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在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注册的社会组织共4375家(含1339家社会团体,2976民办非企业单位、60家基金会)。在1339家社会团体中,各类型社团占比如下:协会757家、商会277家、联合会88家、促进会80家、学会60家、慈善会24家、研究会16家、校友会13家、互助会11家、联谊会7家、爱国会2家、总会2家、福利会1家、俱乐部1家。其中,以同行业、同产业链为载体的行业协会有130家、产业协会有21家,贴近东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协会有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东莞市机器人产业协会、东莞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东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东莞市高端智造产业协会、东莞市数字产业协会、东莞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等9家。(注:以上数据通过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官网查询板块查询整理。)但据了解,东莞社会团体大多经营不太理想,甚至还出现了很多“僵尸协会”(注释:空有营业执照而没有实际经营的商协会称为僵尸协会)。东莞1339家社会团体能正常经营的不到200家;取得一定成就、有一定影响力的不到30家;而真正能做到服务好企业、引导好行业发展、做好政府智囊和政企桥梁、回馈社会的不足10家。存在如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专业人才匮乏,运作不够顺畅。二是政府重视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经费保障不足,缺乏造血功能。
建议1、加强对行业协会的重视,给予他们参与本行业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权利
    补充说明:行业协会、产业协会更贴近企业,更了解行业。行业的生存状态、存在问题、潜在危险和发展前景,对行业内不同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储备和核心竞争力水平等情况他们都非常熟悉。在制定政策、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让行业协会走上前台,让行业协会发挥主导作用。例如:在制定政策前除了让专业调研机构参与前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外,还应让行业协会参与其中。让行业协会发动企业反馈更多实际经营中的困难,希望获得的具体支持。最好是划拨一定经费让有能力的行业协会单独做好本行业调查报告,与其他机构做的报告一起汇总给政府形成政策制定的参考文件。让行业协会多建言献策,参与到政策的制定、政策的宣发和政策实施中,这样既能让政策更精准、更符合实际,更好推开,还能让行业协会更具公信力。
    建议2、加大扶持力度,对重点行业协会给予资金支持
    补充说明:建议政府应当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优秀行业协会和一批重点行业协会进行资金支持,第一年给予50万,第二年给予30万,第三年给予20万,保障商协会招引高素质商协会专职人员,从而更好地开展行业发展情况调研、引导相关产业企业转型升级、搭建好行业宣传平台及投融资平台、组织好利企惠企活动、拓宽更多销售市场、带动更多的上下游产业链来东莞投资等。所划拨经费可由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等单位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建议3、完善行业协会人才的培育、发展、评价、保障等体系
    补充说明:建议将行业协会管理和秘书长纳入东莞人才发展规划,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制定行业协会人才中、长期规划,联合相关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完善培训体系。建立健全行业协会人才激励机制,按照科技型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解决行业协会商专业人才的户籍、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及奖励等优惠问题。

提案者: 市工商联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240134号答复的函
   
  市工商联:
  贵会提出的加大扶持力度,对重点行业协会给予资金支持等建议收悉。根据财政职能,经研究,现就建议的相关内容函复如下:
  一、政策出台情况
  为支持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市于2015年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2020年重新修订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37号),包括:(一)支持社会组织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营,支持社会组织枢纽型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二)对社会组织进行服务经费资助。一是每年在党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资助项目不超过15个,二是支持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每年资助活动不超过40个;(三)对社会组织进行激励资助。对上一年度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4A、5A分别奖励2万元和4万元,对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定行业标准获得国家级奖励、国家部委和省政府荣誉奖励、省相关部门和市政府荣誉奖励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和2万元;(四)支持社会组织项目管理和宣传。据统计,近三年市财政共安排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2,932.45万元,较有力地支持了社会组织发展建设。
  二、回复意见
  感谢贵会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市已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行业协会发展也属于该政策扶持范畴,如需另外安排资金扶持重点行业协会发展,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当前政府财力状况,探索研究实施扶持重点行业协会发展政策的可行性,并做好充分的政策前期评估,在接下来的政策修订中统筹考虑,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工作。
  下来,市财政将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继续做好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保障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支持我市行业协会做大做强,更好地为东莞建设服务。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会对东莞市财政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2日

办理单位: 工商联,财政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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