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广东部署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是“百千万工程”的重中之重,是“百千万工程”的关键所在。2024年,东莞市委市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通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本文结合上述文件精神,就如何加强传统村落连片改造、系统保护利用,在传承好东莞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讲好东莞故事的同时,对其空间品质提升,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期望对东莞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开发、利用,以及在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方面形成经验,并对保护活化工作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方面形成助力,助推东莞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东莞高质量发展,助推“百千万”工程走稳走实,形成特色,并期望在相关工作中起到指引作用。
  东莞传统自然村落约有近600条,新旧混杂;本次走访部分单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对东莞的传统(自然)村落情况掌握不是很完善,在传统村落的定义上尚存在不同看法,但就目前相关部门认定情况。东莞目前传统村落12处,其中住建部公布的6处,分别为企石江边村、茶山南社村、石排塘尾村、茶山超朗村、寮步西溪村、塘厦龙背岭村;广东省住建厅公布了6处,分别是虎门白沙、万江下坝村、中堂葵涌村、麻涌新基村、凤岗黄洞村、清溪清下村,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做了初步的分类,部分村落做了保护规划,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连片保护及活化利用工作好没有开展,反映存在土地权属、用地性质等现实问题较多,如茶山南社和牛过蓢。
  二是传统村落基础设施不完善,在保护活化利用中存在规划、农村宅基地、建设、消防安全、排水等很多程序性方面的问题。
  三是因原住民搬走、保护和利用问题的原因,造成大量的建筑空置和废弃,同时也存在部分村落在商业开发的过程中,由于建筑风格问题,导致村落历史风貌被破坏。
  四是因投入较大、收益较低,宣传工作和相关政策不明朗,存在社会资金意愿较低,保护资金问题不足及技术支撑不够问题

  五是当前活化项目落地及政策适配的问题。

建议1、以连片保护改造利用为导向,将“百千万工程”实施与建立全乡村地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制度同步谋划推进。
    补充说明:以镇域一盘棋的思路,统筹规划、腾挪盘活,优化村庄建设边界,推动村庄用地范围内的存量建设用地重新优化布局、合理腾挪和有序流动,以保障“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并将近期亟需实施建设的项目给予重点保障,避免了村庄规划“就村论村”“单打独斗”局面。
    建议2、建议出台《东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活化利用方案》
    补充说明:提出分类推进村庄保护及利用规划,对传统村落进行分类统筹,明确其保护定级、发展目标、产业特色、文化调性等方面的导向。制定活化利用管理导则和项目清单,激励和鼓励企业、民间团体和个人参与到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中来。
    建议3、对现有传统村落在保护活化利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行一揽子解决方案
    补充说明:打通其在保护利用中涉及的规划、用地、建设、消防、水利等方面的问题,形成闭环;建议形成相关导则和相关机制,形成活化利用一张图或者一个服务接口,理顺项目在使用,报建、消防、卫检等程序环节,避免程序模糊相关规则不清,存在项目推动不了的情况发生。
    建议4、建议组建专门机构或实业平台
    补充说明:统筹协调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解决用地、资金、技术支撑、产业发展和运营等方面的问题。
    建议5、加强对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及活化利用的宣传
    补充说明:加强对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及活化利用的宣传,浓郁氛围,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让城市留得住记忆,让人们记得住乡愁。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250011号《关于加强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及活化利用,助力“百千万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以连片保护改造利用为导向,将“百千万工程”实施与建立全乡村地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制度同步谋划推进
  (一)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层面,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的《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一是完善全域全要素的历史文化空间保护体系,建立由山水形胜的自然本底,交通水利的线性要素,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等面域要素,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点状要素,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的历史文化空间保护体系,系统保护市域内的传统村落资源,重点保护村落肌理与乡村风貌,强化与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绿道、碧道等资源的活化联动;二是重点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保护以近代客家华侨村落为典型代表的中国传统村落,在保护过程中尊重传统建筑风貌,尊重传统选址格局及与周边景观环境的依存关系,避免大拆大建,通过逐步改善传统村落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提高人居环境品质,在下层次规划中进一步普查未定级但能够体现东莞历史文化特点的传统村落;三是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其中包括传统村落的核心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历史文化保护线内的建设行为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规划的要求,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二)在详细规划层面,为保障“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我市已出台《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实施的通知》,对于纳入“百千万工程”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项目库计划,总建设用地面积在 30 亩以下符合国有划拨或集体自用方式供地的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的项目,可优化出具规划意见的依据,适当简化规划条件内容要求。可直接以镇街(园区)批准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确定地块的简化规划条件内容及办理供地手续及规划许可手续,无需再另行出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后续与所属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新编(修编)工作做好衔接。同时,正在研究建设项目通则式管理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乡村地区建设项目,可依据通则式管理规定办理规划手续,加快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落地见效。
  (三)在项目保障层面,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坚持“项目化”支撑“百千万工程”实施,通过创新用地政策、组建“百千万工程”项目库、探索点状供地实施等方式助力“百千万工程”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1、靠前服务,创新用地管理政策
  (1)强化政策顶层引领。一是制定用地政策指引。出台《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作”项目实施的通知》,以保障项目合法落地为主线,从项目统筹、规划管理、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确权登记、执法疏导等多个维度,全面解剖“百千万工程”项目落地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并逐一明确解决路径,同时,按照不同项目类型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引,为镇村提供专业详细的“辅导书”,保姆式服务“百千万工程”项目。二是优化点状供地政策实施。为确保我市出台点状供地政策文件的可实施性,我局主要结合省点状供地政策、我市实际情况以及试点项目推进经验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文件的有关内容,并于2024年6月5日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落地的通知》。该通知文件侧重在准入范围、项目准入要求与《实施方案》报审程序、规划管理要求、报建和不动产登记管理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控与监督管理要求等方面内容予以明确和优化,为我市点状供地项目落地实施提供指引。
  (2)明晰项目申报流程。针对前期自然资源重点保障项目申报和审查工作中发现的基层存在突破底线的冲动、项目生成机制不够系统科学、项目提交资料质量参差不齐、市镇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衔接不足等问题,我局总结试点经验,于2024年5月16日下发《关于报送 2024 年第三批“百千万工程”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需求的函》。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与管理的要求,明确项目按“系统谋划—空间规划—项目策划”路径形成,明晰项目保障原则和底线管控要求,形成“镇村提出申请—镇街(园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汇总会审—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征求市职能部门意见—报送市级审定”的报送机制,有效提升镇街项目申报效率及部门审查质量;同时建立项目申报动态增补(调整)机制,满足镇村申报需求。
  (3)加强业务实操指导。一是组织自然资源业务培训。我局分别在2024年3月28日和6月13日组织召开了两期全市“百千万工程”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题培训会,采用“现场授课+线上直播”的方式,邀请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部门,各镇街(园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村(社区)以及相关企业共同参会,交流经验,指导项目谋划生成,破解项目实施难点。二是开展政策宣传和现场指导。开展六大片区“百千万工程”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送训下乡”活动,编制印发用地管理政策知识手册,推广典型案例项目,交流经验做法,并针对属地镇村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逐一解答。印发《充分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效能 助推“百千万工程”提质增效》宣传手册,为镇村基层干部群众了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供学习材料和操作指引。
  2、聚焦重点,加快“百千万工程”项目库建设
  为切实做好“百千万工程”项目所需资源要素保障工作,靠前贴心做好资源保障服务,我局实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池”制度,每年安排不少于 1000亩用地指标保障“百千万工程”项目,并于2024、2025年持续开展“百千万工程”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需求收集工作,其中2024年累计收集全市五个批次共 429 个项目,项目总面积共 7731.09 亩,最终纳入项目库项目332个,保障指标需求共2321.22亩;2025年截止3月31日,收集全市项目287个,项目总面积共4911.64亩,最终纳入项目库项目246个,保障指标需求共1822.42亩。
  3、试点先行,探索点状供地项目实施
  经与项目主管部门、属地镇村的多轮沟通,共筛选6个文旅项目、5个停车场项目纳入试点范围实施点状供地。其中桥头荷塘印象生态园、茶山镇南社村北门停车场、大朗镇黎 岭贝华停车楼建设、塘厦镇凤凰岗社区相桂寺停车场、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社区老围荔枝停车场等 5 个项目于2024年已完成供地,其他项目亦正有序推进,形成了具体清晰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样板”。
  二、关于“土地权属、建筑物权属不清有关问题”
  由于老区建成时间长,历史房屋交易、分家分产等权属变动情况复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土地权属、建筑物权属与登记在册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为项目的前期策划、设计等工作增加反复工作量,建议属地政府组织房管所、村(社区)针对老区的房屋进行统一摸查,并制定定期核查制度,及时更新土地、建筑物权属登记情况,为活化利用项目的基础资料的准确性提供保障。
  三、关于“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与消防的关系”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空间格局及建筑特色是活化利用项目的重点,但老区土地及房屋证件不全、房屋密度高、木质建造材料较多等现状条件对消防设计及审批的制约较多,无法在不改变现状街区空间格局、建筑布局及特色的基础上满足现行新建工程消防审查验收规范;在粤公规〔2018〕2号文过期失效后,该类型项目的消防审查验收失去了政策支撑和可实施路径,为了给该类型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提供可实施路径,在市政府、市中心城区建设现场指挥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属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明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编制《关于解决我市公有涉民生工程和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现正在征求各镇街及相关部门意见阶段。

  专此函达。


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单位: 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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