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意见》,旨在举全市之力推动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为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东莞市“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发展贡献力量。为实现这一目标,松山湖积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和政策链“五链”融合发展,初步构建起“源头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的全链条全要素全过程科技创新体系。然而,在推进先行启动区建设过程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包括,社会各界对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性和深远影响认识不足、不全面,导致在工作推进和实施过程中缺乏足够支撑;港澳元素不足,湾区特色不明显;松山湖对全市核心引擎功能未能显现等。
建议1、通过人大立法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建设提供顶层法律保障
补充说明:同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的深圳光明科学城已颁布国内第一部支持科学城发展的条例。建议我市参照深圳的先进做法,将松山湖科学城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支持松山湖科学城建设的政策举措等核心内容予以明确、固化,赋予其法律效力。同时将松山湖科学城近年来探索实施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也通过立法予以固化,转化成法律制度安排,为松山湖科学城的建设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建议2、进一步完善松山湖科学城的规划体系。
补充说明:当前松山湖科学城范围包括了松山湖、大岭山、大朗、黄江部分区域,分为核心区、协调区等。但实际上部分区域并不接壤,各区域的开发建设程度也不相同,对科学城的土地统筹、产业转型布局、城市品质提升等都带来了不少难题。因此,从推动松山湖科学城更好地为东莞高质量发展做引擎做贡献的角度考虑,建议由规划部门牵头,在不改变现有行政区划的前提下,适当优化调整部分红线范围,并将松山湖科学城规划范围但非松山湖管委会现状管辖区域委托给松山湖管辖,以形成统一的政策实施区域和城市开发标准,为东莞城市发展的改革探索提供经验支撑。
建议3、进一步增强与港澳科技资源、国内科学中心的交流合作。
补充说明:相比国内其他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最大的特色与优势就是毗邻港澳,应进一步加大与港澳科技资源的合作交流力度,通过港澳链接海外的窗口学习借鉴引进国外先进经验、技术和人才。同时,建议由发改部门牵头,以开放的思维加强与国内其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交流,如建立科学中心联盟等等,积极推动大科学装置联动、人才引进共享、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等,以合作实现共享共赢。
建议4、进一步优化对松山湖管委会的工作实际量化考核。
补充说明:要发挥松山湖对全市的核心引擎功能,用好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与激励作用是关键。目前市对松山湖管委会年度考核工作虽然单列,但工作实绩的量化考核指标仍与其他32个镇(街)的量化考核指标无异,以生产总值等多项数值型指标完成情况为主。建议,除了考核部分工作实绩的绝对数值外,还应着重考核松山湖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领域对东莞的带动性和贡献度,引导松山湖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建议5、进一步加大对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的宣传力度。
补充说明:近年来,松山湖陆续承办了院士峰会、科学会议、数学论坛、全国中青科协活动、全国人工智能大会等大型科技交流活动,松山湖的科技氛围越来越浓、影响力越来越广,世人皆知松山湖却不知是东莞松山湖。建议由宣传部门牵头,加强统筹谋划和宣传推广,一方面擦亮东莞“科技创新”的特色,另一方面提升全社会对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的认知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