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分办)关于对20240097号提案答复内容
市住建局:
来文《关于协助做好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初审工作的通知》已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镇村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镇村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提升镇村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现代村级工业园(区)安全与应急管理规范》(T/GDPAWS 5-2021)等有关标准中关于村级工业园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东莞市镇村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23年8月4日,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方案》以市安委会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提出了工作目标和工作安排。其中,《东莞市镇村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明确提出了镇村工业园区要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架构的要求和标准。同时,《方案》还要求各镇街(园区)结合本辖区实际选取1-2个镇村工业园作为本镇街(园区)的试点园区,市在各镇街(园区)的试点园区中选取5个作为市级试点园区,打造市级示范样板园区。2024年1月,经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现场验收,莞台生物技术合作育成中心(松山湖)、莞城科技园(莞城)、高盛智造园(厚街)、芙蓉产业中心(望牛墩)、海永科技园(凤岗)等5个市级试点镇村工业园建设情况良好,均验收合格。
2024年3月13日,我局以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镇村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东安办﹝2024﹞21号)等文件,分片区组织召开了镇村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并建立了不定期督导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镇村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目前,全市190个镇村工业园均已开展了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按要求建立了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为总指挥的应急救援组织架构,配备了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和事故状态下的协调指挥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联合企业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每家企业安排1~2人加入,有明确的花名册、工作职责和分工,进一步提升了园区的硬件、制度、管理建设水平。
下来,我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各镇街(园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深化镇村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助推工业园区安全水平的提升;完善帮扶指导机制,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服务,提高工业园区和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工业园区长效管理机制,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促进镇村工业园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专此函达。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0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望牛墩镇政协小组,农工党市委会: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097号提案《关于严格规范我市工业厂房租赁市场“二手房东”,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建议》收悉。结合职能,现就提案建议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扎实开展农村集体厂房“二手房东”整治工作 一方面,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增强发展信心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秩序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积极参与规范工业厂房“二手房东”专项行动,围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台账、集中开展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定期回访及加强政策宣传等六大方面,扎实清理整治农村集体厂房违规分租转租行为,明确将落实集体工业厂房规范分租转租行为情况作为财务检查、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必查必审项目。 另一方面,针对“二手房东”囤积集体厂房、哄抬厂房物业租金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制发《关于持续推进企业降成本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规范农村集体厂房“二手房东”专项整治的工作指引》等,进一步明确加强打击违规“二手房东”工作的具体要求,制作整改处理流程、方法PPT文件和讲解视频,指导各镇(街道)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地执行。积极推广交易指导价制度,指导各镇(街道)建立和推广集体物业交易指导价制度,进一步稳定物业租赁价格。 经统计,截至2024年6月,整改违规分租转租集体厂房租赁合同354份。 二、多措并举强化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多项举措扎实做好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厂房市场监管力度,助力建立稳定健康租赁环境,保障企业发展空间。一是建立健全台账。布置各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起底式”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分租转租底数情况,并做好相应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二手房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并定期填报承租合同仍生效的《厂房分租转租情况统计表》,实行周报制。同时,启动农村(社区)集体资产数字地图建设工作,通过摸清底数,提高管理效率。二是完善业务系统。对厂房交易项目,交易平台配套业务系统相应进行软件设置:在立项环节,限定只能通过镇级交易平台交易,交易方案和招标公告增加“不接受个人和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的准入条件限制;在报名环节,现场交易限制个人用户进行意向人登记,网上交易限制个人用户报名,从源头限制个人和房产中介进入集体厂房租赁市场。三是加强风险监测。强化交易网站和交易业务系统监测,重点监测参与厂房交易项目的竞投人是否符合政策范围、集体拟定的合同条款是否增设分租转租相关条款,对发现未按政策文件执行的,督促镇(街道)执行相关要求。完善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管理制度,将违规分租转租的单位和个人列入信用风险警示名单。对集体厂房租金进行记录、统计和监测,及时掌握厂房租金变化趋势。四是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定期回访制度,交易合同签订一年内,要求集体经济组织要对承租方进行实地回访,确定是否存在“二手房东”,对违反集体资产交易合同分租转租物业的,列入集体资产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对拒不履行管理责任未按期整改的,坚决予以严处;对涉及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下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按照市关于规范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工作要求,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实效,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办理单位: 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