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港澳大湾区,目前已完成建设和已确定待建的大科学装置呈集群式发展趋势。近年来,我市的大科学装置建设同样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果,如中国散裂中子源2018年成功建成并运行,先进阿秒激光设施的建设正在顺利推进,南方先进光源的预研也在积极开展,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也运作良好,成效显著,“国之重器”大科学装置群/平台正在我市加速形成,这不仅在大湾区尚属首例,在全国范围内也处于领先地位。这些装置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多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属于公共实验型平台设施,能够直接面向产业化应用。依托大科学装置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是大装置赋能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可以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培育形成新产业。

  由于大科学装置技术拥有较强的专业性及较长的成果转化周期,其产业化模式存在一定困难,有关大科学装置技术突破、项目管理及政府视角下政策制度方面,已有一定的研究。但是,如何围绕大科学装置统筹科技攻关与产业发展企业需求、加强科学装置机构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以及如何以产业发展吸引更多科技人才来莞工作等方面都存在很多短板,对大科学装置的产业化模式培养研究较少,当前明显存在产业培育规划不清晰、产业培育服务体系不健全、产业培育的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如何选择产业化模式也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议1、加强统筹服务和管理,形成联动机制。
    补充说明:目前我市各大科学装置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加强统筹服务,形成联动机制,可以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运行中的不足,统筹分配资源。同时,可考虑以政府主导成立产业化部门/产业联盟,发挥政府平台对产-学-研三方的宣传、引导职能,切实为技术成果提供转移及孵化服务:一是完善大科学装置的产业培育服务体系,包括成立产业转化部门或者产业化专项小组对接大科学装置成果转移转化,设立成果转化研发专项或者产业基金,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大装置成果产业化研发专项;二是创新大科学装置的管理运营模式,进行用户培养并与企业直接对接,邀请大科学装置的研究人员发布研究成果,组织针对行业企业代表参加成果发布会和运行年会,让企业、基金公司等及时了解各用户在大科学装置上的产出成果。
    建议2、加强合作共建,完善人才培养和引留政策,推动产业发展。
    补充说明:科学装置平台有着吸引和汇聚青年科研人才的显著效果,加强合作共建既可推动产业发展,又可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一是推动大湾区内高等院校和大科学装置机构的合作。一方面,高校在专业设置上要与大科学装置的功能特性协调布局,争取设置加速器、核技术工程、核电子学、光学工程以及核医药、核医学等交叉融合专业,加强本地专业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目前大科学装置机构存在着招生和学籍等方面的问题,可以统筹大科学装置和高校各自的优势,指导规范研究生的联合培养、博士后的管理,大力推动大科学装置机构与高校之间开展研究生合作培养,避免人才资源的流失和浪费。二是与中国科学院等高等院校建立毕业生、工程师、创业者等各类人才输送的稳定合作关系,实现更大规模的各类人才净流入,研究进一步引才稳才计划,吸引更多科学家来莞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科技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四是政府稳定支持区域内的医科院校开展核医学、核药及医用同位素技术等相关专业及医院实践基地建设发展,为核医学/药、高端医疗装备等产业培育输送稳定人才,同时加大对实验室科学家的培养和高端研究人才的引进。四是要激励本地高校、企业(龙头药企、医疗器械、健康产业等)与大科学装置机构加强对接,通过共建产业化谱仪/光束线站及相关实验室,借助大科学装置机构科研人员的力量对产业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推动科技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建议3、探索产业化激励政策。
    补充说明:探索把大科学装置产业化作为其考核评价的指标之一或作为地方财政稳定支持的考核目标之一,以激励大科学装置的产业化积极性。依托大装置布局前沿科学技术研究,培育新兴特色产业发展方向,推出同位素制药治癌等产业政策;深挖大科学装置建设运行的各专业(学科)课题组的科研成果及衍生出的技术转移转化,打通大科学装置主体负责单位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壁垒,构建有效制度机制保障,确保实验室-企业合作模式能够稳定持久。
    建议4、打造本地化核医学产业集群。
    补充说明:结合广东省及东莞的区域产业发展特点,可依托大科学装置加强生物医药及疫苗的研发,打造本地化核医学产业集群。依托加速器技术谋划核素药物(如中国散裂中子源二期拟建立放射性药物核素Ac-225,Ra-223,Pb-212等生产基地)研发以及核医学设备等产业,招引核药、医学影像、治疗计划系统等领域企业,以着力打造本地化核医药、核医学产业集群为突破口,推动和实现大科学装置的产业化转化探索道路。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九三学社市委会,梁健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229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农工党市委会、九三学社市委会和梁健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依托大科学装置助力我市科创制造强市建设的建议》(第20240229号)收悉。针对建议提出的有关意见,现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修订特色人才政策,大力支持大科学装置引育高端人才。2021年12月,修订出台了《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经认定或评定的特色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每月6000元租房补贴、最高35万元生活补助,以及创业、医疗、社保、通关、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学等全方位扶持。其中《实施办法》的《特色人才目录》专门针对大科学装置的建设与发展进行了扩充,例如将大科学装置平台谱仪或实验主任或首席科学家增加列入二类人才。目前,我市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共有48人被评定为东莞市特色人才。
  二、实施博士后政策,大力支持大科学装置引育青年科研人才。2021年11月,修订出台《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1号),对我市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平台给予最高120万元建站资助,对新进站博士后人才给予每年20万元进站资助,对在站博士后人才给予每次6000元或1.2万元学术交流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给予最高2万元探亲补助,对出站后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博士后人才分5年给予接收单位最高50万元出站资助,并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上级资助项目的人才给予1:1比例的配套资助。截至2023年12月,我市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累计招收博士后205人,共获得博士后资助5506.17万元,其中进站资助4190万元,配套资助383万元,出站资助930万元,学术交流资助3.17万元。
  三、出台研发人才政策,大力支持大科学装置夯实研发人才基础。2022年11月,修订出台《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东府办〔2022〕63号),面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牵头单位等重点的单位实施以下奖补政策:一是研发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对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学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给予4-10万元能力提升扶持;二是用人单位引才补贴,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新引进研发人才情况给予最高每年累计100万元引才补贴;三是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多三人申请,累计不超过6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向我市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147人次共发放资助1116.99万元。
  下来,我局将继续落实好各项支持大科学装置建设和发展的人才政策,支持大科学装置助力我市科创制造强市建设。
  此函。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办理单位: 科技局,市人社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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