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莞市消费者协会《2023年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显示:2023年东莞涉及涉及预付卡服务投诉为597件,在网络平台“黑猫投诉”上以“东莞 跑路”为关键词搜索,显示有132条投诉,以“东莞 退费”为关键词搜索,显示有629条投诉。今年以来,东莞小漾游泳中心闭店风波、东莞金宝贝闭店、美吉姆东莞闭店等事件都引发群访,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当前我市预付消费纠纷频发,消费者维权困难,原因如下:
一、监管依据匮乏。目前针对预付费消费的法律依据主要为商务部2012年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7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强调要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明确了有关罚则。但据了解,在我市,该行政处罚事项未授权镇街政府,且相关监管细则仍需完善,在基层监管过程中,仍存在依据不足的情况。
二、监管强制力低、监管难度大。目前商务部门只能监管企业法人中的少数行业类别;公安部门很难以涉嫌诈骗立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受理消费投诉,但调解以自愿为前提,不具强制力,对投诉较多的“卷款跑路”行为,缺乏有效惩戒手段。
三、消费者缺乏快速有效维权途径。消费者遭遇预付费退费纠纷,往往首先想到的是报警,其次,消费者会通过拨打12345等途径进行网络维权。维权时间长、效果不佳。有些消费者会通过网络曝光等方式进行维权,容易造成不良影响。
四、消费者司法维权的难度大、效果不佳。引发纠纷的商事主体往往会提前做好风险规避,出现收款主体和经营主体不一致,实际控制者和法人不一致等情况,要完成起诉程序,消费者费时费力。即使胜诉,执行难度也很大。
五、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够,自我保护能力不强。东莞作为劳务输入大市,外来人口众多,很多消费者文化水平不高,维权意识淡薄、维权能力薄弱。
建议1、健全制度规范,研究制定我市预付卡监管的制度文件,推动出台市级层面的行政规范文件,为发卡主体资格管理、加强资金管控、建立监管平台提供依据。
补充说明: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对采取预付费交易的经营者进行合理科学的限制,例如建立发卡主体白名单,白名单企业要有预收费专门账户。建议明确规定“未开业不得先发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中存在不良信用者不得发行预付卡”等限制措施,改善“想发就发”的低门槛现状。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模式,以集约化方式规范预付式消费行为及资金监管,推进预付式消费集约化监管改革,助力解决预付式消费乱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建议2、探索联合监管快速响应机制。
补充说明:推动建立由司法、商务、税务、市场监管、卫健、综合执法、公安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市政府和各镇街要建立相应的响应机制,实行首接负责制,积极响应群众诉求,整合各部门监管资源,推动联合执法快速响应,建设监管服务模块,让群众的投诉和维权能迅速得到受理,减少群众的维权时间和维权成本,减少群访事件的发生。
建议3、建立“闭店跑路”预警和介入机制。对
补充说明:商事主体异常更换法人、新换法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出现多宗群众投诉、进行异常营销等情况建立预警和介入机制。对涉嫌聘请专业闭店人进行违法违规操作的,要有积极应对措施。对涉及违规经营的,要及时进行查处和制止;要加强行政与刑事对接,对严重预付费消费违法行为,特别是涉嫌诈骗“跑路”等行为,公安部门要主动介入,及时处理。创新机制、支持消费者进行司法维权。消委会要探索对消费维权主动提供司法协助,降低消费者司法维权难度,支持消费者进行起诉,探索开展集体诉讼模式。
案由: (20250012)关于完善预付费消费监管,优化消费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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