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0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陈宝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学校饭堂食材安全及营养配备的建议》(第20250050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体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校园餐”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坚决守牢全市师生校园饮食安全底线。
一、关于明确食材安全标准的建议
目前,学校饭堂食材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基础较为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学校饭堂食材安全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学校饭堂食材进行监管,重点检查食材的采购渠道、索证索票、检验检疫证明等,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指导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进行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贮存、病媒生物防制、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环境卫生、设备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供餐与配送等关键环节过程控制。烹饪后的易腐食品,在冷藏温度以上、60°C以下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按要求再加热或者废弃;烹饪完毕至食用时间需超过2小时的,应在60°C以上保存,或按要求冷却后进行冷藏。
我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学校饭堂严格规范隔夜菜的处理流程,要求学校饭堂做到当日食材当日食用,剩余食材妥善保存并做好记录。此外,我们严格监督学校食堂落实食材的存储时间、存储条件、检测标准及召回机制等,确保学校饭堂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管理要求。
二、关于建立并实行智慧溯源追溯制度的建议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连同教育部门致力于规范学校大宗食材采购行为,督促学校严把食材准入关。一是加强进货查验制度落实,要求各学校食堂建立完善食材采购制度,严格资质审查,要选择资质齐全的大宗食材及原料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明确供货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每日进货按要求索取进货查验证明文件,确保货、票相符;指定专人对配送食材进行验收,如实做好验收记录,留存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证明。二是充分利用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边缘计算和数据科学等前沿技术手段,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数据平台,收集食堂食材采购、食品加工、留样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等数据信息。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预测和预警,及时发现潜在问题,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2025年以来,共发现食材黑名单预警279个。三是强化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管理。认真梳理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信息,整理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信息2800条,学校食堂承包企业信息113条,建立信息台账。按照“源头+末端”双向发力工作举措,一方面从校园食堂排查,梳理承包经营企业及原料供应情况,另一方面,从食材配送环节排查,梳理配送学校食堂食品流向。对食材供应商资质、信用、违法违规情况等进行核查。目前已向外省市发出协助调查函13份,筛查三年内有信用异常食材供应商35家,证照过期或注销16家,行政处罚1家。对于供应商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督促学校依据供货商管理评价退出机制,重新遴选评价,并对违法违规线索进一步核查处理。组织对食材供应商相关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行政约谈,随机对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三、关于建立生牛、生羊定点屠宰厂(场)的建议
目前,我市生猪屠宰已全面实施定点屠宰制度,先后建成南城、中堂、厚街、大岭山、凤岗等5家牛羊定点屠宰场,进一步提升牛羊屠宰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水平。一方面,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企业管理规范化。参照生猪屠宰管理,制定印发多项屠宰管理制度,规范牛羊进场、违禁药物检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台账。另一方面,推进监督检查日常化。强化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对屠宰肉品开展风险监测抽查,有效提升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并强化视频监控,及时发现屠宰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纠正查处。同时全面落实官方兽医派驻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确保出场牛羊肉品质量安全。
四、关于实行“妈妈餐”制度的建议
目前,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已成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在食堂重大事项讨论、食材验收监督、食堂日常管理、师生满意度等方面发挥家长监督职能,督促学校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家长代表不定期到学校检查厨房工作情况、人员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情况、食材采购验收情况等进行检查,现场陪餐并提出改进意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各学校不断完善家长参与监督的方式、流程和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同时,加强对学校和家长的培训指导,提高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家长的监督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五、关于配备学校饭堂专职膳食营养师或兼职膳食营养师的建议
学校饭堂配备膳食营养师对于保障学生营养健康至关重要。根据《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我市各中小学校已经聘请了专职或兼职的营养健康管理员,为学生提供科学合理的膳食指导。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发育情况和营养需求,制定了多样化、均衡化的食谱,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2025年6月,我局组织了全市学校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了学校营养健康和膳食指导管理工作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会同卫健部门将加强对学校营养健康管理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多样化学生餐食谱,采用健康烹调方式,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营养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8月5日
办理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