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有组织推动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是高校产教融合引领地、师生创新创业实践地、技术转移承载地、科技企业孵化地和产业生态培育地,可以充分发挥运行机制灵活、结合市场紧密、创新资源汇聚等方面的优势,畅通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以技术转移转化为纽带,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造集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环大学科创园区,深度融入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牵引高校科研价值观重塑、育人模式变革,把高校人才资源、创新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成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先导园区。
国家大学科技园自1991年起步探索,2001年首批认定,经过30余年建设,目前已有139家,依托高校超过250所。该项工作目前已由科技部转为教育部负责推进落实,计划未来10年全国达到并保持在200家左右的规模,形成若干极具产业规模的创新创业集聚区和高地。我市已有省级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育单位,与教育部进行过密切沟通;我市是世界制造业名城,产业界对成果转化有广泛的需求和庞大的市场;地处大湾区腹地,且人口年轻是建设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的关键优势。因此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已具备,我市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已万事俱备,且充分利用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可以进一步吸引和留住创新能力强的年轻人在莞创新创业,并将国内外最适合制造业的成果在莞转化。根据现有基础建议如下:
建议1、成立东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大学科技园决策管理机构
补充说明:建议由东莞市政府牵头相关单位和部门、镇街园区等组成,全面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整体发展方向及工作要求。
建议2、东莞市政府将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作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补充说明:建议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将大学科技园纳入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中。
建议3、尽快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组建东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补充说明:建议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在构建从创业苗圃到众创空间、到孵化器、加速器,再到产业园的全链条孵化载体。
建议4、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
补充说明:建议组织部、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建设、财税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建议5、加快推进导入资源以满足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条件
补充说明:建议科技局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导入更多松山湖的场地资源支持有条件的本地高校申请国家大学科技园,以满足其关于运营场地申报指标所要求的条件(边界清晰、布局相对集中、法律关系明确、总面积不低于50000㎡的可自主支配场地)。
案由: (20250027)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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