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我国面临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有效改善人口结构,近年国内积极探索鼓励生育的系列配套政策,如何引导现代年轻人提高生育意愿显得尤为重要。广东传统生育观念崇尚“多子多福”,生育率在全国中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而东莞市制造业更是依托人口红利优势发展而来。但随着现代家庭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养育成本、教育成本的不断提高,年轻一代对生育的观念已发生较大改变,许多年轻人“不愿生育、不敢多生”的社会痛点愈发凸显。如何有效提高生育意愿,需侧重解决年轻家庭的养育负担,亟待由国家乃至地方政府统筹提出系统性的专项奖励及补贴政策,需从提高地方生育率着手,逐步改善区域人口结构,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现状:
  1.目前适龄未婚或者处于婚育阶段的年轻父母,一部分是计划生育制度引导的家庭独生子女,他们从小物质保障基本获得较大满足,甚至工作后的超前消费意识比较强烈,故贷款购房、购车等压力较大,这影响着年轻一代的生育意愿。独生子女出身的年轻父母,他们除了独自赡养双方父母的开支压力较大,且自身育儿成本较高、花费的时间精力较多,这成为独生子女出身的父母更谨慎考虑生育的问题。

      2.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增速提升,东莞地区属一线城市的房价、教育与日常生活等支出是主要影响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也切实给家庭生育带来负担。


建议1、建议市政府的育儿津贴政策可采取适当差异化策略,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进行补贴,从而一定程度缓解家庭生育成本的顾虑。
    补充说明:建议市政府的育儿津贴发放可根据家庭年收入水平设置若干个档次。其中,对于独生子女出身的父母的补贴幅度可相对更高一档,同时,针对夫妻双方均是独生子女出身的父母,建议市政府对于该类家庭的生育补贴的计算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定程度减轻该类家庭的生育顾虑。
    建议2、建议市政府加强对多孩生育女性的鼓励措施,联同镇街妇联组织落实好女性生育的关爱补贴。
    补充说明:对于已生育两孩以上且社保年限满足一定条件的女性,建议市(镇)政府加强对母婴用品、营养品的专项补贴政策;对于已生育两孩且已缴纳特定社保年限的女性,市(镇)政府可联合妇联机构对该类群体给予更多物资用品的补贴关怀,建议由政府财政专项划拨,并由地方妇联机构落实物资储存、分配、发放。可根据多孩生育家庭的年收入水平,每户满足条件的家庭按月领取的生育补贴物资额度可有所差异,适当给予生活水平不高的多孩家庭以更多的物资支持。
    建议3、建议市政府做好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三孩改善户型设计,对家庭年收入及生育子女数满足一定条件的常住户口家庭,给予一定的共有产权住房申购首付优惠及适当税费减免。
    补充说明:针对满足共有产权房申购条件的多孩家庭,建议市政府可给予其优先选房的权利,并在购房申请过程中给予其更大优惠折扣的购房合同价,购房首付可低于符合条件的普通申购家庭。同时,根据多孩申购家庭的年收入情况,分阶梯式给予其购房契税缴纳优惠,切实减轻多孩家庭的购房负担。



提案者: 莫永盛,莫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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