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是我市实施“百千万工程”的主战场。当前,我市土地开发强度超五成;村组集体物业超1亿平方米,楼龄15年以上的占七成;村组货币资金超1100亿元,存款占比超8成;近四年集体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投入超106亿元,经济效益尚未有效发挥。集体经济面临有土地资源难用、有物业资产难改、有富余资金难投、有人居资本难激活等发展瓶颈。今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条例》开始实施,为推动政策制度松绑、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提供了法律支撑,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所需人才短期内难以自行培养,集体经济转型碰到的“个性问题”难以及时有效解决,村社不敢转、不会转现象仍普遍存在。
建议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服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发展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金融专业人才或者专业管理团队”等规定,积极稳妥推动法务服务、财务服务、投资服务、评估服务进村,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增创村组转型发展人才、机制新优势,破解不敢转、不会转困境,助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议1、完善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补充说明:我市于2014年实现村社法律顾问全覆盖,在610名村社法律顾问中,担任10年的有103名。建议:1. 探索“团队式”服务机制。从一位律师服务一个村社,调整为一个法律服务团队服务多个村社,促进律师专业领域互补和村际法律供给均衡。2. 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重点围绕《组织法》衔接等课题开展专题研究,利用法律顾问在协助修订章程、开展普法等方面的优势,回应群众关心关切。
建议2、稳步推行注册会计师“联镇驻村”制度
补充说明:我市现有会计师事务所110家,执业注册会计师650人、非执业1350人。建议:1. 有序扩面。2025年内,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各镇街签订普惠性服务框架协议;根据实际需要,由会计师事务所与有重大项目建设、强村公司发展的村社签订专项服务协议。2. 有效提质。结合我市新农村会计核算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解读、竞赛活动,提升“联镇驻村”人员服务能力。
建议3、在有需求的村社推行“一村一投资顾问”制度
补充说明:我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涵盖了金融业主要种类,与村社建立了比较密切的投融资服务关系。建议:1. 加强协调协同。由市金融部门进一步摸清可向村社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金融机构、服务类型、从业人员等情况,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协同,避免同质化竞争。2. 实施分类指导。探索分类、分级建立村社投资理财“白名单”制度,优化投资品供给的类型、规模和频次,加强现代金融知识培训,更好满足村社投资需求。
建议4、探索推行“一重点项目一综合评估”制度
补充说明:我市有资产评估机构32家,执业资产评估师169人;已备案房地产估价机构38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373人。建议:1. 加强行业协同。由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协会共同研究构建适用于村社重点项目的评估指标、方法流程、监测监督体系。2. 加强信息共享。探索调整以镇街为单位建立集体资产交易参考价模型的做法,运用人工智能开发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数据,创建开源式的集体资产交易指导价机制。
建议5、建立健全“专业服务四进村社”统筹协调机制
补充说明:市乡村振兴促进会下设集体资产等4个工作委员会,目前有企业会员93个、村社会员189个。建议:1. 发挥平台作用。进一步发挥乡村振兴促进会综合平台功能,推动村企高效对接。2. 加强典型引领。对推动法务服务、财务服务、投资服务、评估服务进村等表现突出的专业机构和个人,由市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给予表彰奖励。
案由: (20250008)关于依法善用专业机构力量,助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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