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108号提案的答复
叶效怀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扶持民营企业打造“百年老店”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生力军。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对增强我市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人才保障”的要求,深入实施“人才东莞”战略,以有效的政策、畅通的渠道、灵活的制度、宽松的环境,不断加大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主要做法包括:
一、完善人才政策措施。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人才优惠政策措施,提出每年投入10亿元,连续5年投入50亿元大力实施“人才东莞”战略,全面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用5-10年时间,大力引进和培养造就一批能够提高我市综合竞争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去年以来,市委又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东委发〔2013〕8号)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在高层次人才创业奖励、荣誉奖励、居留和出入境、落户、住房优惠、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13个方面提出了特殊支持政策,以最新最优的政策打造我市人才竞争核心优势。我市各项人才政策的出台和不断健全完善,为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实施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工程,计划用10年时间,重点引进50个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1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11年以来,成功引进三批25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落实培养资助15个科技创新团队、28名领军人才和65名后备人才,其中包括一批来自民营企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后备人才。实施本土人才培养开发工程,计划每年遴选50名莞籍专业人才赴国内外重点院校进行硕士研究生以上层次学历进修,至今已累计资助36名专业人才赴欧美、日本、香港等国家(地区)著名大学进行学历提升。实施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在美国硅谷、英国伦敦设立2个海外人才工作站,通过举办“海外高层次人才东莞交流大会”,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莞创新创业。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创建“莞商学院”,先后举办民营企业创新创业专题研修班、松山湖创新创业高级研修班、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研修班等,着力推动小微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成长型企业;举办“传统产业升级创新研修班”,组织近40名家具行业的企业家开展专题培训;举办“莞商经营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研修班”,组织40名莞商企业家赴南洋理工大学开展培训,更好地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三、加强民营企业人才载体建设。大力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企业在我市设立经国家认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市政府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对新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对入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2年内每年给予10万元研究开发经费和生活补助;对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目前,全市共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各类博士后平台载体55家,其中民营企业占近50%。下来,我们将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和指导我市科技含量高、经济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职称评审考试一视同仁。近年来,我们在开展职称评审、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职称政策,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考试过程中,享受与其他类型企业同等的待遇。如民营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参加国家或省组织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或考试;到民营企业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的大学生,可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资格,其中本科毕业生毕业满一年,大专毕业生工作满三年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级专业技术资格等。
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加快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提升人才干事创业平台,健全人才引进工作机制,会同市经信部门结合我市产业升级的要求和方向,积极引导和推动我市企业家重视素质提升,加快企业家知识更新,全面提升民营企业家的战略管理能力、经营决策能力、市场运作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大力培养创新型、综合型、实践型企业家;同时以扶持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主题学习培训,做好民营经济工作者培训、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素质提升、重点民企和双50强名企轮训、民营企业家健康工程等专题培训和活动,全方位做好企业素质培训工作。
市工商局: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108号的答复
尊敬的叶效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民营企业打造“百年老店”的建议》的提案收悉。作为分办单位,我局根据职能范围,针对提案内容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履行商标管理职能,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推动产业自主创新,取得了明显效果,我市注册商标,驰名、著名商标连续保持较大的增长幅度。截至2013年底,全市各类注册商标共84508件,中国驰名商标52件,广东省著名商标226件,均位居全省前列。
一、优化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环境。一直以来,我们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提交多份专题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将自有品牌建设提升到重要议事日程。2010年由我局拟稿,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工作意见》,要求各镇街成立商标(品牌)战略工作协调机构、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等,将我市的商标工作从部门层面上升至政府层次。为更好地提升品牌建设效能,我局积极采取措施,2012年建立了东莞市商标预警保护系统,开展商标预警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重点企业数据库,将全市老字号企业、上市公司等972家重点企业的注册商标纳入商标预警保护服务范围。此外,我局启动法律援助机制,对我市重点企业商标被外省市抢注、侵权的情况进行诊断,提供行政和司法方面的法律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商标运用和保护水平。 2013年牵头成立了东莞市商标品牌发展保护促进会。建立一个由部门、行会、企业联合参与的商标维权组织,打造“凝聚品牌,共谋发展,共同维权”的平台,帮助企业开展跨区跨境维权、诉讼,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今年,我局将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商标质押融资资助政策,以商标质押权为突破口促进商标与金融的结合,建立商标质押融资服务平台,鼓励和协助企业通过质押商标知识产权进行融资,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在创新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二、营造良好商标(品牌)宣传氛围。我们每年结合实际拟定不同的年度宣传主题,通过发布户外广告、制作并播放电视公益广告宣传片、策划报纸专题报道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商标宣传;同时,我们还抓住“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有利时机,开展各种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并通过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为广大企业搭建商标工作交流互动平台。在社会上逐渐形成了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帮助企业牢固树立了“生产经营、商标先行”的理念。
三、培育发展企业自有品牌。我们以实现“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的转变为目标,不断拓展商标服务领域,深化商标服务层次。一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我们积极鼓励市场主体在国内外注册商标,协助企业扩展内销渠道,并运用商标战略“走出去”。二是推动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我们每年组织全市规模的商标战略讲座,向政府部门、企业代表普及商标知识;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诊断,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同时,根据驰名著名商标的申报条件,提前解决企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做好驰名著名商标的推荐和申报工作,为驰名著名商标的成功认定打好基础。三是推动产业集群升级发展。协助大朗镇政府创建 “大朗毛织”区域国际品牌,协助虎门、常平、厚街等镇街对辖区内的公共资源进行保护性商标注册,协助大朗、道滘等镇政府收回了已被他人注册的商标,并成功培育“道滘”商标成为东莞首个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区域品牌,以商标战略促进道滘镇食品产业集群的转型升级。
四、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我局始终保持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双打”工作。2013年至今,我局共查获各类商标假冒侵权等案件671宗。此外,继续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商标标识印制档案,是否存在印制侵权商标标识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商标培育服务水平,引导企业通过商标(品牌)战略做大做强;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协助企业解决商标(品牌)潜在风险。一是进一步完善商标预警保护系统。二是进一步完善促进会服务企业的各项功能,鼓励企业进行商标注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开展跨区域商标维权、鼓励和协助企业做好商标质押融资工作。三是通过商标战略宣传,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我市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四是在前期“双打”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侵犯商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五是将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作为保护重点对象,建立打假维权信息数据库,主动查处我市范围内侵犯驰名著名商标知识产权行为;同时,通过了解企业在市外、境外被侵权情况,协调商标权人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系,必要时可以派出执法人员或组织专家团队指导企业进行跨市、跨境商标维权。
市科技局:
叶效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民营企业 打造“百年老店”》的建议收悉。现就我局分办事项答复如下: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落实保护措施
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解结案率,打击假冒专利行为,加强“正版正货”的宣传和推广,以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相结合,提高企业或商家的知识产权意识。
二、鼓励产品创新、健全奖励机制
1、争取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资助
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建议企业根据研发需要,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申请获得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并根据《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办法》,申请相关资助。
2、争取科学技术奖励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企业可以根据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申报相关科学技术奖励。
3、申报科技项目
根据《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资助办法》和《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规定,继续实施市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工业攻关、产学研合作项目等有关科技专项,针对每个专项中支持领域,企业可以根据产品所属领域,去申报相关资金扶持。
针对购买高新技术产品进行补助的政策,我局暂无相关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