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空余时间较多,精神生活需求旺盛。目前我市老年人的文化娱乐主要集中在户外运动、玩纸牌以及交谊舞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内容形式不够丰富,在组织上缺乏持续性、周期性。虽然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老年人活动场地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但在文化活动的组织上力度不大,仅在重大节日或庆祝日组织活动,日常性的文化休闲娱乐活动组织得不多,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文化需求。

  办    法:

  一、加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老年人文体设施。这是开展好老年文化活动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手段。市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尤其要把财力向基层文化活动设施倾斜。各镇街都要把老年精神文化建设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城乡建设序列。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按照多层次、多体制、多渠道的原则,实行公办、民办、集体办等多条腿走路,吸纳更多社会资金,努力办好具有镇街特色的老年文化事业。近年来,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特征明显,东莞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2010年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在全市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已经占到2.26%,比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比重上升了0.26个百分点,而60岁以上老年人也早已超过了联合国规定的标准,毫无疑问,东莞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是,目前全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只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外经贸委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这与我市日益庞大的老年人群体是极不相适应的。因此,建议增加投入,多建几个活动中心,以适应东莞老年人迅速增长的趋势,为全市老年人开展文体生活提供便利。

  二、重视心理关爱,关注老年人心理和精神健康问题。在文化教育、舆论宣传、心理咨询、疾病康复、志愿者服务和精神产品提供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落实“快乐晚年精神关爱行动”,扶持建立老年心理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积极创建老年精神关爱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培训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场所,开展心理健康和科学生命观等方面的教育。因目前东莞连很多大的医疗机构都没有设立心理门诊,为此建议在各医疗机构设立心理门诊,方便老年人心理咨询及诊疗。

  三、设立老年业余教育机构。把老年教育列入终身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加强管理,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育水平。力争每个镇街都建立老年电大教学点,利用各种远程教育手段,为更多的老年人就近或居家接受教育创造有利条件。因目前只有老干部活动中心才有教育机构,大多数镇街、单位都没有相应的老年业余教育机构,建议有条件的单位及镇街都设立老年人业余教育机构。

  四、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经常组织开展科学、健康、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成立老年舞蹈队、戏剧队、腰鼓队、健身操队、时装表演队、器乐队等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娱乐活动队伍。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艺术活动,办好老干部活动中心,让老年人“老有所乐”。要定期有计划地组织老年人集体活动,利用当地的广场及体育馆、文化场馆等场所开展文娱活动。并将上述举措纳入政府的民生工程。

  五、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特长,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管理、公益事业和社区建设等活动,营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积极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拓宽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渠道。鼓励“五老”队伍多参与关工委的工作,在关心下一代的成长上发挥作用。

  六、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司法部门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比较突出的涉老案件要及时回访。公安部门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妥善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提案者: 殷炯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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