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2008年下半年在全市各镇街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点。近年来,随着市、镇财政不断加大投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才队伍建设得以逐步完善,基本医疗服务及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都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人数也逐年上升。但现阶段,由于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制度不够完善,导致社区医务人员流动性较大,人才流失严重,主要原因为:

  一是现有的医务人员大部分都是聘用合同制人员,员工缺乏安全归属感。

  二是由于全市各镇街社卫中心薪酬待遇参差不齐,低待遇的会流向高待遇的镇街,导致人才流失严重。

  三是社卫中心近年来承担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渐增多,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以我镇社卫中心为例,按照市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我镇常住人口23万多人,应配46名公卫人员,但我镇社卫中心却只有专职公卫人员20名,从而导致社卫中心的全科医生长期要加班加点去做公卫服务,使全科医生无所适从。

  完善有关制度,改变目前的状况,迫在眉睫。

  办    法:

  一、完善聘用制度。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定岗不定人,由上级部门发文统一规范、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随意打破合同,明确违约方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符合签订长期合同条件的就签订长期合同,让员工有安全归属感,增加其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二、各镇街社卫中心聘用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应适当设定一个最低标准。比如编内人员每人不低于9.33万元/年,同一职称聘用人员也不应低于9.33万/年。

  三、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不足的问题,建议市政府制定并出台明确的文件,要求各镇街的社卫中心要严格按比例、按岗位配足人力,并明确岗位责任,按完成的基本任务来定绩效工资,各项公卫指标挂牌奖励。基本医疗岗位的按服务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及医疗安全定绩效工资,如完成公卫指标则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挂牌奖励,公卫岗位则按基本完成目标任务定绩效工资,超额部分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挂牌奖励,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提案者: 黄江镇政协小组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087号提案的答复

  黄江镇政协小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完善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社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关心和支持,就提案的内容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不足、待遇低、以及聘用等问题

  去年6月份我局会同市医改办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年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不足、待遇低、以及聘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市政府于2014年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14〕17号),明确了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的意见:

  (一)理顺编制,加强管理。用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编制,解决业务骨干入编问题。加强编制管理,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在岗在职人员不得占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编制,不具备卫生类执业(从业)资格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我市实际,参照《广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有关规定,对编制不足部分,核定聘员指标。

  (二)合理设置岗位,竞聘上岗。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9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0%。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完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编实施办法,实行公开招聘,竟聘上岗。对从医院借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编在职人员,由市卫生局统一制订入编方案,经市编办和市人力资源局审核,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外在职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局制订公开招聘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备案,经公开招聘后办理入编手续。

  (三)落实待遇,缩小差距。建立完善与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相符的薪酬制度,科学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积极探索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工资待遇,入编人员工资待遇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发〔2011〕35号)执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0〕40号)规定执行。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实行编内外人员待遇相当,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归属感和积极性。

  (四)加强绩效激励,推进试点。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薪酬来源途径,通过调整财政投入和社保包干经费结余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加大绩效工资激励作用,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重,调动骨干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或财政专项安排等方式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更好服务群众,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目前我局已和市人力资源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加强联系沟通、共同研究,第一季度已完成了调查摸底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我局拟起草《从医院借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编在职人员的入编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经市编办和市人力资源局审核,报市政府审定。

  (二)我局拟起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外在职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备案,并组织实施。

  (三)与市人力资源局、市财政局共同调研探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制度。 

办理单位: 东莞市卫生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