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以“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为核心导向,持续推进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强链补链。通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逐步推动我市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增强我市制造业能力。但在招商引资实践中,我市各镇街为完成考核指标,普遍存在“互挖存量企业”的零和博弈现象,虽然没有存在严重的恶性竞争情况,但是这种招商方式导致产业布局同质化,与“做增量、提质量”的总体目标形成背离。此类内卷招商已严重制约高质量发展,又造成镇街产业定位模糊化,亟须建立市场统筹机制。
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全市缺乏全市企业关注机制,对于市内或镇内企业发展需要掌握不足。往往是突然发现本区域有家很不错的企业,或者是企业有搬迁想法或动作时,才想起去协调、挽留或者承诺条件等。这种情况在我市时有发生。
二是东莞历来是承载深圳高新企业溢出的优先地,但是随着深圳市不断加大产业和企业管控并提供优质的低成本空间,深圳企业流出有所减缓。
三是GDP考核导向导致各镇街想方设法完成考核任务,当遇上不错的企业,各镇街均重点关注并以各种理由吸引到本镇街来落地。
四是市场导向,部分企业确实存在增资扩产需求,原来区域未能满足产业空间需求或者是不同镇街确实存在有更优的产业集群的情况。此类情况尚属正常,企业按照市场需要流动更好发展也是无可厚非。
基于此类“拆东墙补西墙”的招商模式,主要是对于我市经济发展来说没有形成增量,更别提高质量发展。通过了解,在江浙部分地区发展过程中也存在此类情况,该地区也为提升高质量发展正在做探讨尝试。
案例一:江苏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探索新路径,探讨“飞地经济”模式: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区域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这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就是“飞地经济”。该模式对跨区迁移企业实施“3年税收五五分成”方案。
案例二:杭州滨江-富阳特别合作区,杭州市政府于2015年批准设立合作区时发布,明确提出建立“产业转移利益共享机制”,要求对跨区域迁移企业的税收实行“存量保留、增量分成”的原则。具体税收分成机制是:迁移企业产生的税收增量部分,按“4321”比例(第1年迁出地40%、承接区60%,第2年30%/70%,第3年20%/80%,第4年全归承接区);产值考核折算:迁移企业前3年首付按50%计入迁出地考核基数。
产值税收过渡期机制如同为镇街竞争装上“缓冲阀”,既能缓解存量迁移阵痛,又能引导资源向增量创新集聚。通过案例的分析和参考,为更好地破解内卷困局以及所引发的其他不利情况,建议市委市政府通过相关调研及我市实际情况,考虑建立科学的利益缓冲机制。以该机制为突破口,推动东莞从“拼政策抢企业”转向“优生态育集群”,为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同发展探路。
建议1、构建“三类三级”产值税收过渡期机制。
补充说明:一是明确过渡期适用范围与标准,可区分适用主体。譬如:链主企业:年产值超10亿元或本地配套企业超15家,过渡期5年;关键配套企业:细分领域市占率前3名,过渡期3年;成长型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超5%的规上企业,过渡期2年。二是具体税收和产值分成比例建议参考杭州富阳特别区实施方案,具体分成比例建议相关部门共同商定。
建议2、落实实施监控责任。
补充说明:需要明确具体部门进行监管,包括迁移落地报备到过渡期监管。
建议3、建议分步推进。
补充说明:建议先在松山湖、滨海湾等区域先行试点,逐步建立迁移企业分级目录库,最后形成“过渡期+产业链协同”的完整政策体系。
案由: (20250025)关于建立产值税收过渡期机制破解镇街招商内卷困局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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