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作为全国经济与人口大省,始终将妇女就业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工作。随着三孩政策实施和人口结构变化,育儿妇女面临“家庭照护”与“职业发展”双重压力,就业率与职业质量亟待提升。为此,广东省在全国首创“妈妈岗”就业模式,通过弹性工作制、灵活用工和配套服务支持,帮助育儿妇女实现“带娃就业两不误”,并取得显著成效。例如东莞市目前有企业开发123家(次)“妈妈岗”,也有通过“妈妈岗”专项招聘,推出年薪高达24万元的技术管理岗位,吸引高素质女性回归职场。但总体欠佳,当前“妈妈岗”仍存在岗位供需失衡、职业发展通道狭窄、托育服务不足等问题。而女性需求意愿强烈,供求缺口显著。为此,需进一步优化政策设计,推动“妈妈岗”从“量”到“质”的升级,助力妇女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案据:1.政策基础:广东省《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6号)明确岗位开发、权益保障等要求;东莞市“玉兰关爱”项目年均提供超5000个弹性岗位。2.现实需求:全省超60%育儿妇女因托育压力退出职场。3.短板分析:中小企业参与率低(仅20%),托育设施覆盖率不足40%,灵活用工社保衔接存在漏洞。

    建议1、加大财税激励与企业联动,扩容“妈妈岗”供给
    补充说明:对设立“妈妈岗”的企业,按岗位数量给予阶梯式社保补贴(如全职岗每人每月800元,兼职岗500元),对高新技术企业增设技术类“妈妈岗”额外给予10%税收减免。推动东莞“灵活用工联盟”模式,联合社区、园区定向开发电商客服、互联网新兴行业、社区管家、智能制造等适配岗位,年度新增岗位目标1万个。将“妈妈岗”开发纳入“巾帼文明企业”评选核心指标,对达标企业优先提供政府采购合作机会。
    建议2、完善“育儿—培训—就业”服务链条,破解职业瓶颈
    补充说明:托育支持:在东莞松山湖、滨海湾等产业园区试点“嵌入式托育中心”,企业每增设1个托位补贴1万元,员工子女托费减免50%。技能升级:将“妈妈岗”群体纳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省级工程,开设“数字营销”“健康照护”等定向培训,对考取职业技能证书者发放3000元/人补贴。晋升通道:鼓励企业设置弹性考核机制,允许“妈妈岗”员工按家庭阶段调整工作强度,开放管理岗竞聘资格(如东莞某企业试点“弹性主管岗”,晋升率提升25%)。
    建议3、健全权益保障与监督机制,消除后顾之忧
    补充说明:合同规范:推广《广东省“妈妈岗”标准化劳动合同》,明确弹性工时、社保缴纳(按实际工时比例折算)、育儿假等条款,人社部门提供“免申即享”备案服务。反歧视监督:设立“妈妈岗”维权专线与线上投诉平台,对隐性设限(如仅招聘“35岁以下”)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并处5000-2万元罚款。性别平等试点:在深圳、东莞试点“家庭友好岗”,鼓励男性申请弹性岗位,推动育儿责任共担,逐步淡化就业性别标签。

提案者: 彭争武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094号提案答复的函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争武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与扩容“妈妈岗”的建议》收悉(第20250094号)。现答复如下:
  “妈妈岗”是专门为育儿期女性设计的灵活工作岗位,是促进性别平等与人口发展、优化人力资源与社会形象、平衡家庭育儿与经济压力的重要措施。按照我国现行税费政策规定,与育儿相关的主要有“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等支持托幼事业发展的税费优惠,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等鼓励生育和人口发展的税费优惠。
  提案关于“对设立“妈妈岗”的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增设技术类“妈妈岗”额外给予10%税收减免”的建议,市税务局充分理解。鉴于我国税费政策制定权主要在国家层面,市税务局将积极向上级反映社会诉求,争取国家在育儿期女性就业方面给予税费政策倾斜,为进一步完善生育配套措施增添“税动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彭争武委员对市税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清单式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5年5月19日


关于政协提案2025009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与扩容“妈妈岗”的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政协提案2025009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与扩容“妈妈岗”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委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妈妈岗”是落实国家积极生育政策,满足妇女就业、满足企业等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提供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就业岗位的重要措施,2023年8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出台,要求强化多元就业形态培育,在全省进一步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育儿妇女就业。新区拟围绕下列措施进一步优化与扩容“妈妈岗”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妈妈岗”设置范围,拓展岗位适用群体
  根据《滨海湾新区与虎门镇、长安镇 事权划分实施方案》,新区主要负责交椅湾板块“妈妈岗”有关工作,沙角半岛和威远岛仍由虎门镇属地负责。由于交椅湾板块暂无户籍人口入住,因此该板块“妈妈岗”将主要服务于其他区域人员就业需求,我们将面向该板块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开展“妈妈岗”需求摸排,重点引导鼓励电商客服、社区管理、文创设计、文化旅游、网络直播等行业拓展“妈妈岗”,突出岗位的工作时间弹性(如弹性上下班时间、灵活休息休假安排等)、工作地点弹性(如居家办公、远程办公或灵活办公等)、工作安排弹性(员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主安排工作任务和进度,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劳动只考核其工作成果),并将收集到的岗位需求统一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通过“就莞用”等平台进行发布。
  二、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供需适配能力
  一是强化就业服务供给,通过建立“妈妈岗”用人单位统一名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为“妈妈岗”供求对接洽谈提供有效服务。二是着重提升设岗水平,积极引导用人单位科学合理制定“妈妈岗”岗位标准、设置方案和工作制度,探索实行“弹性上班+绩效考核”。三是加强职业技能提升,整合多方资源,根据岗位需求定制公益性培训项目,对考取职业技能证书者给予一定金额补贴等。
  三、优化扶持政策,提高设岗积极性
  一是在新区现有各类惠企补贴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围绕社保、税收等方面,增加用人单位吸纳“妈妈岗”就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妈妈岗”就业补贴、岗位培训补贴等奖补措施,提升企业积极性。二是研究推动企业提供“妈妈岗”托育服务,试点“嵌入式托育中心”,对于提供托位服务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补贴。三是依据《省级“妈妈岗”就业基地认定工作指引》和东莞市有关政策,在“妈妈岗”就业人数达到一定数量时,积极开展“妈妈岗”就业基地申报认定。
  四、全面规范“妈妈岗”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用工管理,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理顺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用人单位要根据用工管理实际,综合考虑劳动者需求,加强协商,推广《广东省“妈妈岗”标准化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公平合理的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二是强化依法参保,重点列举员工弹性上班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三是推动各部门多措并举加强协同监管,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等信用机制赋能用工监督,避免年龄限制、性别歧视等问题,为“妈妈岗”就业人员维权提供保障。
   
  附件、提案答复清单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办理单位: 市人社局,市妇联,松山湖管委会,滨海湾新区,市卫生健康局,东莞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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