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于2023年12月20日正式发布《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明确东莞作为深圳都市圈的两大副中心之一,将立足“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定位,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先进制造之都。《规划》提出要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具体要加快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等重大科学平台建设;依托鹏城实验室、深圳湾实验室等共建高水平实验室集群;积极推动科学基础设施、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建设国际化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等目标。我市在2024年1月16日也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参与深圳都市圈规划建设,并且提出要加快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加快培育 1—2个规模超百亿元的未来产业集群。建设 3—5 个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园区(镇街)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完善科技服务生态体系。
近十几年来,随着深圳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和产业的不断升级,东莞作为与深圳在地缘优势上最为突出的城市,成为承接深圳产业外溢第一梯队重点城市,两座城市的产业协同近年来不断提速。而随着光明科学城和松山湖科学城的加快建设,深圳和东莞的融合从产业协同向源头创新进阶。在莞深一体化的背景下,依托我市的地缘优势和优势产业资源,应当积极探索构建莞深科技产创新合作新高地,吸引深圳优势科研资源与我市科研院所进行共享共建,加快培育我市未来产业集群发展。
建议1、通过地方立法进行顶层设计,吸引深圳先进科研资源流入我市。
补充说明:第一,以立法的形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深圳科技成果来莞转化奠定制度基础。第二,探索建立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制度。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与深圳建立科技产学研平台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机制,扫清行政壁垒。第三,制定相关政策,对深圳研究院积极申报我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培育、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在同等条件下进行优先奖励。
建议2、成立莞深科技创新合作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深圳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相关机构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
补充说明:第一,提高政府出资比例,参考深圳发布的《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基金总体规划》,政府出资比例高达70%。第二,激发基金管理机构的活力和动力,提高基金管理费,同时对于基金超额收益部分进行让利。第三,探索建立多类基金协同机制,吸引更多深港资本和国际资本聚焦于两地共建的产学研源头单位的科研成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建议3、运用数字化技术构建高效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莞深两地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平台。
补充说明:主要包括成果交易、产品展示、高层论坛、合作交流等功能,为深圳高校、科研院所提供本地产业对接、创投资本对接、支持政策对接、产业园区对接等全方位服务。加快打造一个莞深高校、科研院所常态化接触、供需双方高效对接的平台,助力构建两地科技创新合作新高地。
建议4、成立专项的莞深未来产业对接小组。
补充说明:第一,对接小组要组织专家强化产业研究和分析,重点对深圳布局的未来产业做深入研究和分析,了解产业发展情况和落地条件、产业化发展水品和市场空间,聚焦应用场景强,市场广的相关板块,重点推进相关科研机构落户东莞。第二,围绕着产业链链条的梳理和关键的节点来开展精准化的布局,确定哪些产业节点和链条在东莞具备中试或应用空间,以产业为基础,强化链条对接,促进科研平台的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