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有一千多年的建城史,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诸多人文底蕴深厚且独具特色的古村落,其中不少被列入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单。得益于我市对历史文物保护的一向重视,诸多具有乡土特色、文化价值、历史遗存的古村落保存完好,是东莞大力发展文旅经济、推动乡村振兴的宝贵基础。在经济发展新形态下,文旅融合赋能“百千万工程”是赓续东莞文脉、推动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部分古村落已探索出一系列相关经验,并取得不错成效。但东莞在古村落资源整体规划、差异化发展与文旅开发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多数古村落资源活化利用不足,未能形成良性发展格局
因各种原因,东莞半数以上古村落未充分利用其古建筑资源、在地文化、民俗特色等进行文旅开发,未能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古村落的良性发展提供经济支撑。
二、未形古村落活化利用指导方案,缺乏清晰的古村落发展蓝图
目前,东莞各古村落的活化利用主要以镇村两级为主体在进行探索,市政层面曾出台多份保护性管理办法,但对古村落文旅开发、差异化发展等工作缺少全盘规划布局,在“百千万工程”“文旅大融合”的大背景下,各镇村推进古村落的活化利用时容易形成同质化、低效率发展的不良局面。
三、古村落业态体量小、缺乏联动,未能形成聚集势能
目前活化利用较好的古村落如下坝坊、南社古村、塘尾古村、西溪古村等,各自依托古建筑资源、非遗特色、文化沉淀等分别形成了以餐饮、夜间经济、传统文化、艺术村等为主要形式的商业形态,各具特色,辐射一方。但相互之间缺乏联动,相互呼应、协同发展不够,未能吸引并留住粤港澳乃至更大范围的消费群体。
建议1、开展顶层设计,出台差异化发展规划方案。
补充说明:充分运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库的力量,联合文旅部门等对东莞古村落整体情况深入调研、精准把脉,对各古村落历史沿革、文化特色、规模格局、建筑风格及所在镇街人口、交通、旅游、产业等进行摸排、研判,制定既符合东莞文旅整体发展格局,又能体现各古村落特质的错位发展方案(如因村错位,打造“文化艺术村”“民俗博物馆”“非遗体验”等项目,促进文旅消费;或村内不同古建筑错位竞争,丰富商业形态并突出个性特质),引导各村提炼文化要素、营造特色产业,打造独特的文旅IP。
建议2、全面发力筑巢引凤,抓好“大招商”引入市场资金、整体搭建古村落文旅开发框架。
补充说明: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主体的能动性,积极引入商业资金,采用“政府主导、镇村主体、市场参与”的方式,围绕古村落,大力实施连片整治工作,使古村落整体环境实现华丽转变。政府通过多种形式提供“绿色”政策扶持,引进商业新形态,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搭建古村落文旅发展大框架,完备旅游基础要素。包括建设游客接待休憩一条龙设施;多维展示古村落文化内涵;丰富古村落文旅商品、场景等。
建议3、分批分类因地制宜加强文旅开发,焕发古村落群新生机。
补充说明:综合评估,甄选部分古建筑保存完好、所在镇街旅游资源较丰富、交通较通达、人口较密集的未开发古村落作为试点,进行功能规划定位,并结合周边旅游资源先行配套开发。如虎门镇的“逆水流龟”城堡,可依托鸦博馆、海战馆、沙角炮台、蒋光鼐故居等周边资源进行统一开发。因地制宜在古村落建设文旅服务设施,构建非遗传承工作室、古堡民宿、特色商品展销中心等文旅消费场所和文旅综合项目。发挥文旅部门的优势,引导生态露营节、“火柴盒”艺术秀等品牌文旅活动在古村落轮动开展,增强联动效应、扩大宣传优势,凝聚更广大的人气、形成更强大的影响力;鼓励各镇街积极开展富于特色的传统民俗文化活动,为古村落注入新生机,为乡村振兴增添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