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相继出台系列放开生育及鼓励生育政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未来要继续“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国家卫健委调查显示,群众生育意愿降低是当前出生人口下降的重要原因,而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和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事业的关系是育龄家庭“想生不敢生”的主要原因。
  除了持续建立健全优质、安全、便利、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能有利于促进生育政策落地见效、有利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外,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人口的增长。省当前深入推进“三项工程”,其中一项即为“南粤家政”,家政服务业既有发展前景,也有现实需求。

  当前家政行业,特别是母婴方面的家政行业管理仍有许多空白。如:没有较正式或官方的平台公示家政公司的经营信息、消费者无从核查有关公司的资质;家政服务项目和家政从业人员的收费标准不够透明、群众不掌握各项家政服务的指导价格;家政人员的从业证书没有权威机构的认证,任意的家政培训机构即可收款、给予短期的培训、并授予所谓“证书”;行业没有黑名单管理制度;虽然有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但其职责发挥并未有足够的显示度等等。


建议1、加强统筹引导,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补充说明:强化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充分履行职能,严格执法,对违规经营、恶性竞争的家政企业要依法予以惩处。成立家政服务业行业管理领导小组,联动各部门力量,增强监管合力。
    建议2、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投诉与监督在线平台。
    补充说明:建立市内家庭服务业协会有关官方公众号或网站,公布登记在册的家政公司相关信息和服务电话,并通过12345市民热线的渠道,方便用户随时进行投诉和咨询。制定并公开家政服务项目、家政从业人员劳务费等有关指导价格。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通过定期抽检和随机监督的方式,对家政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规定提供服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多次违规、被投诉的家政公司,列入监管“黑名单”并要求限时整改。
    建议3、培育示范机构,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
    补充说明: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牵头,完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机制,向监管部门申请设立(或认证)专门的技能培训基地、示范机构等,提供规范化的培训内容及考核评估体系,并向社会公示公开、加强宣传。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信用积分、失信名单等机制和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全程记录和监督管理。
    建议4、加强引导,发挥行业协会公信力。
    补充说明:支持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建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行业规范及制度,明确从业条件、服务质量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监管效能。在家政协会对违规企业作出处罚的同时,考虑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零散的、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鼓励行业协会提供针对性的福利,如免中介费提供就业信息等,吸引从业人员加入组织,并接受规管。由监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举办全市家政业技能大赛及招聘、就业大会,推选并公布正规、优质、信用等级高的家政公司,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提案者: 市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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