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发布的七普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年龄段的老年人口占比已经超过13.5%。东莞市的统计资料显示,常驻人口60岁及以上57.26万人,占5.47%;户籍人口60岁及以上35.21万人,占12.64%,常住人口老龄化比例上升与户籍人口老龄化比重偏大的趋势叠加交织,使得我市当前和未来养老事业承压逐渐加大,亟待积极应对。
  中国人的养老观念倾向于居家养老,东莞市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观念更是根深蒂固。目前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较单一,呈现明显的财政依赖与兜底服务特性,亟需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以千万人口福祉改善为根本,深化我市养老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序社会的优势,构建我市特色化、多元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使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成政府单向统筹向“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转变。
  与此同时,我市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普遍存在资金要求大用地成本高,而扶持体系不完善、供给需求不匹配、人才支撑不充足等问题。
建议1、强化政府主导,优化“创办支持”与“运营扶持”政策,进一步提升社会力量的参与动力。从减征或免征相关税费、保证设施供给、推行创办补贴、实施定向租赁等方面着手,采取鼓励性措施,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补充说明:东莞市目前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大多停留在尝试阶段,为进一步提升参与积极性,应严格执行养老产业用地政策,盘活存量用地,制定公有房产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定向租赁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办养老机构者予经费补贴;支持建立多元的资金筹集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拓宽养老基金筹措渠道,加强其自我造血能力。
    建议2、强化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技术的运用,进一步挖掘社会力量的发展潜力。建立并完善以大数据为核心的老年人数据信息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新。畅通数据平台与各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通道。充分考虑参与主体的多元性、服务对象以及内容的特殊性,探索打造“互联网+智慧养老超市”。
    补充说明:将具备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服务资质的机构入驻“智慧养老超市”平台,老年人可以结合自身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居家养老服务,畅通供需渠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面精准覆盖。
    建议3、孵化“人才队伍”,进一步增强社会力量的服务能力。加强校企合作,加大专业人才培育力度。构建“学历教育-职业培训-企业内训”培养体系。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库,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定向培养专业人才。
    补充说明:探索将行业紧缺、高技能的养老服务从业者纳入人才目录、积分入户等政策范围,完善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政策。创新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团队建设,探索搭建公益时间银行平台。
    建议4、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监督。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质量评定等级管理,健全养老服务质量反馈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
    补充说明:出台我市养老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形成刚性的服务质量体系。积极宣传和公开表彰满意度高的社会组织,使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养老主力军能够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建议5、催化“多元参与”机制,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的强大合力。培育发展以普惠居家养老服务为主的养老企业。探索“物业+养老”新模式,打造“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探索成立社区公益基金会,撬动社会慈善资金流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形成多元慈善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格局。
    补充说明: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的理念,引导树立积极养老理念。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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