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各镇街“搭乘”旅游产业化的快车,抓住乡村振兴战略契机,依托自身的自然生态资源以及丰富的人文历史资源积极转型,大力推进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成绩斐然。然而在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市场化程度不高,发展资金周转紧张,同时部分项目又过于依赖政府补贴,市场化运作能力不足,难以持续发展。二是公共基础设施设备较薄弱,交通服务能力亟待提高。三是对游客需求的了解仍然不够全面和精准,个性化服务提供尚不够,文旅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导致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与游客期望存在较大差距。四是宣传工作力度和辐射范围较小,反响微弱、转化率低。
建议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乡村文旅产业融资渠道。
补充说明:其一,强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安排文化发展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支持文旅产业开发、运营等,设置多层级扶持条件。其次,可协调各方资源成立乡村文旅产业基金会,基金会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项目前景、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和支持,实现社会公益价值连接商业价值。其二,优化融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文旅产业推出定制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联合专业运营公司对我市文旅企业组织融资能力方面的培训,辅导文旅项目进行个性化包装和策划,突出项目的投资价值和吸引力,增强企业自身运用各种融资渠道的能力。
建议2、推进乡村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乡村振兴有力支撑点。
补充说明:其一,完善周边基础设施,着重加强旅游交通服务。一方面需要排查修缮问题道路,会同城建、交通等相关部门,统筹谋划形成合力,切实解决交通出行难、景区道路“小而堵”等痛点。另一方面,结合乡村振兴建设和旅游产业化发展要求,推进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提档升级,完善停车场、公共洗手间、母婴室等设施。同时,推动公路布局串联乡村文旅景点,因地制宜建设旅游步道、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促进我市交旅融合。其二,加强人文关怀,完善乡村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提高特殊人群及老年人群出行便利程度和体验感,如景区景点之间开通敬老爱老专线等,让需要特殊关爱群体出游无忧、便利可行。
建议3、制定“一把尺”标准,重视服务质量,建立监管机制。
补充说明:一方面需要统一服务标准细则,提高文旅产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定期进行集中培训、开展普法讲座,输入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法律知识,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切实提供好精细化的服务项目。另一方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文旅产业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投诉联合处理机制、维权机制等。
建议4、扩大品牌效应及宣传力度,促进消费增长。
补充说明:其一,梳理差异化卖点,增强城市故事感。一方面需要加强品牌营销意识,为乡村文旅项目构建生动的故事情节,使之具有趣味性、话题性和传播性,增强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商家与跨界品牌联名合作,打造国潮IP,开发各类衍生品,提升文旅项目的品牌价值和盈利能力。其二,打破行政壁垒和行业壁垒,整合周边镇街、城市的文旅资源,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积极促成与周边文旅示范城市或景点的消费互惠政策,共同打造珠三角圈短途旅游精品路线。其三,注入人文美学,鼓励多元化艺术形式赋能乡村振兴。对艺术乡建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引进更多具有知名度的艺术展览、音乐会等文艺项目,提供高品质艺术体验。同时,策划举办各类乡村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如烟花会、民俗文化节等,打造集艺术创作、康养、研学为一体的艺术乡村,探索更具有深度的文旅融合新模式。其四,整合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加强与各级媒体、旅游业界网红主播等合作,扩大乡村文旅项目知名度,让乡村文旅产业释放发展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