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考试的普及和规模的扩大,需要增设高质量的标准化考点来满足考试的需求;东莞作为“双万”城市,人才的引进、选拔、提升需要高质量标准化的考点来组织实施;东莞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落地,标准化考点建设也契合教育数字化、高品质发展的需求;东莞现有考点超负荷运行,硬件设施多不能用于教育教学,监考人员年承担十余次任务。
建议1、将标准化考点建设作为学校新建改扩建的重要选项
补充说明:增强责任意识,增加标准化考点的数量:学校所在地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应加强对标准化考点建设的重视,提高责任意识应对考点建设进行有效的规划和管理,把确保标准和要求得到落实作为考核标准之一;考虑地理位置和人口分布,选择合适的地点增加标准化考点,提高考试参与的便利性,减轻考生的负担,提高考点的利用率。
建议2、将标准化考点建设与学校数字化高品质发展相结合
补充说明: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提高标准化考点的利用效率:学校在教育教学中能使用考点门禁系统,广播系统与统一指令播放系统、统一指挥系统等来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起到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也能为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提供有力支撑;考点系统应有数据共享平台,教师能利用其实现在线监督与管理,使之成为课堂教学评价体系重要一环,也能对授课视频进行深度分析,帮助改进教学;同时为家长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实现家校共育。
建议3、将标准化考点使用与提高考点人员的工作效率相结合
补充说明:均衡安排各考点任务,加强监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为了减轻监考人员的工作压力,要大致均衡安排各考点承担考试任务,避免有考点超负荷运行,导致考点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下降;均衡安排考点也能减少考生交通及排队等待时间,提高考试的效率,提高考生的考试体验;同时,强化人文关怀,加强对考点人员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制定更加详细的考试规程和操作流程,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效率。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161号提案的答复
夏小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与使用高质量标准化考点的建议》(第20240161号)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标准化考点建设作为学校新建改扩建的重要选项建议的答复。
我局积极推进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按照新建、改扩建学校情况和各类考试考生增长情况,科学制定考点建设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2023年将东莞八中、麻涌中学、海德双语学校、电子科技学校建设成为标准化考点;推动完成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一中、东莞实验中学、万江中学、常平中学、东莞四中、东莞理工学校等7个标准化考点完成考场扩容改造工作;2024年将东莞五中、东莞十三中、翰林实验学校建设成为标准化考点。目前全市标准化考点达到39个,考场数达到2459个。下来,我局计划将松山湖未来学校、丰泰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等条件成熟的学校建设成为标准化考点,方便广大考生就近参加考试。
二、关于将标准化考点建设与学校数字化高品质发展相结合建议的答复。
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指导相关学校将考试设备与学校教学设备资源共享,统筹使用,发挥更大效能。现已建设成为标准化考点的学校,统一指令播放系统可与学校的广播系统结合,可用于日常的线上会议、校园广播、上课铃声、考试统一指令播放等;考场监控系统可用于日常校园安保巡查、教室课堂线上监督等;门禁系统可用于学校学生和教师人员进出校门管理、考勤等,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关于将标准化考点使用与提高考点人员的工作效率相结合建议的答复。
我局持续完善国家教育考试组考工作机制,推动标准化考点各类考试组考工作安全平稳高效实施。依据《广东省国家考试考试标准化考点管理办法》,每场国家考试教育考试前制定的详细的考务工作手册及实施细则,将督导员、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系统管理员、视频监考员职责清单化,各司其职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考务培训和实操演练,构建“线上+线下”“理论+演练”“正面+反面案例”立体化培训机制,坚决做到“不培训,不上岗”;按规定向考务工作人员发放劳务费、餐费补贴、跨镇区交通补贴等考试费用;如考试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行为,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另外,我局通过优化社会类考试考点布局,有力减轻了市区学校组考压力,方便考生就近参加考试。2023年成人高考新增虎门三中、虎门五中、长安实验中学等3个新考点,自学考试新增寮步香市中学、南城阳光实验中学、厚街湖景中学、东华初级中学生态园校区等4个新考点,研究生考试新增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1个新考点;2024年自学考试增加东城实验中学1个新考点。
以上是我局对《关于增设与使用高质量标准化考点的建议》的答复。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如仍有疑问,可在收到函件后与我局承办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