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电梯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探索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中引入商业保险机制,通过“保险+服务”管理新模式,切实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确保百姓出行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提案背景
随着城市化发展,2023年我省电梯保有量已达110万余台,并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增长,已成为当前必不可少的垂直交通工具。近年来,电梯事故也时有发生,特别是使用年限长的老旧电梯和“三无”电梯故障率更是居高不下,威胁了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电梯作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其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依法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每次申请需经过“维修计划和使用方案制定、公示、召开业主大会,征询汇总意见、再公示、备案、申请核准、结算公布”等流程。整个申请流程需要数月,资金申请缓慢,申请效率低下,这容易出现电梯维修不及时,引发业主投诉。随着电梯保有量的攀升,业主乘梯安全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全国各地试点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为解决电梯安全问题提供了新思路,通过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维修保险已成为及时解决电梯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提案依据
(一)政策依据
2020年12月25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探索维修资金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同时,全国已有23个省市(包括广州、东莞)印发政策文件,支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商业保险。
2023年11月9日,市住建局印发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投保电梯保险办事指引的通知》,推出维修资金购买电梯保险模式。
(二)实践依据
在成都,2020年发文明确电梯维修保险的保费可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在使用维修资金投保电梯维修保险后,“表决一次、保障三年”,其电梯每次维修报案、查勘、定损和赔付无需再通过业主投票表决,大大缩短了中间环节。截至目前,成都共有1324台电梯使用维修资金建立保险机制,处理电梯故障维修报案8712笔,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在2个工作日以内。在株洲,2022年6月,湖南株洲全面推行使用维修资金增值收益部分购买电梯维修保险。以人保财险株洲市分公司承保的电梯保险为例,自从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购买保险以来,人保财险株洲市分公司共承保的2792台电梯,维保时长从以往15到30分钟不等普遍提升到40-70分钟,漏保现象完全杜绝。试点小区所有电梯故障全部在30分钟以内响应,60%的故障恢复在半个工作日之内,平均维修时效仅1.06天。
三、提案建议
(一)鼓励开展电梯“保险+服务”业务模式
建议形成以“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专业协助、市场运作”的电梯保险长效机制,鼓励推广电梯“保险+服务”业务模式,做好事前预防、事中巡查、事后补偿的风险减量管理,为电梯安全运行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服务;建议对15年以上老旧电梯,提供保险实缴保费50%补贴。
(二)简化专项维修资金投保电梯维修保险流程
借鉴株洲思路,对于运行时长五年以上的电梯,由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提出申请,通过无异议公示,即可使用维修资金增值收益购买电梯维修保险,提高资金申请和使用效率。
(三)优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投保电梯保险办事指引的期限
在2023年11月,市住建局印发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投保电梯保险办事指引》,其中在“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保险方案”中的保险项目及期限,限制了保险期限为壹年。建议允许业主一次投票投保多年期电梯维修保险保单,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