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能源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成为各国战略规划的重要一环。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其光伏产业的发展备受关注。然而,在东莞这个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光伏产业的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光伏项目的综合效益,是东莞市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清洁未来的关键。
一、光伏产业的构成以及技术水平
光伏产业链结构主要由上游硅料、硅片的生产、中游光伏电池和组件制造、下游发电应用端三部分组成。上游主要包括高纯度晶硅材料的生产和单晶多晶硅片的制造,中游主要包括电池加工与组件封装两部分,下游包括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两类。截至2022年底,我国光伏装机容量达到3.92亿千瓦,连续8年稳居全球首位。光伏和高铁是我国唯二能够与欧美发达国家叫板的产业,是属于一个反向“卡脖子”的产业。
二、目前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存在问题
1. 东莞缺乏光伏制造产业
我市缺乏大型光伏产业类项目。全国光伏各领域制造业市场份额前20企业仅有华为(逆变器)和信义玻璃(光伏玻璃)两家,全市除华为外光伏产业链年产值不超过50亿元。以产业规模最大的光伏组件龙头隆基绿能(601012)为例,其总部位于西安高新区,拥有云南、宁夏、江苏、陕西、浙江、安徽和山西7个生产基地,通过十余年研发将单晶硅片从100元/片降到了3元/片,成功将单晶硅市场份额反超多晶硅,2023年上半年营收达646.52亿元,过去5年增长率超过640%。
2. 东莞屋顶光伏覆盖率低
根据市光伏行业协会的调研,全市可安装光伏的屋顶面积约1亿平方米,可利用屋顶光伏投资装机容量900万千瓦,投资需求约340亿元。截至今年三季度,全市光伏装机容量106万千瓦,仅占可开发面积的10.6%;预计到2025年全市装机容量可达200万千瓦,投资需求约75亿元。根据行业协会和部分企业反馈,我市部分镇街如石碣、石排、高埗、大岭山对屋顶光伏项目开发的支持力度有限,镇街审批规定与市的规定存在矛盾的同时还存在审批周期长、缺乏审批指引等问题,导致全市光伏覆盖率仍不高。
3. 东莞地面光伏发展整体受限制
地面光伏电站的建设需要占用大量土地,但用地政策尚未明确,导致光伏项目在选址方面存在困难。同时,占用林地等土地或其他受保护的需要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需要与相关用地管理部门协调沟通。此外,地面光伏用地的管理与一般的建设用地管理不同,需要兼顾土地的保护和能源发展,地面光伏项目的大规模建设还可能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包括土壤、植被和野生动植物等产生影响,对土地产地效应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增加了土地管理的复杂性,制约了地面光伏的发展。
建议1、1. 推动光伏“东莞制造”产业发展
补充说明:充分利用散裂中子源、材料实验室等科研资源,推动“产学研用”结合,建设技术创新平台,重点支持企业加强国产化光伏电池等关键设备生产和研发;支持华为等有能力、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国家级智能光伏开发平台,围绕智能光伏各环节开展新型光伏设备、零件等研发工作;推动建立一批智能光伏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鼓励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技术、市场应用推广等扶持。人才培养方面,设立光伏领域的职业培训计划,培养更多的技术人才,提供奖学金和补贴以吸引本地年轻人投身光伏领域。创新政策支持,奖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设立创新基金,资助有潜力的光伏初创企业。
建议2、2. 屋顶光伏“光伏小镇”开放试点
补充说明:以点带面,启动整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挑选东莞市内目前光伏项目发展较好的镇,虎门、麻涌、松山湖等进行试点,与光伏技术提供商、能源公司、科研机构和当地政府等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屋顶光伏建设。成立由光伏技术提供商、能源公司、科研机构和当地政府等相关方参与的工作小组,负责整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组织协调、资源整合、信息沟通、问题解决等工作,并且利用现有的屋顶资源,如工业厂房、公共建筑、民用住宅等,进行光伏项目的选址、设计、施工、并网。在试点镇中,对于商业厂房、企业屋顶等,根据不同类型的屋顶资源和用户需求,创新各种“光伏+”综合利用商业模式,如“光伏+停车棚(充电桩)”、“光伏+社区微电网”、“光伏+通信基站”、“光伏+物流/仓储中心”等,实现绿色产业生态圈。对于私人住宅的屋顶光伏,则采用光伏发电项目的激励机制,对于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鼓励更多的主体参与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试点顺利后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屋顶光伏项目发展。
建议3、3. 协调地面光伏“光伏土地”管理规划
补充说明:组建“光伏土地”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农业、林业、自然管理局等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制定地面光伏土地政策和用地指引,包括对光伏电站建设的用地规划、土地征收、使用权限、补偿机制等方面,避免在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内进行建设。明确“用地红线”,收集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资料,对适合建设光伏项目的区域进行评估和划定。在用地红线图中,根据土地类型、植被覆盖情况、野生动物栖息地等因素,对不同区域进行分类和标注。针对不同区域类型,制定相应的使用限制和违规处罚措施。
建议4、4. 开发“光伏生态”环境协调模式
补充说明:建立光伏环境影响评估机制,评估内容包括对土地利用类型、植被覆盖情况、野生动物栖息地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以及对可能产生的光影影响、噪声污染等方面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管理计划。同时建立环境监测体系,设立检测基站,定期对光伏电站周围的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监测的环境参数包括土壤质量、水质、植被覆盖、噪声水平等,数据定期记录和传输到中央数据库或监测中心。创新光伏生态土地管理模式和开发方式,降低地面光伏电站的建设成本和风险,探索采用土地租赁、使用权转让等模式进行土地管理。积极推广“林光互补”、“农光互补”、“水光互补”、“鱼池光伏”、“旅游经典光伏”等融合发展模式,将光伏发电与林业、农业等产业相结合,实现土地资源的共享和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