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180万户经营主体中,95%以上是小微企业,实际经营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约为登记数量的60%,数量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撑起东莞经济蓬勃发展的新天地。小微企业的财务职位一般由企业经营者自己或其家人担任,且财务人员身兼多职。小微企业经营者往往将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资金混同,相关账户在不特定的时间段内存有数额不等的经营资金,如货款、应付账款、工资款等用于经营的资金,数额在数万至上百万,甚至更多。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小微企业经营者对融资或投资的需求比较高,且处理企业经营资金的自由度较高,无需经过规范的财务手续。由于信息面狭窄、经营压力大,业务繁忙等原因,经营者对社会面的反电诈宣传没什么印象;同时,他们也自信自己对电诈有较强的识别能力。在经营压力较大或投资欲望强烈的情况下,经营者往往容易陷入“杀猪盘”的电诈陷阱,造成数万乃至上百万的资金损失。一旦陷入“杀猪盘”电诈,小微企业及其经营者家庭很可能面临难以挽回的困境,导致企业倒闭,经营者家庭生活困难。
建议1、发挥市工商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力量,专门组织面向小微企业经营者或其财务人员的宣讲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反诈宣传;
建议2、通过市镇工商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有关商会的公众号、联络群等信息平台,定期定期发布发布针对小微企业经营者的电诈案例或视频,警示小微企业经营者;
建议3、司法部门、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商会、行业协会等互相配合,推动反诈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经营者作出投融资等涉资金行为的决定前,先征求法律专业人士的的意见;同时,推动企业建立并执行规范的财务制度,从企业制度和制度执行上提升企业防诈、反诈能力。
案由: (20250083)关于开展对小微企业经营者和财务人员专项防电诈、反电诈宣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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