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促进就业、增进民生的重要力量。自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以来,各级政府通过降费减税、放管服等多种措施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为企业生存发展减负增效。2023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增强发展信心的若干措施》,企业受益效果明显,证明了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但受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影响,在整体消费市场尚未根本性恢复的大环境下,我市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民营企业仍然面临“旺季不旺、竞争加剧、资金承压、成本上涨、利润缩减”等现实困难,企业制度性成本较高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一方面,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较高。与周边城市相比,我市普遍偏高,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残疾人就业保障机制不完善。突出表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机制存在缺陷,相关补贴不足,残疾人保障金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等。
建议1、出台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费优惠政策
补充说明:建议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费减半征收,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同时,可以考虑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专精特新”等科技型中小企业进一步给予土地税和房产税减免政策,鼓励其扩大研发投入。
建议2、增加残疾人就业补贴和培训
补充说明:建议设立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通过购买残疾人就业保险等方式,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岗位设置补贴和持续补贴,用于弥补残疾人在岗位培训、无障碍设施改造等方面的成本。落实残疾人保障金制度,建议各区成立残疾人保障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残疾人保障金的申请、审批、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失业、退休后及时发放残疾人保障金,确保其基本生活,同时加强残疾人保障金制度的宣传,提高残疾人的获得感。
建议3、主动精确智能匹配惠企政策。借鉴高校为贫困学生发放补贴的成功经验,利用政府政务大数据,根据企业经营项目、规模等智能匹配相关惠企政策进行精确推送,甚至实现企业端享受惠企补贴及奖励“零申报”。
补充说明:当前,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相继出台惠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奖励、补贴,但也存在规则多样、相似表单重复提报等问题,为了能尽可能多的用好政府政策,企业往往需要安排多个专职人员研究政策、收集数据、提交资料。建议业务部门开展跨部门协作,共享辖区内企业的产值、营收、纳税等通用信息,主动为相关企业推送政策,免予企业申请即享惠企政策。
建议4、降低企业水电网云使用成本。在现有针对制造企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将水、电等资源、能源费用优惠范围扩展到总部、商贸及电子商务企业;对使用网络、云服务的企业提供适当补贴或优惠,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AI等新技术提高发展质量。
补充说明:在品牌化、全球化的发展中,落地东莞的总部型、国际型大企业将与日俱增,这类企业的属地化成本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资源、能源的消耗和数字化服务,在坚持“制造业立市”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加大对总部、商贸、电子商务等企业的支持,为东莞下一次的产业迭代升级做好政策铺垫、环境培育。
建议5、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将现有的“智链通”、“绿链通”等针对制造业的融资贴现优惠,向其他类型的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初创型的文化、创新、服务等轻资产企业扩散覆盖。
补充说明: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为扶持重资产运行的制造业企业,政府联合金融机构推出了“质量贷”、“订单贷”等惠企政策,解决了不少制造业企业的资金难题。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惠企政策向设计、研发、服务等行业的轻资产类中小微企业覆盖,让更多“难质押”和“无质押”的企业借助金融市场做大做强。
建议6、制定颁发《企业首次违法合规免责清单》及相关落地规则。借鉴广州市经验,制定颁发《企业首次违法合规免责清单》及相关落地规则,降低企业“试错成本”,鼓励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进行创新探索。
补充说明: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企业要突破式发展,需要有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进行创新创造以实现“弯道超车”甚至“变道超车”,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可能会走一些弯路,在法律法规的调控范围内,应当对企业的轻微违法违规给予一定的宽容度,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尝试新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法,助力企业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194号提案的答复
殷植祺委员、郑耀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企业制度性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0240194号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及工作实际,现就建议中第三点提及的“主动精确智能匹配惠企政策”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事项目前情况及成效
为加快惠企政策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局搭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企莞家”,并建设“政策一站享”模块,“企莞家”平台通过信息采集技术,定时获取国家、省、市各级各部门涉企政策信息,供企业“一站式”浏览,方便企业一站式掌握适用政策,同时根据已填报企业信息的平台用户,将企业信息和政策相关条件自动匹配政策并实现政策收集、推送和申报功能。
(一)在政策收集与推送方面。一是平台可根据政策特征获取政策信息并汇总形成政策库,如政策的通知公告、解读、资助公示等相关特征,定制对应的匹配条件。企业可在平台上完善基本信息,如年营收、年纳税总额、企业规模等,提高政策匹配的精准度。二是收集国家、省、市、镇街涉及到政策信息的网站,现已收集网站80个。三是企业可根据发布地区,发布部门、内容分类、适用产业等条件对政策筛选和订阅。四是平台结合科室前期所设置的企业标签和政策申报条件,向企业推荐相匹配的政策。
(二)在政策申报方面。平台会自动抓取已掌握的数据,无需企业填报或者企业只需补充少量申报项目的背景数据,有效减少企业信息“重复报”的问题,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定时根据政策条件对涉及政策信息的网站进行政策信息采集,获取相关信息并整理至“企莞家”平台上,供企业“一站式”浏览。2024年1-8月“企莞家”平台共收集政策2698条,共发布28个专项资金项目供企业申报,收到11650份项目申请,涉及企业6460家。
(三)在企业画像方面。建立企业画像并梳理数据采集表。建立基础数据表,统一标准,明确数据来源、更新周期、数据格式等内容,为企业建立“一企一档”信息档案,形成专属的企业画像,为政策精准推送提供有力的基础。平台根据按照企业的基础数据,按匹配基线进行初步匹配,将所匹配的政策信息放入“政策推荐”栏目,辅助企业通过平台快速获取所需的政策信息。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工作安排,将“企莞家”等线上平台整合打通,“企莞家”平台由市政数局统筹建设,后期我局拟通过调用市政数局建设的政策匹配、政策推送等相关功能来推动政策落实落细。目前我局已配合开展系统交接工作,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根据市政数局工作指示,充分发挥自身工作职能,积极配合推动“企莞家”等线上平台整合,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快速兑现”。
以上是我局对《关于减轻企业制度性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0240194号)的办理情况。(市工信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24019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殷植祺,郑耀南: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240194号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根据市残联职能,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文件,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统筹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市残联于每年3月-10月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印发相关通知文件和年审手册,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户外广告等多种媒体进行政策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氛围。同时,我市创新工作模式,将年审从市残联负责初审复审改为镇街(园区)残联初审、市残联复审两级工作机制,并大力推动网上年审全覆盖工作,实现便民惠民。
为了让残疾人能更好地实现就业创业,激励用人单位招收残疾人,2022年2月21日以市府办名义印发了《东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效期两年,具体补贴经费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使用。《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以来,为本市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更主动的吸纳残疾人就业,使用人单位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减轻负担,获得实惠。《暂行办法》对用人单位补贴奖励包括:残疾人岗位补贴、超比例就业奖励、无障碍改造补贴及创业项目孵化补贴。目前,市残联正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工作,待修订手续完成,将正式印发实施。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带齐相关提交资料到所属镇街(园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补贴申请。
下一步,市残联将通过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网、市残联官网、微信公众号及APP等新媒体、电话、短信及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最新的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