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很多城市经验证明,社会化管理市政公园绿地,是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也符合政府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的趋势。
  东莞市近年新建了多个高品质的城市公园绿道,却因后续运营管养不到位被市民诟病:一是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机制。城市园林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各自为政,管理主体众多,缺乏统一、可靠、量化的执行标准和管理主体。公园绿地的环卫、监控、水环境等各专项分属于城管、公安、水务等不同部门主管,问题需要通过公园管理单位进行对接协调,导致解决流程漫长,简单问题复杂化。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难以消除其不完全透明性。二是管养和运营主体不一致。东莞市公园绿地的管养和运营主体不一致,城管局、林业局等管养单位仅负责管养维护的内容,运营一般交由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或者镇街负责,很难形成统一有序的经营模式,管养与运营脱节。三是规划设计、建设与后期运营管养脱节。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缺乏前瞻性、科学性的理论基础与指导,管理与建设存在随意性,导致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无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休憩游玩等需求。前期规划设计阶段,管养及运营单位未及时参与,导致公园建成后管养运营与之不匹配,使用效果打折扣。四是城市居民素质不高,管理难度较大。东莞市城市居民素养还不高,园林绿化法规体系尚不完善,法制化措施不足,对于居民乱丢垃圾、破坏植物及设施、不清理宠物粪便、广场舞噪音过大等不文明行为,公园管理方无执法权,公安的惩罚力度小、警力不足等原因难以起到实质性作用。五是公园绿地的市场化程度有待提高。现行的竞争机制市场化程度还不够,承接服务的企业积极主动性不足,管养效率偏低。
建议1、建立完善的协调管理机制
    补充说明:在不断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基础上,转变政府干预的管理职能,加强监督职能,下放整合部分职能机构的权限,提高公园运营主体的执法权限,让运营企业能够做到真正的统筹管理。市级层面确定专门的公园绿地管理部门,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和监督机制,从前期开始统筹建设、运营,以及相关部门的参与和配合。
    建议2、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
    补充说明:对于社会化运营的项目,应督促运营企业积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一切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内部监察机制,成立纪律监督小组,严格履约管理,重视借助外部力量,建立社会监督反馈机制,可将社会满意度裁量纳入考核。防止公益性公园内的建筑或场地被商家租赁出去或设定门槛进入等情况发生。
    建议3、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
    补充说明:对公园经营管理采取补偿机制,解决公益性需求和市场化的矛盾。(1)财政补贴补偿。(2)税费减免补偿。(3)社会捐助资金补偿。
    建议4、多元化的经营模式
    补充说明:依靠市场投资,进行多元化的市场融资方式。采取市场化运作招商引资,加入运营;采取长期合作的方式,吸引企业资金投入公园建设;可迎合不同人群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园的娱乐配套设施,拉动消费提高经济效益;要善于开发公园的品牌及副产品,进一步开阔经营的路子。
    建议5、提高居民园林保护意识
    补充说明:相关部门应想法设法加强城市公园绿地的监督机制,灵活执法;提高公园绿地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还要广大城市居民的积极参与,建立赏罚分明的措施;政府部门可以宣传、教育,有效地调动全民参与绿化的积极性,营造园林保护环境。

提案者: 钟文彬

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
  关于钟文彬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东莞市城市公园绿地社会化高质高效运营的建议》(第2024025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东莞市森林公园建设现状
  多年来,东莞在推进经济较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00年,政府批准设立4个自然保护区和16个森林公园,将全市优质生态资源统筹保护。2003年,市委市政府明确“建城、修路、整山、治水”八字方针,把森林公园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持续实施‘环山绕水连城’计划”“提升银瓶山、大屏嶂、华阳湖等自然公园品质”“构建一屏一区多廊生态格局”。2003年以来,累计投入25.27亿元建设森林公园,截止目前,我市共建立21个森林公园,总面积339.08平方公里。
  二、森林公园建设管理情况
  一是森林公园管控要求。森林公园有别于城市公园绿地管理,主体功能是保护重要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传播森林生态文化、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必须严格遵循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法律法规管控,对于森林公园内的建设行为有严格的准入机制,不符合森林公园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严禁进入。二是提升森林公园品质。近年来,对标国家4A级景区标准,进一步提升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成18个出入口广场、206公里车行道、136公里步行道、127公里森林公园绿道等基础设施。建成大屏嶂竹园、银瓶山天池、润楠步道、同沙映翠湖、水濂山园中园等一批特色景点和珍稀植物园、石洞康体科普园等生态文化基地,并全部免费对外开放。总投资约1.6亿元的银瓶山森林公园三期项目于2022年全面建设完成,新建银瓶山樟木头景区、谢岗景区立体停车楼、清溪景区入园道路等基础服务设施,2023年全市主要自然公园年迎客逾2000万人次。三是探索发展新模式。目前,先行试点引入国有企业资本开展三大森林公园交通品质提升。依托森林公园资源禀赋,探索引入社会资本,着力发展生态休闲、户外运动、森林研学、自然教育等项目。
  三、林业生态文化宣传情况
  一是大力倡导自然教育。2023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获省林业局认定成为东莞市第7个省级自然教育基地。举办全市自然导师培训3期,协助广东省林业局在东莞举办自然教育培训班。开展自然教育主题活动1096场,受众8.94万余人次,公开评选事业单位、社会机构优秀公益课程10个。二是多元推广林业信息。2023年度共报送“东莞林业信息”18期,专题信息8则,其中被市委办公室《工作交流》采用3则。三是维护新媒体日常运营。2023年林业局网站发布信息共396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54篇,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48条。四是积极开展林业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强国、央视新闻客户端、“南方+”和“知东莞”等新媒体客户端共发布林业宣传报道230篇;开展“21市同心聚力,共建绿美广东”“2023年东莞市林业局莞邑林长——保护绿色家园”“绿美东莞 人大代表在行动”等大型绿美主题宣传活动9次。
  四、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一是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各镇街(园区)、各单位结合镇村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碧道建设等重点项目,广泛发动党员群众16.4万人次参加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造林绿化、认种认养、志愿服务等义务植树活动652场,建设各类主题林103处。二是丰富各种尽责形式。有关镇街(园区)和森林公园在“全民义务植树”官网及“绿美广东”小程序发布劳动尽责和捐资尽责项目33个,满足社会公众线上线下履“植”意愿。三是拓宽各方资金渠道。广泛动员全市党群团组织、企业家、乡贤、群众等通过捐资捐物的形式踊跃参与绿美建设,累计捐款捐物折合达1949万元;广大公众、企业等通过“绿美广东”小程序,积极捐资助力大屏嶂森林公园义务植树项目,共募集资金12.63万元。
  五、构建林业行政执法机制
  新设林业局执法科,通过整合基层林业治理力量,成立覆盖34个镇街(园区)共计171名基层林业骨干人员的林业行政执法辅助队伍。加强执法辅助队伍学习培训,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及早发现、及时制止属地涉林违法行为。
   

                                      东莞市林业局
                                      2024年6月26日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0240050号的会办意见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政协办公室送来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240050号《关于推动东莞市城市公园绿地社会化高质高效运营的建议》(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涉及市财政职能的建议为: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公园经营管理采取财政补贴补偿机制,解决公益性需求和市场化的矛盾。根据财政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十四五”财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六个分领域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20〕83号)相关精神,城市公园管养属于镇级事权,由属地负责。经了解,镇街城市公园的绿化、保洁等费用均由属地财政全额负担,个别公园如东莞市人民公园、黄旗山城市公园、同沙生态公园等设独立的管理处负责日常管养。2024年市财政已安排306.7万元用于市级城市公园(元美公园)自然林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和公厕维修维护等支出,其余镇街城市公园管养费用以你局掌握属地实际情况为准。如后续涉及到市级城市公园社会化运营财政资金补贴相关事项,我局建议由你局牵头就企业参与社会化运营职能分工、资金补贴等方面形成具体方案,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请市政府审定。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

办理单位: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政局,税务局,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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