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提高执法监管工作水平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之举。多年来,东莞全市执法监管工作得到了极大改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没有很好把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安全发展等方面的关系。全市存在着不少中小企业因安全和环保问题不达标而被基层政府以各种理由粗暴“清退”出当地市场的情况。究其根源,一些基层政府领导为求自身官职长久安全,采取运动式执法,从而使得很多中小企业受到严重冲击。企业作为生产主体,依法履行环保和安全责任是应尽职责,同时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也是应尽职责。与此同时,环保和安全等监管工作需要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真正设身处帮企业排忧解难。
二、执法不规范不尊重企业发展问题普遍存在。东莞拥有工业企业超过21万家,规上工业企业超过1.38万家,实体企业基数较大。同时,东莞基层目前招募了大量聘员,大多学历不高、综合素质也较缺乏,代表政府开展执法工作。执法过程中存在着将法律法规作为牟利工具的情况。
三、频繁执法和不文明执法问题广泛存在。不同执法部门频繁到市场主体来回检查的现象较多。企业家往往疲于应付,为应对执法有的还专门成立了相关机构,同时他们非常害怕被客户误解,以为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丢失订单。频繁、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非常突出。
四、执法监管人员职业风险和压力较大。很多执法部门及人员既要应对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又要对企业进行监管、劝说、跟踪及相关行政服务工作,承担执法监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压力。
建议1、建设执法友好、包容型城市
补充说明:以包容作为构建营商环境的核心指标,以执法监管作为具体呈现;在各类制度体系出台、行政执法工作、城市规划建设、产业规划发展、文卫体教事业、老幼弱势群体、乡村振兴、集体经济等各个层面和领域充分考虑多元化、人性化和包容性的具体指向,让市场主体更有获得感和认同感,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融洽亲切相得益彰,城市建设更有生机活力,城市面貌更有鲜明风格,产业发展更有指向性。
建议2、坚持以服务型执法替代管理型执法
补充说明:强调良法和善治理念,像尊重科学家一样尊重企业家,把他们当作好朋友,推行更多的服务精神,以服务代替管理,以指导代替执法,寓管理于服务中。同时,坚持柔性执法、服务性执法,定期上门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措施,主动给企业解释相关法律政策,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通过以疏代堵的执法、专业的服务指导,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城市良性发展。
建议3、推动执法工作综合一体化和科学合理
补充说明:基层要把所有执法监管力量统一到一支执法队伍(如规模较大的村可单独设立一支执法队伍,或几个村可共同设立一支执法队伍),通过职能事项梳理、执法力量整合、统一执法标准,使得专业执法队伍和执法力量下沉,推进从“单一执法”变为“综合执法”。同时,严格控制和规范各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执法单位编外辅助执法人员。对执法人员进行常态化的专业技能培训,掌握制造业和产业经济发展的基本理论知识,并可引入专家库提供专业的规划、咨询,让执法工作符合科学,做到合理合法。
建议4、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管人员尽职免责制度
补充说明:号召执法监管部门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树立专心致志的公仆意识,培育为人民服务的职业精神。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管人员的尽职免责制度体系。依法劝诫和打击社会上为各类环保、安全、卫健等领域事故事件进行恶性辩护并从中谋取不当利益的不正当行业行为。联动当地商协等社团组织和规上企业,开展执法监管领域趣味活动赛事,营造良好的执法监管氛围和亲商清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