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办公楼的空置率比较高,相对大湾区的其他城市来说都比较严重,造成物业资源的巨大浪费,亦让发展商或业主造成很大的资金压力。
东莞是外来人口净流入较多的城市,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东莞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人才、渴盼人才,如何确保各类人才留得安心、顺心、舒心是关键,而解决各类人才、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则是构建良好人才生态环境重要环节。根据《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要求,到“十四五”期末,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 10万套,力争达到15万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我市的办公楼位置普遍较佳,在中心城区或各镇街相对较好的位置,周边商业配完善,交通便利。特别适合新来莞人士或年青人的过渡性住房需求。盘活这些闲置的办公楼,拓宽保障性住房的渠道,让新来莞人士或年青人住得舒适,可大大提升这些年轻人对我市的认同感,构建良好人才生态环境,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愿意来莞工作创业。同时亦可让基本低效甚至无效的办公楼增加收益。
以下建议希望住建局等能适当考虑。
建议1、推动引导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楼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服务式公寓,盘活这类物业的同时,亦让各类人才、新市民、青年人有更多居住选择。
补充说明:
建议2、加强商业办公楼改为租赁住房或公寓的监管,防止出现以租代售,或变相做小产权房的行为。
补充说明:
建议3、对特定的新来莞人才,政府给予适当的住房补贴,鼓励他们租住这类的保障性住房或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