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随着民办教育不断发展壮大,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为推进我市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直以来,东莞民办教育存在一个悖论:200多所民办中小学,解决了大量适龄儿童的教育问题。然而,让民办学校发展饱受困扰的是,很多民办教师的工资水平,不如流水线工人,无法保持教书育人的基本尊严。(详见2013年9月5日南方日报AⅡ02版《民办教师,拿什么保障退休生活?》)因此,如何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和有较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民办学校实现新一轮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让东莞学生都能‘读好书’”的教育目标,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内涵式发展的关键。
有调查显示,相对公办学校而言,我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稳定性差,“工资留人,情感留人,环境留人”在民办学校教师中难以得到体现,主要表现为:
(一)教师队伍不稳定。造成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的因素:一是工资待遇低。民办学校教师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比公办教师高,但是工资待遇并不高,大多数学校甚至只有公办教师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一,严重影响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招生工作压力大;三是工作时间长、工作量超负荷;四是内地教师政策的调整;五是社会制度上没保障;六是没有建立完善的聘用制或合同制;七是教师自身素质低等。
(二)民办学校教师评聘职称难。民办学校教师主要集中在初级职称以下,其中未评级教师,占了一定的比例。教师职称评定问题也是导致优秀教师流失的原因之一。
(三)教师队伍缺乏凝聚力。民办学校的办学者、管理者过于专制或“雇佣思想”重。有意无意伤害了教师的情感,导致教师缺乏归属感和足够的工作热情,直接影响教师队伍凝聚力的形成。
(四)民办学校教师欠缺进修培训的机会。一是民办学校自身组织的培训较少;二是由于费用、流动性大等问题,办学者不可能也不愿意让教师外出接受培训。三是缺乏民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四是部分镇(街)对民办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不够重视。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留住优秀人才,稳定教师队伍,必须尽快采取切实措施。
办 法:
一是市政府应根据实际设立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专项基金,并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从根本上缩小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教师的收入待遇,这样将有利于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稳定;有利于民办学校引进优秀骨干教师;有利于规范民办教师的管理,促进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的合理有序流动,对于公办学校教师制度改革,提高全社会整体教师素质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是由市政府制订出台《关于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解决好民办学校教师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培训进修、社会活动、表彰等方面与同类型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的权利。
三是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全市公办学校合同教师工资标准,设立民办教师最低工资标准,适当提高民办教师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