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实现城乡“无废”、环境健康。2023年,东莞市产生固体废物总量5266.43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49.83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66.40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含再生资源)为848.50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3600万吨,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70万吨,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为83.43万吨(含水率80%)。2020年以来,市政府决定以“无废城市”创建为契机,破解固废治理短板,带动我市固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全面提升。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在固废生产、处理、处置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3年底,我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超过90%,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环境风险得到全过程有效防控。虽然目前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日益显现,但尚有9项指标与《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建设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无废城市”建设仍有不少工作亟待推进。
一、存在问题
(一)“无废城市”建设地方立法仍需加强
目前,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具体细则尚不完善。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以及建筑垃圾管理、再生建材应用等方面缺乏地方法规保障。
(二)固体废物收处市场建设亟待完善
目前,我市固体废物收处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作坊”式企业较多且运行多不规范,骨干企业数量较少,缺乏持续有效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城市生活垃圾收处体系和基础设施仍需进一步挖掘利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到固体废物的处置链条中,形成规模经济经济优势,降低固体废物收处成本。
(三)“无废城市”建设技术体系较为薄弱
再生资源种类繁多、分类复杂,完整的产业链条涉及回收、分拣、储存、运输、拆解、加工、再利用等,不同产品的回收要求存在较大差异。目前不同类型固体废物之间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差异明显,废玻璃、废纺织品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仍缺少完整的回收体系设计,不利于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四)公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力度不足
公众参与是“无废城市”建设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推动力,“无废城市”建设只有得到公众的参与,才能更好的推动生态文明的不断进步,但从目前来看,我市公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力度仍显不足。
建议1、完善“无废城市”建设法规体系
补充说明:完善“无废城市”建设法规体系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要将“无废”作为重要立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加快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管理等领域相关地方立法进程,将“无废城市”建设中有效的改革举措上升为地方法规,促进各领域固废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建议2、完善“无废城市”建设市场体系
补充说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系统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依托现有固废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打造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产业样板,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收处三网融合发展。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逐步建立拥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完善的回收网络、规范化管理的回收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资源和公共基础设施利用水平。
建议3、完善“无废城市”建设技术体系
补充说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鼓励各相关行业协会自发行动,加强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重点解决产业和市场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推广应用,推进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技支撑。
建议4、完善“无废城市”建设全民行动体系
补充说明: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全民行动,实施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加大电视电台、地铁站、大型商场广告等传统媒体和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力度,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模式,提倡光盘行动、绿色出行、绿色办公等,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等行动,全面深入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全社会户户知晓、人人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案由: (20250086)关于深入推进东莞“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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