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2021年,市医保局联合市金融局、原东莞银保监分局印发《关于促进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意见》(东医保〔2021〕66号),并于2022年4月推出全市首个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莞家福”项目(以下简称“莞家福”),被列入当年我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
  近年来,国内各城市定制版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加速发展,已成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莞家福”作为我市首个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集公益性、普惠性、兼容性以及多重保障性于一体,与商业保险有本质区别,具有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户籍、不限健康状况特点,其险种设置、运营及管理均受市医保局等三部门指导监督,面向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目前保费每年168元,保障额度最高可达330万元,有机衔接,有效补充东莞医保政策待遇保障,还为罕见病人、重度失能人群提供费用保障。
    2022年上线以来,“莞家福”累计参保人数173万人,提供医疗费用报销服务6.67万人次,为参保人减负超1.38亿元,个人当年累计最高报销金额164万元,为135名罕见病患者累计减负772万元。“莞家福”为人民群众有效转移化解医疗费用负担,切实提高了大病保障水平,有力减轻了特别是大病、罕见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在东莞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甚至不可或缺的角色。
  作为非赢利性的普惠型商业保险,必须有政府支持和推动才能更好地推广和可持续,“莞家福”推出以来,尽管市医保局联合多部门和共保体在宣传推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市直部门包括市政府层面部分领导误将“莞家福”定性为商业保险,不敢大胆给予有力有效的支持措施,无法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权威效应。当前,较周边城市惠民保,“莞家福”总体参保率低,每年参保人数甚至未达到我市基本医保人数的14%,随着大量引导和帮助全市重点患大病人群的全覆盖参保“莞家福”(2023年市医保局牵头通过社会捐赠形式,为全市9000多名困难群众参保了“莞家福”),患病人群参保人数激增,健康人群参保率偏低,“莞家福”将面临运营风险。“莞家福”一旦不可持续运营,将导致近十万受益群众后续医疗保障乏力,不但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将影响城市的社会稳定与营商环境。因此,为加大对惠民保的政策支持力度,结合调研先进地市经验,现就提升“莞家福”参保率,调动全市力量支持“莞家福”宣传推广建议如下:
  一、提高统筹层级,提供有效支持
  建议参考其他地市,由市政府发文出指导意见,推动各镇街、各单位提供有效支持,明确角色与责任,形成合力,扩大宣传,增强个人保障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参保率。
  二、强化部门联动,整合宣传资源
  深圳全市线上政务资源全面支持惠民保宣传,建议我市借鉴深圳经验借鉴,发动全市各机关单位、金融机构、医疗机构、镇街单位提供线上宣传支持,拉高参保热度。
  三、充分发动企业,扩大集体参保
  深圳在惠民保推广中创新企业征缴模式,用人单位可通过人社、医保部门官网选择“深圳惠民保单位参保”提交参保名单。建议在电子税务局部署【参保莞家福】菜单,为企业畅通参保路径。同时,建议允许通过工会费用为全体职工参保“莞家福”,明确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公益福利开支、股东分红开支、集体资产收入为村民参保。
  四、积极倡导参保,实施个帐划扣
  珠海统一划扣职工医保个账余额,参保率达55%;广州默认签约划扣职工医保个账余额,参保率达25%。建议倡导全市机关单位公务员、聘员及编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及编外人员、全市医疗机构、金融机构人员使用医保个账余额/微信支付为全家参保“莞家福”。

提案者: 胡文辉,叶淑晶,邹鹏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胡文辉、叶淑晶、邹鹏等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发动全市力量支持“莞家福” 宣传推广工作的提案》(第20240348号)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分局对该提案的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和东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支持我市保险机构参与“莞家福”项目承办工作,发挥商业保险优势支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一、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2021年,我分局与东莞市医保局、原东莞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意见》(东医保〔2021〕66号),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因地制宜设计符合我市人民群众需求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2022年4月13日我分局联合东莞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出“莞家福”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项目,面向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每年开放投保,产品不设年龄、健康状况、职业限制,所有参保人同等保障待遇,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莞家福”项目近两年累计承保人次173.55万人。截至2024年4月30日,2022年项目累计赔付3.94万件,赔付金额9162万元;2023年项目累计赔付7.79万件,赔付金额8126万元,有效提升了我市居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二、不断优化普惠型商业保险服务着力提升保障水平
  一是合理拓宽保障范围,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指导承办机构按照可持续经营和风险可控原则,结合我市人民群众实际医疗保障需求,进一步拓宽保障范围。2023年“莞家福”项目在年缴保费不变的基础上,降低了部分保障责任的免赔额,提升了赔付比例。对于参保期间因医保关系转去外地的,在获得当地医保报销补偿后,可持续获得2023年“莞家福”的服务保障。2024年“莞家福”项目提升了部分保障责任的保险金额,降低了连续2年参保且未获赔参保人的部分保障责任起付线,又新增“港澳药械通”保障责任,保障功能逐年增强。二是新增健康管理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管理意识。目前“莞家福”项目的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包括:通过“莞家福”公众号推送养生以及医疗健康知识、开展“名医面对面”健康知识直播、举办公益义诊进社区活动、推出结直肠癌筛查粪便基因检测服务等。通过干预人体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控制疾病发展、促进疾病康复,进一步提升我市居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三是参与项目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参保率。我分局积极参与“莞家福”项目推广活动,参加每年“莞家福”的上线仪式、参与“爱在石龙,福惠万家”等“莞家福”项目公益活动,不断提升项目社会关注度。同时,鼓励承办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拓展宣传覆盖面。并督促承办机构严格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全面充分告知保险责任,防止发生金融消费者误解、消费纠纷等问题。
  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督促承办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莞家福”项目的相关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坚持稳健经营,积极服务民生保障。

  专此函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




市医保局:
  转来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240348号建议《关于发动全市力量支持‘莞家福’宣传推广工作的提案》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市民政局主动配合“莞家福”推广,参加了市医保局举办的“2024年‘莞家福’上线仪式暨‘健康东莞·莞家福’万人行活动”。同时,通过粤政易工作群等鼓励各镇街(园区)公共服务办动员民政服务对象按需参保“莞家福”。
  此函。

      (民政局)



办理单位: 市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工商联,市妇联,民政局,市委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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