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关系每个家庭每个孩子的未来,而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非常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随着近几年入户扩容,我市教育规模急剧壮大,目前已有公民办幼儿园1288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54所,普高及中职类79所,加上小学午托和4:30课后服务的落实,绝大部分学校已设有食堂,食堂管理良莠参差,时而出现不同程度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特别是一些食堂外包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食堂。在近期的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及与其他镇街交流中发现,少数学校居然用劣质大米供学生食用,一部分学校实际供餐与其提供的供餐宣传和收费标准大相径庭,部分学校食材质量低劣,油炸食品,腌制食品过多,对外采购预制食材(特别是油炸豆腐),配餐不科学,十多元一餐的伙食甚至鲜见肉类,这易造成学生营养不良或不均衡,一些食堂小卖部充斥着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如辣条等垃圾食品和饮料。有些食堂设备简陋,卫生条件较差,连配餐间都没配备,甚至发现个别学校连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都没做,这都会严重造成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甚至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建议1、出台学校食堂监管法规标准。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教育部门主责日常监督管理,卫生部门主责食品安全监测。制定学校食堂厨房设施设备、餐具消毒、食材采购、入库存储、从业人员培训、作业流程等方面的具体标准,针对厨房面积、设备配置、通风系统、采购验收、仓储温度、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作业流程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各部门依法履职提供科学依据。
    建议2、建立重点食品安全监测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学校食材批发市场、供应商进行重点监管,开展日常巡查,检查许可证等,确保食材来源地合法。针对学校食材运输设置监测点,对运输工具卫生条件、冷链系统进行检查。对学校仓储环节开展抽查,核实存货记录、仓储条件。同时开展餐饮样品检测,对菜肴原料、成品等进行抽检,确保食品安全。
    建议3、实施学校食堂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多方的监督作用。教育部门要制定学校食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按照计划频次对学校食堂进行日常检查,内容包括食材验收、食材储存、餐具消毒、制作过程、供餐流程等,重点检查卫生条件和作业人员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建立以家委会、校园膳食委员会、志愿者为主体多成份的膳食监督机制,派员参与并监督制作的全过程。
    建议4、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食品安全与学校年度评价和相关领导考核挂钩的力度。各级教育和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源性疾病等事故时,要依法进行事故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提高事故賠償标准,充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建议5、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培训,加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签订承诺书,强化其服务意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其从业资格的监管,定期组织培训测试。形成全员参与的食品安全文化,确保食品安全。
    建议6、公办学校食堂全面回收自主经营;鼓励甚至强制学校食堂应用信息技术加强细化管理,明厨亮灶的现场视频,让家长可在手机上查看。

提案者: 寮步镇政协小组,陈莹,殷植祺,陈莉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2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寮步镇政协小组、陈莹、殷植祺、陈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监管确保食品健康安全的建议》(第2024022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情况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从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以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找准问题“小切口”解决规范“大难题”,聚焦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等重点对象,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着力解决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筑牢防线,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整体平稳。
  二、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监管要求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规定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实施食品安全行政许可。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还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标准,制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指南》(2024版)、《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评价规范》(2024版)等团体标准,市教育局制定了《东莞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膳食管理若干措施》,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
  三、落实日常监管
  我局每年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春、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对全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验收储存、人员规范操作、餐用具消毒、等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制定年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对全市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实施全覆盖抽检,2023年度,共抽检学校食堂(含托幼)、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及食品原料2821批次,不合格36批次,依法对所有不合格批次产品开展处置;2024年,抽检批次进一步提升至3680批次,通过强化抽检力度持续做好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排查。
  四、持续推动社会共治
  目前,我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已经实现了学校食堂全覆盖,并按照《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巡查管理规定》要求开展常态化巡查。全市各学校配备膳食委员会巡查账号4307个,引入家长监督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此外,我市每年还组织开展“一起查餐厅”行动,通过线上直播执法全过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市镇两级共开展学校主题的“一起查餐厅”行动19期,检查学校食堂30家,观看人数累计达27万人次,有效促进社会共治进一步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五、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我局组织制定《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分别与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和市直属学校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压实教育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要求学校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校长(园长)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明确各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分工,相关人员对各自负责的工作事项承担具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强日常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根据《东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突发事故处置能力,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危害,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落实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分析,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我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联合组织全市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全覆盖培训,每年培训约3000人次。同时依托“食安快线”APP,每年对餐饮环节从业人员开展线上培训考核,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负责人、食安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实施全覆盖培训考核,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相关人员履职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各镇街、学校也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规范操作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七、规范食堂经营管理
  根据《东莞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管理若干措施》要求,我市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严禁擅自承包给他人经营。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采用自营方式供餐,合同到期后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对不具备自主经营条件需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的学校,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或学生家长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并按照服务采购的规定选定合资质的经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学校要对食堂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落实膳食委员会制度。膳食委员会监督食堂日常运作、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收集反馈学生家长对食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校不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
  学校食堂管理是学校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市委市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学校食堂的服务管理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办理单位: 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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