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市必先治安”,保障市民群众安全特别是保护广大妇女儿童安全、权益是我市建设幸福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由於我市人口数量大、外来务工者多,不少人因为忙於工作、生计而忽略对孩子的看管照顾,很多妇女防范拐卖犯罪的意识薄弱等,因此经常发生拐骗、拐卖儿童的事件。例如,2007年至2009年,东莞各镇有千名男童遭人贩子拐带、抢走,仅2008年就有500多名男孩失踪;2009年,我市街头出现100多对失去孩子父母持着“倾家荡产、变卖家产悬赏1000万买回爱子”巨大条幅、海报。这些拐骗、拐卖儿童妇女恶劣案件使多少家庭变得残缺破裂,使多少家庭不得安宁家庭陷入痛苦,使多少妇女儿童遭受身心的极大伤害!

  虽然我市打击、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果,但我市拐骗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依然屡禁不止,拐骗拐卖妇女儿童的活动依然十分猖獗,给社会带来了巨大隐患,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

  办    法:

  一、健全防拐打拐工作的协调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建议政府将反拐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建立完善的反拐政策,落实反拐工作的安排部署;建立一个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长效反拐工作系统机制,规定各村委、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作为反拐工作主要责任人,签订《打拐防拐目标责任书》,推动反拐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化反拐工作督导,对反拐工作执行不力、不负责任而导致涉拐问题严重的单位部门和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犯罪活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之所以十分猖獗,是因为司法打击犯罪功能没有充分体现,只有严刑峻法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才是治本之策!建议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作为大案侦办,实行挂牌督办,落实责任制,集中优势警力予以侦破。

  三、加强反拐队伍建设,壮大反拐力量。反拐是一项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工作,以公安部门打击为主,社区组织、妇联、教育、综治维稳办、就业、宣传媒体等多部门积极参与、互相协调、明确责任、密切合作,确保反拐工作队伍遍布全市各镇、各条战线,实现联防联治;动员广大市民群众、青年志愿者参与到反拐队伍中来,加大对反拐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形成一股反拐工作的强大力量。

  四、完善防拐打拐情报工作制度和监测系统。在我市反拐工作部署框架内,建立严密的资讯管道和监测网路,及时发现掌握反拐情报资讯;加强各地、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反拐工作经验交流,实现情报资讯共用;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在社区、学校、企业建立妇女儿童的档案,从社情民意中收集涉拐涉贩犯罪线索,拓宽情报资讯管道,建立反拐监测系统。

  五、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在派出所和各村委会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提供贩卖、拐卖妇女儿童线索,并给予奖励。

  六、加强宣传,营造反拐工作良好氛围。在社区、学校、车站、商场、市场、广场、街头、劳务市场等场所广泛宣传,通过播放反拐知识、派发反拐宣传单张、《防拐小知识》册子、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大力普及防拐、反拐知识,让广大妇女、儿童、婴幼儿家长及外来务工者加强其防范意识、反拐意识,提高其警惕性,提高其识别犯罪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社会各界对反拐工作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反拐工作。

  七、重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各部门单位落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措施和工作,划拨反拐专项经费,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片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给予扶持支援,积极为被解救的儿童提供入学、返学帮助,做好被解救妇女儿童回归家庭、重新融入社会的工作,积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提案者: 王大伟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068号提案的答复

  王大伟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防范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现象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建议》收悉。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近年来,我局一直将拐卖儿童案件作为刑侦大要案来抓,对拐卖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于现行拐卖案件,我市公安机关在“快”字上狠下功夫。一旦接到警情,立即启动打拐工作预案,刑警支队做到领导带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涉案公安分局、派出所做到接处警快、调集警力快、勘查走访快、收集信息快、布控堵截快、抓捕追逃快,抓住最佳破案时机主导案件侦破工作,力争实现“发一宗破一宗,拐一人救一人”的工作目标。2013年我市共立拐卖儿童案件9起,破获9起,解救被拐儿童9名;拐卖妇女案件发4宗,破4宗,解救被拐妇女6名。2014年第一季度我市共立拐卖儿童案件2起,破获2起,解救被拐儿童2名;拐卖妇女案件发0宗。

  二、多警联动,多部门协作,形成打拐合力

  按照我局提出“大侦查”格局工作理念,我市公安机关内部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多警种捆绑打拐的良好工作机制。刑侦部门作为破案主力军,不断研判犯罪信息,强化侦查破案,提高打击力度和破案率;治安巡警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巡逻防范,有针对性地对涉嫌拐卖儿童的重点人员进行盘查,力争及时发现和控制可疑人员;公交分局加强对车站、公交线路的宣传和巡防布控,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堵截在途中;网监部门积极协助刑侦部门侦破拐卖犯罪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等。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与妇联、民政、教育、福利院、救助站等其他政府部门及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立体防范态势。特别是在走失儿童的救助,可疑儿童的排查方面,积极与福利院、收容站联系,对全市各种来历不明、流浪、疑似被拐儿童进行抽血入库送检。

  三、打防结合,注重宣传

  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我局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为先导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了防控工作,落实防控措施,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扩大宣传阵地,全方位立体开展反拐宣传工作,既有效地遏制了拐卖案件发生,同时也防止儿童失踪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2013年,我市公安机关在“六、一”儿童节、寒暑假期间、2014年“三.八”妇女节,联合妇联、教育等部门及镇街开展大规模的防拐宣传活动,通过摆摊设点、举办专题讲座、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校、车站、广场、商业区等场所,开展防拐、防骗、防意外事件等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极大的提高了人们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有效的压缩了犯罪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在各镇(街)公安分局、派出所皆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并设立拐卖妇女儿童线索奖励,积极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协助侦查破案。

  四、强化责任,快速查找走失儿童

  针对我市流动人口基数大,部分新莞人家长缺乏监管意识的特点,按照“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总体原则,我市公安机关坚持不懈狠抓《东莞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儿童快速反应联动工作机制》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对因工作不力、接处警迟缓而发生拐卖儿童案件的单位,及时开展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通过对走失儿童多发镇区的加强督导,使得走失事件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13年以来,我局共为人民群众找回走失儿童239名,极大降低了拐卖案件的发案率。同时,我局还建立DNA数据库,坚持应采尽采原则,积极采集历年来失踪儿童父母的血样,以及对怀疑被拐主动前来公安机关要求采血的人士,积极协助采血入库并进行比对。

  下一步,我局将对全市未破的积案建档,同时认真梳理积案线索,对有线索的案件,将进一步加大追逃力度、解救力度,坚决做到案件不破,专案不撤,侦查不停,解救不止。同时,继续加强与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的联系,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更多的形式各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来提高人们群众的防范能力,预防犯罪的发生。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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