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医保定点药店覆盖面比较低,在南城等镇街的很多新建楼盘小区附近没有医保定点药店。群众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买药非常不方便。

  全市约有药店7000多家,但是医保定点药店仅有141家,占比仅有2%。东莞不仅医保定点药店数量少,对医保定点药店的准入也没完全放开,每年批准的药店数量少之又少,医保定点药店增长相当缓慢。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的资料显示,2009年东莞新增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5家;2010年度新增5家;2011年新增4家;2012年新增了4家。

  相比之下,广州市有6500多家药店,但医保定点药店就有1186家,占比有18%。2008年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94家;2010年新增175家。而在佛山,仅禅城区一个区有750多家药店,但医保定点药店粗略估计就有约400家,占比就超过50%。2008年就通过首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43家,2009年新增了85家,2010年新增了58家,2011年新增80家。

  我市2009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莞市社会保险定点药店申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采取定点药店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明确全市定点药店的配置标准为每2000~4000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配置1家定点药店,更细化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经营规模、经营状况等条件的规定,例如至少配备2名药师或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开业时间1年以上、营业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与其他定点药店距离400米以上等,并规定了每年集中受理审批的时间。

  办    法:

  1、结合我市商事登记改革,采取宽进严管,降低准入门槛

  市社保部门应该积极降低医保定点药店登记准入门槛,简化准入程序,从源头上消灭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和权力寻租,营造宽松的准入环境,严厉打击违法、失信行为,实现医保定点药店登记监管总体效能的全面提升。建议取消定点药店按参保人数配置的限制,取消开业时间1年以上、营业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与其他定点药店距离400米以上等条件限制。取消每年集中受理审批的时间,采取任何时间都可受理审批。

  2、加强医保定点药店日常监督管理

  市社保部门要加大对定点单位的管理,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严禁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药品上柜经营。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个人账户资金套现等恶意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损害参保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3、建立医保定点药店准入退出机制

  市社保部门要完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尤其要明确引入竞争机制,建立起定点单位的准入退出机制,改变过去退出难的局面。实行绿牌准入、黄牌约束、红牌退出的管理机制,放宽出口,从管理、考核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审查监督。凡严重违反管理规定或群众不满意的,该取消定点资格的必须坚决予以取消。

  4、通过推广健康保险,更好地发挥个人账户的效力

  在有些地方医保卡变成了“购物卡”,不仅可以购买保健品这类与药品沾边的东西,就连洗发水、洗衣粉等生活用品也用医保卡购买。虽然国家规定医保卡里的钱,即便是个人账户,也只能用于就医,但有人认为,反正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自己的,愿意怎么用是自己的事,愿意什么时候用也是自己的事;还有人认为,自己目前没病没灾,账户资金与其闲着,不如消费掉,买些日用品更划算,至于以后有病时个人账户不够用,再以自己的收入补足,反正都是自己的钱。建议通过推广健康保险,更好地发挥个人账户的效力。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针对参保人员中患有疾病的人通过保险的方式给予事后经济补偿,是疾病保险,不是兼有预防保健功能的健康保险。而许多国家的医疗保险已经从疾病保险向健康保险过渡。相比之下,这是一种更为积极的保障方式,因为只有预防抓得好,患病的人才少。如果基本医疗保险与预防保健能结合起来,使得那些目前没有得病的健康人和亚健康人能够将自己个人账户内积累的资金用于健康保健和预防疾病上,既有利于减轻医疗保险基金的负担,也有利于实现健康的最终目标。预防上多花一点钱,就能在疾病治疗的费用上少花很多钱。而个人账户正是基本医疗保险与预防保健相结合的一个途径。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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