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有序发展氢能源等可再生能源。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近年来我国氢能产业快速发展,国家及地方氢能产业扶持政策密集出台,相关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国家先后批复支持建设京津冀、广东、上海、河北、河南等五大氢能示范城市群,全国总计发布氢能政策共440项以上。广东省已出台关于省级氢能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广州、深圳、佛山等地市也相继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措施。例如深圳市已制定对制氢、储氢、燃料电池材料、电堆等关键技术工程研究进行扶持,佛山市已发布加氢站建设运营、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氢能公共交通等一系列扶持补助。
  在政策推动下,氢能示范应用在交通、建筑、储能等领域加速拓展,全国加氢站总数已达428座,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接近2万辆,其中2023年全国产销数据分别为5631辆、5791辆,同比增加55.3%、72%。例如,广东省佛山市在氢能产业先行先试,规划48平方公里南海区“仙湖氢谷”,已落地国氢科技、鸿基创能等120家骨干企业,多所高校合作共建仙湖实验室等一批重大科研平台,相关领域院士6人,已建成36座加氢站点,数量位居全国第一,通过市属国有企业统筹1500辆氢能源汽车投入使用,形成制氢、储氢、运输、用氢完整产业链条。
  为加快氢能产业健康发展,2023年12月东莞市发展改革局发布《东莞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支持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功能完善、可持续发展的氢能产业生态,将我市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氢能装备先进制造基地与示范应用核心区。我市在发展氢能产业方面存在一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是根据广东氢能示范城市群中任务要求,我市到2025年末需推广燃料电池汽车900辆、建成加氢站20座、形成4万吨/年车用氢气供应规模等,但当前我市实际情况与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我市拥有增益冷链基地等一批国家级骨干冷链物流园区,当前冷链运输基本以传统燃油货运车辆为主,交通运输的碳排放量巨大,同时我市拥有省内最大制氢基地之一巨正源脱氢项目,推动氢能燃料电池汽车有利于促进我市冷链运输脱碳减排、充分利用我市氢能资源,符合省、市新能源发展方向。
建议1、一、建议加强氢能产业发展扶持措施。加快编制出台氢能专项产业扶持细则,聚焦创新生态营造、产业集群培育、示范应用推广三个方面,重点支持核心技术攻关转化、加氢站建设运营、重大项目引进落地、氢能示范应用项目等;积极争取国家级氢能示范城市群积分补助、省级扶持奖励,进一步降低用氢成本;建立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专班制度、联络服务机制等,以东莞市氢能产业联盟为纽带桥梁,积极导入高校科研资源,促进氢能产业科研创新攻关,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探索创建氢能产业专项基金,鼓励和引导市场基金、金融机构布局投资,构建“政-企-校-银”多方工作合力,促进我市氢能产业加快发展。
    建议2、二、建议加快氢能产业示范应用推广。结合我市顺丰物流、菜鸟网络、京东亚洲一号等货运物流行业应用需求,多元拓展氢能示范推广应用,促进氢能产业规模化、商业化、市场化发展,激发氢能产业经济效益,培育我市经济新增长点。建议由市属能源企业为牵引,民营企业主体积极参与,整合我市现有氢能产业资源,根据我市货运物流行业特点,在港口、物流园区以及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选取氢能应用场景,衔接制氢、加氢、造车、运营等环节,打造我市氢能产业示范标杆项目。
    补充说明:
    建议3、三、建议积极打造壮大氢能产业集群。围绕补齐氢能产业“制-储-运-加-用”链条,瞄准燃料电池系统、电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等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领域,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氢能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支持打造一批具有氢能领域特色的专精特新产业示范园区,进一步完善氢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加氢站网络体系建设,加快盘活市内现有加氢站点,推动我市氢能产业形成集聚发展生态,推动我市成为大湾区重要的新能源产业特色制造高地。

提案者: 刘巧莲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20240150号的会办意见
   
  市发展改革局:
  市政协办公室转来《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240150号—关于加快推动我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建议》(简称《提案》)收悉。经研究,结合财政职能,我局提出意见如下:
  《提案》建议1“建议加强氢能产业发展扶持措施”提出:“加快编制出台氢能专项产业扶持细则,聚焦创新生态营造、产业集群培育、示范应用推广三个方面,重点支持核心技术攻关转化、加氢站建设运营、重大项目引进落地、氢能示范应用项目等。”根据《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粤发改产业〔2022〕345号)等文件,我市氢能产业主要聚焦材料与技术研发制造以及氢源供应领域,有关企业聚集在水乡功能区。若贵局经过前期调研、绩效评估、资金测算和研究论证后,认为确有必要出台氢能产业扶持政策,考虑到我市设立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已包含新能源产业,水乡功能区出台的《关于推动东莞新能源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也包含氢能产业,为推动我市氢能产业集聚发展,建议贵局会同水乡功能区参照广州市黄浦区与广州开发区、佛山市南海区出台区域性氢能产业政策,所需资金由水乡功能区统筹解决。
   

 东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1日

交通局答复为更好推进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引进相关领域优势企业在莞布局,补齐产业链条,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制氢关键核心技术设备研发,重点在交通干道及港口码头等应用场景丰富的场所附近规划布局建设加氢站,逐步降低制氢、用氢成本,保障氢能应用场景顺利实施。

办理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信局,交通局,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水乡管委会,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水乡经济区管委会,市委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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