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东莞市常住人口10466625人,其中户籍人口263.88万人,非户籍人口(新莞人)7827825人,非户籍人口占东莞常住人口总数的74.78%。据不完全统计,东莞公办中小学校目前暂时只解决了户籍人口子女读书问题,而东莞民办教育却解决了50%左右新莞人子女就读问题,弥补了政府公共资源的不足,为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东莞民办中小学校,由于办学资金来源不足、以及管理体制的差别等,导致民办中小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退休后返聘的老龄教师居多,老龄教师虽然教学经验丰富,但知识结构老化、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与新时期教育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而中青年骨干教师不足,中青年教师队伍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办中小学校教育质量。
3、东莞处在粤港澳大湾区福地,要想推动东莞持续向好发展,既要依靠东莞户籍人民,更要依靠大量新莞人,包括新莞人子女,因为新莞人子女是东莞持续发展的潜在劳动力,所以,必须加强东莞民办中小学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新莞人子女的中小学教育质量。
建议1、建立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业年金制度。
补充说明:目前,在我国银行、企业、以及部分事业单位等等,不少单位建立并实施了员工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制度是指民办学校在依法参加国家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根据民办学校的经济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上海市自2009年起就在民办学校建立并实施年金制度,并将其作为民办学校申请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条件之一,从而有力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退休待遇。建议借鉴上海市的经验和做法,采取政府、学校、教师三者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业年金制度。
建议2、建立中小学教师职业信用档案,实行教师资格证年度信用评级。
补充说明:加强民办中小学教师诚信制度建设,引导鼓励“信用+”模式,强化教师诚信教育,实行师德承诺践诺制度,建立民办小学校教师违规失信惩戒制度,对教师违背职业操守和从教承诺、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影响学校和教育事业发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按规定实施惩戒。比如,对签订劳动合同后,却在半年内,擅自离岗的,应视为违规失信行为,并在网上公布。对在劳动合同期内,在校体罚学生、私下收受家长利益等,应视为违规失信行为,并在对教师资格证信用评级。
建议3、建立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关爱制度。
补充说明:一是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把民办学校的教师纳入年度培训工作规划,给民办教师培训学习提升的机会,这样有利于区域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二是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在区域联动教研方面,加强公民办教师学习共同体的构建,从而提高公民办教师队伍的学习力。三是建议教育主管部门不定期的召开民办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帮助民办教师解决职称评审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增强民办教师归宿感和教师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