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骆伟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0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骆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控制度、提升教职工防治能力、构建平安校园的建议》(第20250034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公安局、团市委和市妇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高位统筹推进,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党组认真学习上级精神,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1+4”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专项行动。会同公安部门召开教育系统专项行动部署会,部署开展排查摸底、预防教育和专项治理等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每月召开全市教育系统会议,调度基层镇校,加强工作指导。发挥挂点联系镇街、学校机制作用,由局领导率队开展调研督导,压实镇街、学校的主体责任,协助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成立教育、政法、公安等14部门联动的市、镇两级“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制定《东莞市防范学生欺凌工作指引》,明确各部门防欺凌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动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先后会同公安、妇联、检察院等部门专题研究欺凌和性侵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欺凌工作机制。目前,全市628所中小学校均建立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各中小学校内外均悬挂防欺凌防性侵责任牌公布线索举报联系人、联系方式;市镇两级教育部门均设置专门的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全面搜集欺凌、性侵线索;同时加强与12345联动,对涉及欺凌、性侵投诉件落实接诉即办、快结快办,提级处置;制定和下发《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的干预措施》,督促镇校联动属地部门落实重点举措,及时对全市排查出的一般不良行为学生进行干预,并全部做好“一人一档”做好跟踪处置。
  二、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宣传取得实效。市教育局会同检察院、妇联等部门建立检察官、妇联白玉兰社工常态化进校宣讲工作机制,为每个镇街指定一名对口检察官、1名镇街专职妇联副主席统筹检察官、社工进校宣讲工作,提升专业宣讲力量进校宣讲覆盖面。加强教师处置能力提升培训,将教师学生欺凌处置能力列为每年教师培训课程,将防欺凌、防性侵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课程,每年对全市新入职教师全覆盖培训。全面推广应用《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制度示范文本》进一步强化学生欺凌防治规范化运行,统筹制作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系列培训视频;坚持“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进行安全教育,每月落实1堂不少于30分钟安全主题班会课”等“15130”安全教育制度,统一制作防欺凌、防性侵宣传动画短片向学生、家长群体持续滚动播放,联合南方+举办“防欺凌防性侵”直播课、开学安全第一课等欺凌性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动学生安全教育走深、走实。
  三、坚持教育为先,持续深化源头预防。全市628所中小学100%配备法治副校长753人(其中法院30人,检察院44人,公安系统617人,司法行政部门58人,其他政府部门分管领导4人),市主要领导及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等率先垂范,受聘为学校法治副校长,带头到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带动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和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组建专家宣讲团,推荐经验丰富、表达能力强的法治副校长,与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士、教育专家、心理辅导人员等组成东莞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宣讲团,发挥专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学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课程资源库,由法治教育宣讲团成员牵头,集中备课,打磨一批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诈骗等不同主题的预防未成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精品教案;会同检察机关遴选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主、法治教育较为薄弱民办学校,派出检察官逐一进校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2024年至今全市中小学共开展了4300多场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同时,依托市中小学生德育基地新校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常态化针对初中学生开展“法润校园 护航成长”系列法治教育活动,东莞中学初中部学生获得宪法演讲比赛国家级一等奖。
  四、加强干预和管理,推动校家社会协同育人。全市以镇、校为单位,与属地公安分局及派出所,“校家社”联动全面加强关注学生日常管理,协同属地综治、公安、妇联等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有不良行为但学校难以管教的学生情况,并落实校家社协同跟进处置个案,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通过进社区、进家庭、点对点联系等方式进行调查走访,学校教师协同法治副校长或公安干警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和监护责任教育,确保及时跟进和干预;完善分级闭环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会同公安、法院、检察院、妇联等部门联动分级闭环处置,分类健全完善一般欺凌事件、严重欺凌事件闭环处置流程,明确学校、部门处置欺凌事件工作责任;联合公安机关积极搭建警校共治桥梁,建立完善“警校共建”工作机制,社区民警常态化深入辖区学校,建立警校联络机制,定期开展线下排查,会同学校安保、管理人员,动态排查学生间矛盾纠纷,及时干预制止校园欺凌行为,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迅速跟进,积极协调校方及学生家长等加强沟通,妥善处置,及时消除影响、平息事态,防止矛盾转化、升级;同进,结合“护校安园”行动,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择优选派公安民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后果的认识;充分运用好公安提示函、约谈、训诫等工作手段,推动落实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学生监护人监护责任;规范处置涉学生欺凌案事件;开展以“1+3+1”模式持续开展《“如何当好家长”大家谈》家庭教育系列主题活动,围绕当前教育热点话题,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线上线下联动融合,立体通达精准传播,助力家长科学养育;建立了市、镇、校三级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平台,为96万多名中小学生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电子档案,完成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组建成立631个学校学生心理防护团队、34个镇(街)防护团队和126人的市级防护团队;全市1200人以上小学和1000人以上中学100%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创建237所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全方位构筑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防线,切实增强对关注学生的心理干预能力。
  五、压实主体责任,全力构建平安校园环境。严格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持续开展安防建设达标工作。加强宿舍、办公室、厕所、机构培训室等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巡逻防控力度,从严防范;联动公安部门加强对学生欺凌性侵事件处置,按照发生一起、复盘一起,深入检视镇校欺凌性侵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推动镇校举一反三,改进欺凌性侵治理工作措施;会同公安机关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指导性文件,联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依法打击涉生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制止涉生暴力、学生欺凌、引诱学生犯罪,加强正确使用网络教育,鼓励基层探索创新,持续强化建章立制,全力构建阳光、平安校园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和市妇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清单式答复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8日

办理单位: 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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