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广东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我市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全力推动“无废城市”长效机制的建设。但是,目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仍不够完善,以建筑垃圾为例,2021年我市建筑垃圾产生量超过2500万吨,但垃圾资源化利用总设计产能仅为约2000万吨/年,尚有缺口500万吨/年。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处理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给“无废城市”的建设带来了巨大障碍,亟需尽快解决。目前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设备、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影响资源回收效果。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准入门槛低,普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大量采取人工拆解方法,整体技术水平偏低,其回收拆解过程比较简单粗暴,导致回收产品附加值较低,无法充分发挥再生资源的价值,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2.管理水平较低,行业隐患较多。
  部分中小型企业由于资金有限、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等,会进行露天拆解、占道经营,扰民并影响市容市貌;同时,回收的材料中包含易燃易爆物,不规范存储、堆放还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再次,部分企业环保设施投入不足,在拆解、加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大量废液、废渣等,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产业回收体系不完整,低附加值资源回收成本高。
  再生资源种类繁多、分类复杂,完整的产业链条涉及回收、分拣、储存、运输、拆解、加工、再利用等,不同产品的回收要求存在较大差异。目前传统高附加值的再生资源,如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基本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链条,但废玻璃、废纺织品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受到回收成本高、再利用价值低和再利用水平有限等多种因素影响,仍缺少完整的回收体系设计,不利于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4.企业经营用地落实受限,难以形成合力。

  目前部分区域再生资源生产经营用地规划不足,缺乏大块地皮用于建设大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循环利用基地。大多数回收分拣、拆解场地为临时租用土地,衍生了很多小作坊式的拆解企业,不利于规模化发展。


 建议1、逐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补充说明: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逐步构建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回收体系。政府以资金补贴等形式引导企业发展,并考虑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等过程的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构建起以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回收利用基地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网络。逐步建立拥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完善的回收网络、现代回收方式、良好的分拣与处理、规范化管理的回收体系。三是推动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探索上游分类、中游运输、下游处理的系统工程。在政府引导和市场化机制运行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或公共场所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两网衔接”。
    建议2、不断提高行业集中度.
    补充说明:一是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整合。依托龙头企业整合回收网点,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提升技术装备,优化产品结构,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竞争力。二是推动生产端向原料端逐步延伸。引导大型企业积极向下游加工制造领域延伸,扩大产业链,实现跨界转型,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
    建议3、强化技术应用,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
    补充说明:一是推动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控,通过二维码等跟踪产品流向,整合物流资源,梳理回收渠道,优化回收网点布局,完善回收体系。二是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强化再生资源回收、转移、存储等全过程监督管理,避免发生偷运、偷排及二次污染。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关于东莞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27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商务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279号提案《关于构建完整高效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助力建设“无废城市”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贯彻绿色、安全发展理念,防止污染生态环境,有利于改善城市面貌,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有利于防范安全风险。因此,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监管,对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和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环境监管,并积极配合市商务局开展相关工作。
  二、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根据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配合市商务局不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处置固体废物行为,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2022年,我局切实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守稳筑牢安全防线。印发《东莞市涉工业固废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面摸排及集中整治阶段,我市共检查站点1042家,已办理环评审批、备案105家,发现问题521个,取缔站点42家,其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督促完成整改。
  2023年,我局持续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环境监管,切实做好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工作,推进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全市专项执法行动,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年底共检查涉固体废物企业12303家,立案查处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5宗,要求整改企业3316家,已全部督促完成整改。二是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场所乱搭乱建线索核查,我局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移交的6个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回收网点线索进行复核检查。经市镇两级执法部门至少两轮核查,移交线索中,1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需转其他部门处理,其余5家回收站点均已完成整改,其中,1家回收站点已拆除违法搭建物,3家已搬迁或清空,1家从事再生资源贸易业务,废品直接转运不存放。三是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场所排查整治验收,我局牵头组织对大朗镇、大岭山镇、石龙镇、石排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核查,对每个镇街至少抽查6个站点,共抽查再生资源站点26个,其中已完成整改站点16个,未完成整改站点6个,无需整改站点4个,已要求相关镇街持续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整治工作,加快余量垃圾清理,加强居民楼再生资源站点巡查,规范贮存固体废物。
  三、我局将按照职责分工,持续配合市商务局深入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环保普法宣传,督促各属地分局跟踪检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防止已整改好的问题出现反弹。此外,也建议贵单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促企业规范经营,以便更好地落实提案中提到的工作建议。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4日






  关于对第2024027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商务局:
  第20240279号提案(《关于构建完整高效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助力建设“无废城市”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将会办意见报送如下:
  一是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化发展。根据国家、省部署,我局每年开展工信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准入)条件企业申报工作,旨在鼓励废钢铁加工、废铜铝加工利用、废纸加工、废塑料综合利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和新能源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等综合利用行业企业规范化发展。目前,我市已有6家已公告企业,包括3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2家废塑料和1家轮胎翻新企业。在资金政策方面,我局在市级资金层面提供相应的补贴,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化发展专题项目的通知》,我局对工信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准入)条件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是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我局积极利用国家、省、市相关绿色制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开展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减少对资源的消耗,提高工业固废循环利用的能力,减少无用固废排放。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0日



办理单位: 商务局,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