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工业化的全面推进为制造业的升级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新型工业化的关键是如何促进“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形成以科技创新为第一动力、金融资本为源头活水,带动高新技术产业等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的有效路径。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并明确将做好“科技金融”放在金融支持的“五篇大文章”首位。在此背景下,探索进一步畅通我市“科技创新-先进制造-金融服务”三者之间的良性循环,形成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并向其它产业集群推广,不仅是我市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举措,也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东莞作为中国制造业的“样本”和金融业的“绿洲”,一直为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而努力,且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就,但由于科技与金融部门工作协同联动不足、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框架不成熟、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我市在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是金融支持力度有待加强。2022年,我市新增银行贷款1849亿元,其中制造业贷款占比约52%;科技贷款占比约14%,科技信贷供给力度和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2022年,金融业增加值749.84亿元,占GDP比重6.7%,相比深圳的15.9%和广州的9.2%仍有较大差距,也不及同为制造业城市宁波的8.1%;金融机构数量以及种类还不够丰富,与东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定位的发展要求不相匹配,未能充分满足产业升级以及现代产业体系的多元化金融需求。

   二是信贷投放体制机制有待优化,服务科技型企业信贷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一方面,科技企业大多成立时间短,财务和信用记录不健全,现金流不稳定,经营模式以轻资产为主,银行传统评估模型难以与其相适应。另一方面,部分针对科技企业的政策法规在强调风险防控的同时又对贷款利率进行约束,导致银行对风险较高的初创期科技企业拓展意愿不高。此外,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开展科技贷款业务时,也面临风险收益不对等、风险分担比例不合理等制约因素。  

    三是财政科技投入效能有待增强。2022年,东莞科学技术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3.82%,不仅明显低于深圳的9.18%、广州的6.56%、佛山的8.18%、中山的6.22%,也低于全省平均值5.3%,财政科技投入规模和效能有待增强,对于社会资源要素投向科创产业的引导作用有待提升。  

    四是资本市场投早投小作用力不强,科创融资渠道有待拓宽。目前全市科创板企业9家,相较于1.38万家规上工业企业、超90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19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来说,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仍偏少。同时,风险投资对前沿研究、成果转化、硬科技等创新环节介入不足,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的规模和数量均处于较低水平;金融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等其他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体系中作用有限,政府投资基金未能充分地投入到关键技术领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因此,为加快推动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畅通“科技创新—先进制造—金融服务”新三角循环,促进循环①“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先进制造→金融服务”和循环②“金融服务→先进制造→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的运转,以实现从科技创新到产业应用再到新质生产力的高效转化。其中,循环①的逻辑为:金融支持促进科技研发创新及商业化进程→科技进步驱动先进制造不断转型升级和培育新的产业→先进制造不断创新发展为金融提供大量客户资源和业务增长点。循环②的逻辑为: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不断转型升级并形成新质生产力和新的产业→先进制造不断发展为科技创新提供多样化的技术验证场景和技术转化平台→科技发展为金融提供新投资和新业务机会并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建议1、发挥“有形的手”关键作用,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
    补充说明:一是发挥政府组织作用,加强“科技-产业-金融”循环的顶层设计,打好资金、成果保护、人才等政策组合拳,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设置专门协调机构,加强对各领域的资源统筹,对市场错配和失灵进行补位。二是发挥财政带动作用,政府相关产业部门要瞄准重点领域核心突破口,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围绕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并通过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将更多政策性金融资源精准指向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提高资源整合配置、创新活力激发、知识产权保护等能力,形成对科技技术创新的支持。三是充分发挥各类政策工具的联动作用,协调监管部门对科创金融机构的主要监管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通过税收优惠、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财政补助等方式,并调用本地科技界、产业界、金融界优势资源为科技企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持,并通过法律法规、信贷资金、政府采购等有侧重地精准支持中小科技企业。
    建议2、推进银行主导型间接融资体系改革,打造地方性产融促进平台。
    补充说明:一是优化机制体制,鼓励辖内银行根据先进制造企业的融资需求和特点,从看得懂“报表”和“房产”,转变为看得懂“科技”和“产业”,建立与先进制造企业经营模式相匹配的融资运行机制。二是鼓励银行针对先进制造企业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服务,积极参与投贷联动、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金融产品试点工作。三是构建科技金融风险评估体系,并加强与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更满足科技企业需要的融资合作形式。四是以数字化为契机,构建符合产业发展并以数字化为基础的产融促进平台,将企业研发创新、政务服务、金融财务等一系列产业链数据实现贯通,实现产融两方信息共享。
    建议3、加快市场主导型直接融资体系建设,以“新金融”支撑产业稳定和科技创新。
    补充说明:一是继续通过“鲲鹏计划”将本土先进制造业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积极支持其对接各类产业基金、在境内外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以及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并购重组和再融资,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本土产业龙头做优做强。二是通过本市新成立的2000亿元规模的系列基金,聚焦行业龙头和专精特新企业,瞄准我市战略性产业重点领域,“以投补链”“以投促引”布局一批“头部”和“卡脖子”项目,确保我市产业能稳定发展并实现跨周期调节。三是大力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创业基金、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等股权投资,聚焦科技成果转化领域“投早投小”,联合知名高校、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发挥各类基金作用,强化对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以投促转”推动优质科技成果来莞转化落地,为我市产业的长期发展蓄积后备力量。
    建议4、以“链主”为核心重塑传统金融服务,并强化保障机制建设。
    补充说明:一是金融机构以“龙头链主”企业为核心,建立产业链数据表,全面衡量企业对于整条产业链发展的重要程度,构建线上化的全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并将服务向其上下游延伸,实现“金融血液”畅通无阻的流淌在实体产业中。二是选择有代表性的本土行业龙头进行“试点合作”,将金融机构在业务服务过程中的服务价格降低,或由政府对试点企业或对金融机构进行专项补贴,力争将我市行业优势转化为“龙头链主”企业的生态优势。三是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与资金链深度融合。要完善人才综合服务体系,鼓励科技人才以知识产权入股、期权奖励、技术有偿转让等新型方式参与收益分配;同时要健全融资风险补偿体系,通过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池、放宽投贷联动试点范围,增强金融服务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缓冲。
    建议5、以企业为组织核心,推动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主体协同。
    补充说明:一是企业应加大前沿及基础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投入中用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比例,增强前沿投资领域风投机构的投资信心,实现企业与投资机构的协同。二是产业链龙头企业应带动上下游科技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可通过与前端技术供给、终端设备制造及服务厂家构建互相依存、深度扭抱的技术商业生态圈,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并通过对上下游投资的标杆效应带动风险投资对上下游企业的投资,实现整个产业链的共同跃升。三是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设立技术许可办公室、开放大学实验室等方式与产业界进行深度联系,形成“学术-工业”的发展模式,并逐步形成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最终涵盖孵化基金、风投、法律咨询等的创新链条服务体系。

提案者: 民建市委会,王耀球

市工信局(会办)关于对20240347号提案的答复清单
建议一:发挥“有形的手”关键作用,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
当年完成的事项
1、为构建管理体系更完善、风险分担更合理、资源投放更精准、政策联动更高效、融资渠道更多元的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对各项风险补偿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
2、根据《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工信局牵头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实施细则》。
3、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分工、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
4、发布《关于征集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金融机构的通知》,通过征集,收集到有意愿进行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银行机构33家及合作国有担保机构1家,合计34家合作金融机构。
5、公布第一批“白名单”企业18795家。
当年推动的工作
1、为构建管理体系更完善、风险分担更合理、资源投放更精准、政策联动更高效、融资渠道更多元的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对各项风险补偿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
2、根据《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工信局牵头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实施细则》。
3、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分工、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
4、发布《关于征集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金融机构的通知》,通过征集,收集到有意愿进行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银行机构33家及合作国有担保机构1家,合计34家合作金融机构。
5、公布第一批“白名单”企业18795家。
明年待落实事项
下来,我们将通过加强新增贷款备案、加大融资对接、加快项目审批等方式大力实施新一轮风险补偿政策,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总体继续保持增量扩面态势,贷款利率总体保持平稳,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低,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推动银担加强批量担保合作。
不能采纳原因
建议二:推进银行主导型间接融资体系改革,打造地方性产融促进平台。
当年完成的事项
1、为构建管理体系更完善、风险分担更合理、资源投放更精准、政策联动更高效、融资渠道更多元的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对各项风险补偿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
2、根据《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工信局牵头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实施细则》。
3、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分工、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
4、发布《关于征集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金融机构的通知》,通过征集,收集到有意愿进行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银行机构33家及合作国有担保机构1家,合计34家合作金融机构。
5、公布第一批“白名单”企业18795家。
当年推动的工作
1、为构建管理体系更完善、风险分担更合理、资源投放更精准、政策联动更高效、融资渠道更多元的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对各项风险补偿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
2、根据《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工信局牵头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实施细则》。
3、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分工、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
4、发布《关于征集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金融机构的通知》,通过征集,收集到有意愿进行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银行机构33家及合作国有担保机构1家,合计34家合作金融机构。
5、公布第一批“白名单”企业18795家。
明年待落实事项
下来,我们将通过加强新增贷款备案、加大融资对接、加快项目审批等方式大力实施新一轮风险补偿政策,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总体继续保持增量扩面态势,贷款利率总体保持平稳,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低,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推动银担加强批量担保合作。
不能采纳原因
建议三:加快市场主导型直接融资体系建设,以“新金融”支撑产业稳定和科技创新。
当年完成的事项
1、为构建管理体系更完善、风险分担更合理、资源投放更精准、政策联动更高效、融资渠道更多元的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对各项风险补偿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
2、根据《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工信局牵头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实施细则》。
3、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分工、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
4、发布《关于征集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金融机构的通知》,通过征集,收集到有意愿进行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银行机构33家及合作国有担保机构1家,合计34家合作金融机构。
5、公布第一批“白名单”企业18795家。
当年推动的工作
1、为构建管理体系更完善、风险分担更合理、资源投放更精准、政策联动更高效、融资渠道更多元的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对各项风险补偿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
2、根据《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工信局牵头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实施细则》。
3、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分工、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
4、发布《关于征集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金融机构的通知》,通过征集,收集到有意愿进行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银行机构33家及合作国有担保机构1家,合计34家合作金融机构。
5、公布第一批“白名单”企业18795家。
明年待落实事项
下来,我们将通过加强新增贷款备案、加大融资对接、加快项目审批等方式大力实施新一轮风险补偿政策,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总体继续保持增量扩面态势,贷款利率总体保持平稳,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低,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推动银担加强批量担保合作。
不能采纳原因
建议四:以“链主”为核心重塑传统金融服务,并强化保障机制建设。
当年完成的事项
1、为构建管理体系更完善、风险分担更合理、资源投放更精准、政策联动更高效、融资渠道更多元的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对各项风险补偿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
2、根据《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工信局牵头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实施细则》。
3、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分工、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
4、发布《关于征集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金融机构的通知》,通过征集,收集到有意愿进行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银行机构33家及合作国有担保机构1家,合计34家合作金融机构。
5、公布第一批“白名单”企业18795家。
当年推动的工作
1、为构建管理体系更完善、风险分担更合理、资源投放更精准、政策联动更高效、融资渠道更多元的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对各项风险补偿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
2、根据《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工信局牵头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实施细则》。
3、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分工、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
4、发布《关于征集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金融机构的通知》,通过征集,收集到有意愿进行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银行机构33家及合作国有担保机构1家,合计34家合作金融机构。
5、公布第一批“白名单”企业18795家。
明年待落实事项
下来,我们将通过加强新增贷款备案、加大融资对接、加快项目审批等方式大力实施新一轮风险补偿政策,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总体继续保持增量扩面态势,贷款利率总体保持平稳,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低,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推动银担加强批量担保合作。
建议五:以企业为组织核心,推动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主体协同。
当年完成的事项
1、为构建管理体系更完善、风险分担更合理、资源投放更精准、政策联动更高效、融资渠道更多元的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对各项风险补偿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
2、根据《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工信局牵头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实施细则》。
3、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分工、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
4、发布《关于征集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金融机构的通知》,通过征集,收集到有意愿进行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银行机构33家及合作国有担保机构1家,合计34家合作金融机构。
5、公布第一批“白名单”企业18795家。
当年推动的工作
1、为构建管理体系更完善、风险分担更合理、资源投放更精准、政策联动更高效、融资渠道更多元的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对各项风险补偿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
2、根据《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工信局牵头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实施细则》。
3、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分工、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
4、发布《关于征集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金融机构的通知》,通过征集,收集到有意愿进行风险补偿政策合作银行机构33家及合作国有担保机构1家,合计34家合作金融机构。
5、公布第一批“白名单”企业18795家。
明年待落实事项
下来,我们将通过加强新增贷款备案、加大融资对接、加快项目审批等方式大力实施新一轮风险补偿政策,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总体继续保持增量扩面态势,贷款利率总体保持平稳,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低,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推动银担加强批量担保合作。

科技局(主办)关于对20240347号提案的答复清单
建议一 发挥“有形的手”关键作用,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
当年完成的事项: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
当年推动的工作:一是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形成了新一轮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二是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三是组建东莞市天使母基金,优化东莞科技金融体系,补齐科技成果转化直接融资的短板。
建议二:推进银行主导型间接融资体系改革,打造地方性产融促进平台。
当年完成的事项: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打造地方性产融促进平台。
当年推动的工作:一是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形成了新一轮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二是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三是组建东莞市天使母基金,优化东莞科技金融体系,补齐科技成果转化直接融资的短板。搭建了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借助大数据应用,助力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截至2023年12月末,“中小融”平台东莞累计注册企业数达35896家,入驻金融机构达25家,企业申请融资累计10774笔,企业申请融资总额达152.23亿元,授信企业数累计1376家,授信余额78.69亿元。
建议三:加快市场主导型直接融资体系建设,以“新金融”支撑产业稳定和科技创新。
当年完成的事项: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支持本土先进制造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
当年推动的工作:一是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形成了新一轮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二是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三是组建东莞市天使母基金,优化东莞科技金融体系,补齐科技成果转化直接融资的短板。2023年修订出台《东莞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对申请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并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对挂牌“新三板”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于成功发行债券的非上市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最高奖励500万元,鼓励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和并购重组。注册制改革以来,一批以电子信息、机器人、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成功上市,资本市场“东莞板块”加速扩容。目前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82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总数60家,位列全省地级市首位,科创板上市公司总数占全省地级市39%。
建议四 以“链主”为核心重塑传统金融服务,并强化保障机制建设。
当年完成的事项: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以“链主”为核心重塑传统金融服务。
当年推动的工作:一是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形成了新一轮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二是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三是组建东莞市天使母基金,优化东莞科技金融体系,补齐科技成果转化直接融资的短板。2023年举办“全市金融服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金融活水 润链暖企”融资对接专项活动”,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现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东莞银保监分局(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市金融工作局(现市委金融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东莞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共同签订《金融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构建“链主企业+合作银行+中小微企业集群”融资对接机制,实现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协同联动,打造“莞链融”金融产品超市,聚焦优化9条重点产业链金融服务,遴选科技创新领域重点产业链“主办行”,设立“制造业服务中心”,指导银行机构与相关产业链核心企业签订授信协议,并针对新能源汽车和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部分产业链,率先落地“整链授信”模式。
建议五:以企业为组织核心,推动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主体协同。
当年完成的事项: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主体协同。
当年推动的工作:一是制定《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方案》,形成了新一轮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二是出台《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建立联席会议。三是组建东莞市天使母基金,优化东莞科技金融体系,补齐科技成果转化直接融资的短板。一是推动组建创新联合体,今年以来在新一代通讯技术领域和新型储能领域分别组建了创新联合体。二是建立天使基金投后赋能生态,市科技局联合东莞科创金融集团打造投资赋能平台,集聚市内外优质的创新创业资源。三是加强中试验证支撑,今年来我市与中关村硬创空间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东莞中关村智造中试基地揭牌成立,制订了《东莞市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正会同市发改局起草《东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梳理并上报我市31个平台项目,争取3—5个中试平台纳入省发改委首期布局。

市委金融办(会办)关于对20240347号提案的答复清单
建议二:推进银行主导型间接融资体系改革,打造地方性产融促进平台。
当年完成的事项:打造地方性产融促进平台
建议三:加快市场主导型直接融资体系建设,以“新金融”支撑产业稳定和科技创新。
当年完成的事项:支持本土先进制造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
建议四:以“链主”为核心重塑传统金融服务,并强化保障机制建设。
当年完成的事项:以“链主”为核心重塑传统金融服务

办理单位: 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委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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