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有组织推动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是高校产教融合引领地、师生创新创业实践地、技术转移承载地、科技企业孵化地和产业生态培育地,可以充分发挥运行机制灵活、结合市场紧密、创新资源汇聚等方面的优势,畅通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以技术转移转化为纽带,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造集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环大学科创园区,深度融入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牵引高校科研价值观重塑、育人模式变革,把高校人才资源、创新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成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先导园区。

  国家大学科技园自1991年起步探索,2001年首批认定,经过30余年建设,目前已有139家,依托高校超过250所。该项工作目前已由科技部转为教育部负责推进落实,计划未来10年全国达到并保持在200家左右的规模,形成若干极具产业规模的创新创业集聚区和高地。我市已有省级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育单位,与教育部进行过密切沟通;我市是世界制造业名城,产业界对成果转化有广泛的需求和庞大的市场;地处大湾区腹地,且人口年轻是建设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的关键优势。因此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已具备,我市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已万事俱备,且充分利用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可以进一步吸引和留住创新能力强的年轻人在莞创新创业,并将国内外最适合制造业的成果在莞转化。根据现有基础建议如下:

建议1、成立东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大学科技园决策管理机构
    补充说明:建议由东莞市政府牵头相关单位和部门、镇街园区等组成,全面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整体发展方向及工作要求。
    建议2、东莞市政府将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作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补充说明:建议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将大学科技园纳入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中。
    建议3、尽快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组建东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补充说明:建议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在构建从创业苗圃到众创空间、到孵化器、加速器,再到产业园的全链条孵化载体。
    建议4、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
    补充说明:建议组织部、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建设、财税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建议5、加快推进导入资源以满足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条件
    补充说明:建议科技局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导入更多松山湖的场地资源支持有条件的本地高校申请国家大学科技园,以满足其关于运营场地申报指标所要求的条件(边界清晰、布局相对集中、法律关系明确、总面积不低于50000㎡的可自主支配场地)。

提案者: 魏亚东

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250027号《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建议》收悉。据自然资源部门职能,我局将全力做好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组建东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的服务保障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  做好项目用地空间保障
  2019年以来,我市全力拓展优化产业空间,通过强化连片收储、存量空间盘活及低效空间改造升级等有力举措,空间拓展工作成效显著,实现集中连片土地供给。目前,我市土地空间保障有力,建立了招商土地库,涵盖地块数量542宗,地块面积3.89万亩,实现了从“项目找地”到“地等项目”的转变,能够有力保障东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的用地需求。
  二、  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办法,我市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对于市教育、镇街政府等单位推送的重大项目“应保尽保”。在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管控的前提下,市自然资源局将积极支持和全力保障东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的用地指标需求。
  三、推动项目完善规划用地手续
  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东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项目建设需求,待明确具体项目建设计划后,全力跟进做好项目选址评估,推动项目规划选址科学、合理;同时全力强化规划用地手续完善、工程设计方案指导和审查等方面工作,充分利用我市近年来出台的“互联审批围合供地”、“融合审批”、提前预审、容缺审批等系列改革政策,提升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生效。
  专此函达。



市科技局:
  关于贵局主办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建议,我校作为会办单位,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东莞理工学院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能力得到快速提升,但同时也亟需高水平、标志性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来支撑学校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博士学位点申请和大学更名等重点工作。因此,我校有基础也有强大的意愿为我市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增强服务东莞高质量发展能力,我校希望能够抢抓新时期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机遇,积极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
  2024年底,学校成立东莞理工学院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具体事务。专班成立以来,已多次向教育部、省教育厅了解学习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最新进展和要求,并初步形成了《东莞理工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讨论稿)》。同时,学校加强与市政府、市科技局等对接,就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场地布局等事项进行沟通协调。2025年3—4月,学校再次赴教育部、省教育厅调研。据了解,《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近期拟通过中央科技委正式下发,但是暂未确定下发具体形式;《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也将在今年进行修订,修订的重点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目前,我校将持续与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并维持常态化的沟通机制。
  “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建议,学校请求支持事项如下:
  一是建议建立市级层面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该机制定期召集东莞市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等单位听取大学科技园建设情况和研究解决难点痛点问题。
  二是建议加快推进将东莞中科云计算研究院及场地整体划拨给东莞理工学院。建议将现有东莞中科云计算研究院的科研与办公用地56亩和一栋建筑面积约7.6万m2办公大楼先行交付学校使用,作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的主要场地,以满足基本的申报条件,并提升场地规模竞争力。待房产证手续完成后,再进行整体划拨,作为学校自有产权用于大学科技园建设;未来根据大学科技园发展布局,划拨东莞中科云计算研究院剩余预留地块44亩空间,充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空间载体。东莞中科云计算研究院完成转制后,依托东莞理工学院建设。
  三是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将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作为东莞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东莞市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由市科学技术局、东莞理工学院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大学生创新创业、产业政策、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政策。在教育部正式发布新一轮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要求前,为保障现有大学科技园吸引入孵项目,并做好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前期项目储备,建议首先设立大学科技园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所需要的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等项目。大学科技园发展专项资金建议由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莞理工学院按照每年共1500万元统筹安排。
  此函。

东莞理工学院

2025年5月28日

办理单位: 市人社局,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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