38%)。同时,我市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仍存在不少瓶颈和困难亟待解决,例如政策激励力度、示范工程开展成效有待提升;城区新能源物流车路权优势不明显,没有形成差异化激励使用格局;充电设施便利使用仍有待提升,部分现有住宅安装个人充电桩难;新能源二手车市场发展滞后等。
  三、工作建议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是政治任务也是责任担当,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建议1、加强规划引领
    补充说明:建议市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财政、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规划,在市政环卫、客运、物流、工程车辆等重点领域设立更加积极有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制定有力的支持政策,大力引导企业、公众使用新能源汽车,扭转新能源汽车发展落后局面,加快赶上全省平均水平。
    建议2、强化政府示范引领
    补充说明:建议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新增车辆原则上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除无适配车型、不满足使用性能需求外,新增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做到“应替尽替”,充分带动新能源汽车使用。在政府出资的相关工程、服务等采购项目设立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目标要求,并逐步提高,带动和培育相关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新能源车队。
    建议3、开展重点领域示范工程
    补充说明:2023年我市新能源货车占比不足3%,新增货车中新能源占比约13%,其中新增轻货中新能源占比约15%,远低于国家和省相关要求(80%)。建议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制定实施城市物流领域推广新能源物流配送车的具体计划,着力推动中心城区城市物流配送车全面替代为新能源汽车。同时,进一步严格燃油货车在中心城区的通行管理,提升新能源物流车辆的通行优势。充分利用我市氢能供应价格优势,加快加氢站布局建设和投产使用,以定线物流货运车、市政环卫车、工程用车等为重点,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服务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
    建议4、开展示范区域创建评比
    补充说明:在商业区、科技园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等,探索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区域创建,提供更多的充电桩、优惠电价、免费停车政策等,形成示范效应,吸引更多人尝试使用新能源汽车。充分培育新能源车队保障货运需求,逐步限制燃油货车在示范区域开展运输作业。对成功创建示范区域的镇街(园区)或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奖励。
    建议5、积极营造新能源汽车使用良好环境
    补充说明:进一步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积极向省争取优惠政策,研究对通行高速公路的新能源汽车实行通行费优惠措施,进一步加大公共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力度。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现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鼓励发展换电补能模式、提升快充桩占比,强化充电场所和设施管理,提升电动汽车用户充电体验,充分释放新能源汽车购买需求。
    建议6、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培育
    补充说明:随着新能源汽车增长,其手市场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要。建议相关部门研究破解二手新能源汽车“买卖难”问题,健全新能源汽车市场流通机制,大力培育发展新能源二手车专业交易市场及鉴定估价机构,提供标准化的评估和检测服务,促进二手车流通企业规范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壮大二手车市场交易能级,助推新能源汽车发展。

提案者: 吴对林,管鑫

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减污降碳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市自然资源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局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根据《东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将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路网规划等,系统科学地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合理、高效开放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二、其次,在日常审批工作中,我局将充电桩建设要求贯穿于规划许可审批的每一个环节确保项目建设方案严格落实充电桩建设要求。此外,我局对既有停车场增建充电桩给予了特殊的政策支持——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这一举措极大地简化了充电设施落地的审批程序,打破了以往繁琐手续所带来的瓶颈制约。
  三、后续我局将继续配合贵局推进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减污降碳,依职能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专此函达。

 

办理单位: 东莞供电局,机关事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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