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岸创新发展传来好消息,国务院批复同意出台实施《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下称《东莞方案》)。广东东莞是台商台胞进入大陆时间最早、投资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在营台企超过3800家,常住台胞约5万人,5700多名台籍学生就读,《东莞方案》的出台实施,有利于加快建设两岸共同产业、共同市场、共同家园,为台胞台企分享更多大陆发展机遇和成果,有力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东莞方案》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深入推进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不断探索新模式、优化台胞台企发展环境,打造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区,对于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东莞方案》批复明确:要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深入推进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充分发挥台胞台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新模式、优化台胞台企发展环境,努力打造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社会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引导台胞台企携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共建两岸交流合作美好家园,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等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二是《东莞方案》批复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台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托现有相关工作机制,对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加强协调指导,研究解决《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探索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有效路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带动其他地区提升对台创新发展合作水平。
    建议1、一是建议促台企转型升级。
    补充说明:打造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两岸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两岸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是《东莞方案》明确的四个目标定位。近年来,在莞台企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6家,近三年增长38%,同时规上台企数量达1104家,它们的创新步伐与东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定位息息相关。建议借助此次《东莞方案》落地,为广大台企注入创新发展动能,为其爬坡过坎注入更多信心与动力,促进台胞台商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高质量发展,帮助台企进一步转型升级、拓展内需市场。
    建议2、二是建议深化两岸创新合作。
    补充说明:建议要充分依托我市散裂中子源二期项目、先进阿秒激光设施、南方光源研究测试平台、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大科学装置和科研资源,积极推动大科学装置、实验室面向台港澳和全球开放共享。联合台港澳共建粤港澳中子散射科学技术联合实验室,有力支持台港澳开展前沿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建议3、三是建议为台湾青年提供绝佳的就业创业机会。
    补充说明:近年来东莞持续贯彻落实“粤台48条”“莞台77条”等政策,在保障和改善广大台胞在莞安居乐业方面已经取得了扎实的成效。目前,东莞台商子弟学校累计招收台商子弟超过4万人次,台心医院已成为社保定点医院,同时能协助台胞办理台湾健保核销手续,让台胞在莞即可享受台湾健保服务。建议持续落实各项暖心举措,让台胞台商分享更多大陆发展机遇和成果,促进两岸创新合作、融合发展与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240057号的会办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局:
  送来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240057号《关于建设东莞高水平两岸合作示范区的建议》(以下简称《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对《提案》中有关建议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基本情况
  东莞台商子弟学校于2000年8月经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批准开办,是中国大陆第一所由台商举办,以招收东莞市及珠江三角洲台商子弟为主的学校。东莞台商子弟学校以台湾地区的教育模式办学,师资主要来自两岸,现有在编教职员工349人(中国台湾籍139人)。使用经广东省教育厅、省台办审查后核准的台版教材,学历两岸承认。自开办以来,学校办学规模不断壮大,设有幼儿园、小学部、国中部、高中部。目前,学校共有6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593人。办学20余年来,东莞台商子弟学校累计招收台商子弟超过4万人次,高三毕业生达到3245人,且留在大陆升学人数呈逐年上升态势。截止2024年6月,学校306名高三毕业生中共有195人被128所大陆高校录取(占比63%)。
  二、教育暖心举措
  解决好在莞台湾学生的入学问题,是促进两岸交流、优化我市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我市就读的台湾籍中小学生超过5000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持续为在莞台湾籍学生入学提供便利。一是指导园区镇街认真做好中小学校接受台湾学生入学的工作,规范中小学校接收台湾学生的管理;二是持续落实优惠政策,经审批同意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台湾学生,享受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为与现行高考政策相衔接,经审批同意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台湾学生,可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参与高中录取;三是持续简化入学手续,简化申报材料、优化申办流程,切实为台胞及台胞子女在我市就学就读提供更多便利。
  目前,我局正在研究修订台湾籍学生在莞接受教育的具体措施,拟进一步加大优待力度,落实台湾籍学生与户籍生同等义务教育待遇,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服务。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日

办理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市台港澳事务局,科技局,市人社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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