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莞市启动教育集团化办学,鼓励市内名校与本地区、对口帮扶城市的薄弱学校组成教育集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机制不健全
  部分集团内各校距离分布不均,如学校之间距离过远,组织体系过于多元,则增加集团内部的管理和交流难度;如学校之间距离过近,在服务空间上高度重合,则难以避免在招生上产生竞争。此外,在集团化办学进程中,督导评估、考核机制不健全,对相关计划、措施和效果缺少延续关注,没有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教育教学融合有待加强
  大部份集团都建立了校际教师交换轮岗机制,但基本停留在龙头学校委派少数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进行结对帮扶,教师跨校兼课执教和中层管理干部跨校兼职、异校挂职、交叉任职等方面措施欠缺,部份龙头学校对薄弱学校的德育工作、考核评价、大型教学培训、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未进行兼顾管理指导,优势教育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容易导致龙头学校与薄弱学校间的关系失衡,优势教育资源被稀释,加剧教育发展不平衡状况,不能够有效实现应有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效果。
  (三)教育教学同质化问题突出
  集团化办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教学成绩突出、教育资源丰富的龙头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同步发展,制定共同的教学计划、教学目标与教学理念,利用统一管理与资源共享以求教育资源公平,但这也容易导致薄弱学校对新教学管理模式的不适应,以及造成学校之间的教育教学趋同,使各校的办学特色被磨灭,挫伤各校创新教学机制的积极性,最终产生“千校一面”的状况。

    建议1、加强政策支持
    补充说明: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支持,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为其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并适当进行权力下放,给予学校更自由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各校在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前提下发展自身办学特色,保证学校的独特性与多样性,更有利于龙头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合作交流、共同促进。
    建议2、建立健全监管考核机制
    补充说明:一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各校,特别是龙头学校的监督管理,避免某些学校表面遵守相关政策制度要求,实际仍按原有的模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阻碍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的真正落地。二是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将结果性评估与进程性评估相结合,定期对各校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考核,及时纠正办学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干部考核任用、教师评优评先等的重要根据。
    建议3、强化资源共享
    补充说明: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不可能一蹴而就,集团内各校应选派专业知识水平较高的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办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寻求解决方案,并积极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集团化办学的网络平台,内容涵盖集团教育、教学、教研、培训活动信息,特别是优秀教师授课影相、课件、测验习题等资源库,强化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并增进教育集团内部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的互动交流,营造友好健康的教育教学氛围。
    建议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补充说明:教育发展的根本是教师,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集团应不定期举行教师主题培训活动,将集体讲座和分类培训相结合,加大对每位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综合素养和专业水平。集团内各校定期互派干部、教师相互学习、交流以及参与对方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并将阶段性的教育教学情况,及时向交换老师的原学校反馈意见,做好交换教师教育教学案例的搜集工作,推广成功经验,促进提高教育集团的整体教学水平。

提案者: 黄灼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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