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适用于儿童剂量规格包装和生产的药品偏少,儿童使用的药品多数使用成人规格包装,而大部分儿童由于治疗剂量原因无需使用完一整支药品或整片药品,但由于计价原因,药房处方又无法开出不足一支或一片的剂量,导致在儿科和新生儿科室,经常有药品使用剩余的情况;肿瘤科和另外一些医技检查科室,由于临床诊疗的需要,也经常不能用完整支药品,而产生药品的剩余;上述种种原因,导致各医疗机构在临床的诊疗过程中,普遍会产生药品剩余情况。据初步了解和统计,上述类似情况的剩余药品数额较大,仅以东莞东华医院为例,每年因上述情况产生的剩余药品价值就达200万元以上,东莞其它各级医院的状况也基本相同,如此估算,东莞市所有医疗机构每年剩余药品价值保守估计在几千万元以上,推而广之,全国每年的剩余药品数量和价值就是天文数字了,情况不容忽视。
  对于剩余药品,目前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尚无明确的指导管理办法和规定,医疗机构对于剩余药品,由于药品管理法和社保法规要求,只能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剩余药品的报废处理,会产生如下问题:①造成污染环境;②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余液丢弃还需要考虑流入非法渠道的问题。
 2023年,国家卫健委药事管理工作重点之一“制定遏制药品浪费相关政策,指导各地减少药品浪费”。对于剩余药品作报废处理,也是一种巨大的药品资源浪费,与国家的政策导向和要求不相符。

建议1、论证和制定东莞地方政府专项管理条例或规定,促进国家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定剩余药品管理办法
    补充说明:建议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在摸清全市医疗机构剩余药品的整体情况下,论证制定剩余药品在东莞地区回收与再利用的管理办法,以及医疗机构剩余药品管理规范或试行条例,实现医疗机构剩余药品有条件地重新在本医疗机构内流通使用,并最终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地方政府意见,促进省及国家层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定剩余药品管理办法。
    建议2、促进立法,减少剩余药品的产生
    补充说明:建议由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项论证后,向省和国家药品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论证报告和意见,促进专项制定儿童药品和其它有关专项药品的生产包装新规范,规定厂家要按照成人、儿童及特殊患者所实际需要的剂量进行精准包装,并尽可能采用小规格包装,以减少医疗机构剩余药品的产生。
    建议3、先行对目前东莞市各医疗机构剩余药品进行初步管控,减少或杜绝剩余药品的非法使用
    补充说明:建议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会同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论证和研究后发文,要求市内各医疗机构必须对合理诊疗后产生的剩余药品详细登记建账,确保来源可查,并且配置专业的保存设施设备,以保证效期内的剩余药物质量和药效;严禁剩余药品的非法使用和在医药市场内流通,尤其是剩余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要严格管控。


提案者: 文毅峰,陈雪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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