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岸创新发展传来好消息,国务院批复同意出台实施《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下称《东莞方案》)。广东东莞是台商台胞进入大陆时间最早、投资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在营台企超过3800家,常住台胞约5万人,5700多名台籍学生就读,《东莞方案》的出台实施,有利于加快建设两岸共同产业、共同市场、共同家园,为台胞台企分享更多大陆发展机遇和成果,有力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东莞方案》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深入推进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不断探索新模式、优化台胞台企发展环境,打造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区,对于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东莞方案》批复明确:要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深入推进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充分发挥台胞台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新模式、优化台胞台企发展环境,努力打造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社会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引导台胞台企携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共建两岸交流合作美好家园,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等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二是《东莞方案》批复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台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托现有相关工作机制,对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加强协调指导,研究解决《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探索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有效路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带动其他地区提升对台创新发展合作水平。
    建议1、一是建议促台企转型升级。
    补充说明:打造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两岸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两岸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是《东莞方案》明确的四个目标定位。近年来,在莞台企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6家,近三年增长38%,同时规上台企数量达1104家,它们的创新步伐与东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定位息息相关。建议借助此次《东莞方案》落地,为广大台企注入创新发展动能,为其爬坡过坎注入更多信心与动力,促进台胞台商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高质量发展,帮助台企进一步转型升级、拓展内需市场。
    建议2、二是建议深化两岸创新合作。
    补充说明:建议要充分依托我市散裂中子源二期项目、先进阿秒激光设施、南方光源研究测试平台、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大科学装置和科研资源,积极推动大科学装置、实验室面向台港澳和全球开放共享。联合台港澳共建粤港澳中子散射科学技术联合实验室,有力支持台港澳开展前沿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建议3、三是建议为台湾青年提供绝佳的就业创业机会。
    补充说明:近年来东莞持续贯彻落实“粤台48条”“莞台77条”等政策,在保障和改善广大台胞在莞安居乐业方面已经取得了扎实的成效。目前,东莞台商子弟学校累计招收台商子弟超过4万人次,台心医院已成为社保定点医院,同时能协助台胞办理台湾健保核销手续,让台胞在莞即可享受台湾健保服务。建议持续落实各项暖心举措,让台胞台商分享更多大陆发展机遇和成果,促进两岸创新合作、融合发展与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办理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市台港澳事务局,科技局,市人社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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