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东莞出台了多个人才项目,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奖励办法。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一些人才对现有政策的执行存在不满,不利于进一步吸引、留住人才。首先,对于人才的认定会有一些不同的尺度,各个部门有不同的认定办法,但最终需要按照人社部门制定的认定指标进行评定,这可能导致有些部门认定的人才不符合人社要求而无法享受政策。第二,有些政策的执行存在过渡期,导致人才政策出现断档,应该尽可能公平的对待同一时期落户的人才。第三,有一些政策特别是购房补贴的落实没有考虑镇街实际落实能力,需要尽可能考虑镇街财政,否则会出现镇街难以履行导致人才对政策实施不满的情况。


   建议1、加强人才政策的多部门协作认定
    补充说明:加强人才政策的多部门协作认定,对其他部门认定的人才给予一定程度的认可和支持。
    建议2、对人才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断档期给出过度政策方案
    补充说明:对于人才政策制定时出现的衔接问题要给出解决方案,过渡期也应给出解决办法,做到认定人才称号和兑现人才政策不断档,尽可能公平的对待同一时期落地的人才。
    建议3、提高人才认定标准,降低镇街兑现难度
    补充说明:提高人才认定标准,切实从镇街财政实际支出能力出发,减少人才认定数量,加强兑现效果


提案者: 郗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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