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不仅是保障经济可持续的需要,更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需求,2010年以来,我市以《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为指导,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全市、各镇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
《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3年以来,我市以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削减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为主线,建成了全省首个大气监测超级站,稳步推进了火电厂脱硫、低氮燃烧改造和降氮脱硫工程建设,小型高污染锅炉淘汰或改燃清洁燃料,大型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机动车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2012年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对比2009年分别下降24.14%、2.44%、7.58%,PM2.5年平均浓度比2011年下降了15.56%。但按照2012年国家新颁布的《环境空气治理标准》,2012年我市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虽然有了较明显的下降,但是,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继续快速发展,能源资源消耗仍将持续增长,在传统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全面控制的情况下,以PM2.5、臭氧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和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占全省近80%的多种大气污染物在珠三角狭小区域集中排放,我市身处珠三角核心地带,区域复合性的污染影响,对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带来巨大的挑战。要在消化巨大新增量的基础上,大幅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要求和殷切期盼,任务十分艰巨。
办 法:
为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在巩固第一阶段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应继续认真组织实施第二阶段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控新增大气污染排放。加快推进转型升级,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强化排污总量控制管理。
二是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三是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深化电力行业减排,全面推动工业锅炉污染综合整治,强化建材行业污染治理减排。
四是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交通行业污染控制。严格新车环保准入门槛,加强在在用车辆管理,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持续提升油品质量,大力发展城市低碳交通系统。
五是全面开展工业VOCs排放治理,加大生活VOCs控制力度。严控区域工业新增VOCs排放,全面治理现有VOCs排放工业,强化VOCs排放企业监管,加大生活源VOCs排放控制。
六是遏制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有毒有害及其他大气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