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于相关犬类管理的法规缺失及此类法规执行不力,各有关部门的管理各自为政,缺乏整合和统一行动,我市犬类管理基本处于无人管、个别管的泛滥状态。走在东莞市的大街小巷、公园广场等,随时都能碰到家庭放养或流浪的狗,狗患给居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较大程度的影响。有的广场、游园、开放公园成了狗园,街路和小区内经常看到有人放养大型犬类,给老人、孩子和其他行人造成了心理恐惧,由此造成的狗伤人事件常有发生。据了解,目前我国每年出现被狗咬死咬伤事故上百万起,被狗咬死的人数3000人以上,比矿难还多;每年狂犬病死亡人数为2千多人,其中 95%以上是因被狗咬伤而引发的。据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统计,仅广州每年被狗咬伤人数为5万-7万,粗略计算,广东全省每年因狗咬致死的就有三四百人。我市每年被狗咬伤的也不在少数,时有出现因狗咬致死的事件。狗患不仅表现在咬死咬伤人,给居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外,近年来由于养狗数量剧增,还给环境卫生、居民休息、交通安全、狂犬病传播等带来很大影响。造成此类状况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管理规章落实不到位。《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1997修正)》(以下简称《规定》)于1992年9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要求各市、县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我市至今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1997修正)》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养犬人和养犬单位少有到规定地点进行登记注册管理,基本未得到养犬的相关培训,犬类预防注射、疫情监测、检疫,《犬类免疫证》、免疫牌、《犬类准养证》的制发,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等,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具体实施力度不大,没有发挥实效。

  二、缺乏明确的主管机构。《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1997修正)》(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农牧部门负责犬类预防注射、疫情监测、检疫,《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的制发。公安部门负责禁养区特殊需要养犬的审批、管理和《犬类准养证》的制发。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疫苗的供应和注射,伤病人治疗及疫情监测,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工商部门负责集贸市场犬只、犬肉、犬皮销售的监督管理。因各种原因,犬只管理机构至今无部门牵头,至今未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特别是在对无证犬的捕杀等问题上,由于情况复杂,没有明确对应的管理机构,居民受到放养或流浪狗的威胁或咬死咬伤都无处投诉,处理起来难度大。

  三、防疫免疫工作不到位。由于防疫意识较差造成免疫难度大,大部分养犬户(人)认为免疫与不免疫一个样,不愿主动接受免疫,同时由于犬只大部分是散养,量大面广点散,注射难度较大,特别是该项工作需要当地政府重视,部门配合、基层干部和群众支持,缺一不可,否则工作难度相当大,难以落实。

  四、防护意识不足,宣传不到位。现在居民区里饲养的犬只种类繁多,虽然有关犬类管理规定中明确了三十四种禁养犬,但多数人不太清楚其中一些禁养犬的具体类型和模样,无法进行辨别。另一方面,由于业主间的邻里关系,咬人事件没有发生时,大家基本上抱着忍让、躲避的心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顶多也是向物业管理处投诉,没有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而物业管理处没有执法权,只能进行规劝,无法清除安全隐患。宣传不到位,大多数养犬户(人)没意识到擅自在公共场所溜放大型犬是一种非法和不文明行为。

  办    法:

  面对现状,许多有识之士都强烈呼吁,要切实加强养狗行为的管理。现提如下几方面建议:

  一是完善管理规章和部门职责。根据《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1997修正)》(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我市实施细则,明确犬类预防注射、疫情监测、检疫,《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的制发,禁养区特殊需要养犬的审批、管理和《犬类准养证》的制发,狂犬疫苗的供应和注射,伤病人治疗及疫情监测,集贸市场犬只、犬肉、犬皮销售的监督管理,对无证犬的捕杀,卫生宣传教育等责任单位的职责分工。

  二是明确犬只管理机构牵头部门,成立日常管理机构。建议犬类管理办公室由公安分局牵头,公安、农业、卫生、工商、城管抽人组成办公室,负责犬只的日常管理,负责对限养区内的犬只进行调查、登记、上牌等工作和在限养区进行限制养犬的宣传,在限养区内进行犬管巡逻。公安、农业、卫生、工商、城管执法等相关各部门各司其职。明确公安局负责对违规养犬及无主野犬进行捕杀;卫生防疫部门要设立24小时犬伤值班电话,确保一旦居民对犬伤有任何疑问能够及时得到咨询,而且卫生部门还需不定期对全市犬伤门诊进行督导检查;农业部门要加强关注狂犬病疫情动态,加大对家犬狂犬病预防、控制力度,要组织力量上门设点实施狂犬病免疫接种,同时发放免疫证和免疫牌;工商部门负责集贸市场犬只、犬肉、犬皮销售的监督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对进入公共场所(广场公园、街道等)内的犬只进行调查、登记、没收等的管理执法及限制养犬的宣传,负责在公共场所(广场公园、街道等)内进行犬管巡逻。实现犬只管理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文明规范养狗的氛围。加强普及防治宣传教育,力争使养犬法规家喻户晓,切实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自觉文明养犬,在居民小区和部分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板报和文明养犬标牌,公布禁养犬的名称和图片,并在禁止遛狗的公共场所设立标志牌,提高养犬人员的自觉遵守规定的意识,提高群众监督意识,对不文明、不按规定养犬影响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的行为,形成人人管、人人监督的社会氛围,使文明规范养犬的意识深入民心。

  四是加大集中整治和巡查力度。除建立犬类管理的长效机制外,还应加大集中整治和巡查力度,对没有犬牌、不系犬绳、随意进入公共场所等违规养犬行为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对无主犬、流浪犬进行捕获(杀),加大对违规遛犬、破坏环境卫生等不良行为的处罚力度。  

提案者: 韩远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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