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当前我省老城区、城中村、村级工业园等消防安全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涉及违规用火用电、场所违规住人的火灾易发多发,逃生通道堵塞等因素导致火灾亡人时有发生。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分租式厂房、小型场所等火灾防控基础仍然薄弱。目前我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000万台,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全省年均超过2000起。检查发现,个别农村和老旧小区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和改造仍远远满足不了当前城乡发展的需求,居民小区的消防车道、登高救援场地等因停车难而被占用问题也较为突出。农村地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均衡,消防监管力量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数量不足、保障不力、专业水平不高,农村消防安全形势面临较大挑战。2021年以来,全省农村火灾41748起,占比达24.7%;造成81人死亡,占比达24%。”目前我市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建筑本质安全系数低。因历史原因,我市村级工业园、城中村(出租屋集中区域)普遍存在违法乱搭乱建,采用铁皮搭建、聚氨酯可燃彩钢板分隔,建筑耐火等级低,占用防火间距,安全疏散不畅、线路老化,随意敷设电线,超负荷用电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快速蔓延造成人员伤亡。
  二是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缺乏。村社区长期以来对工业园区只收租不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园区重新改建分租频繁,新分租企业进驻后,随意分隔使用,未依法办理消防手续,未按现行消防规范新增消防设施。园区和企业自我安全管理能力薄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欠缺。据初步统计,全市3094个镇村工业园只有三分之一约1065家曾办理相关消防审批手续(原建筑格局变动或入驻企业变更后需依法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三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欠账多。按照省、市政府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村级工业园区应当建设小型消防救援站,火灾风险高的企业参照建立企业消防队,村(社区)应组建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队。但目前绝大多数的村级工业园都没有建设消防力量,现有部分微型消防站配备的救援设备、器材简单,兼职队员缺乏训练,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不足。很多园区没有建设市政消火栓,往往都靠运水救火,杯水车薪。
  办法建议:
  建议我市将消防基础建设纳入“百千万工程”、城中村改造、工业园升级等系列行动一并推进。
  一是完善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制定降低火灾风险整治措施和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改造技术标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及责任主体,落实乡镇街道、网格管理队伍的消防工作职责,逐步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隐患,多渠道补齐消防安全科普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二是结合“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原则,通过实施“水改”、“路改”、“电改”、“气改”,切实保障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和改造、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用水,提升电气线路安全和燃气使用安全。
  三是在镇村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中同步考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行镇村工业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给予村级工业园、出租屋消防基础改造更多的政策支撑,鼓励配套智慧消防监控、升级改造消防设施、建设小型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等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园区本质安全。 

提案者: 陈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